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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试验室管理规章制度试验室必须建立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这是保证检测工作能够正常进行的基本前提
一、试验室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检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需对人员、设施与环境加以控制,根据有关要求的制定本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的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由试验人员负责工作台、水池、门窗、墙面以及仪器环境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做好每日清洁记录
2.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吸烟、吃东西,不允许做与试验无关的活动,不得堆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3.非检测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出试验室有温、湿度控制要求的,不得堆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4.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扫卫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
5.做好节假日人员值班安排,保证标准养护室处于正常控制范围内,确保必要的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6.仪器设备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连接线、常用工具应排列整齐
7.建立不合格品试验台账,出现不合格项目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8.不得带电作业电源线应排列整齐,不得横跨过道
9.仪器设备应保持状态完好,使用完毕应立即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如有异常情况,检测人员应及时向领导请示处理
10.试验室应设置消防设施、消火栓或灭火器,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位置或挪做他用
11.检测样品应按“待检”、“在检”、“已检”等状态分别放在留样室规定处,不能随处放置,以免混淆、丢失、损坏;特殊样品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样品污染变质或对环境造成危害
12.各类图书、文件、标准以及记录表格,应有资料员统一管理,正使用的应由实验员妥善放好,不得随意乱放
13.为保障检测过程中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4.工作人员离开岗位时,要认真检查水、电是否关闭;离开检测时要关好门窗
二、试验工作质量控制规定
1.严格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试验方法进行原材料的取样复验和混凝土供应的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对原材料及混凝土的质量负责,
2.在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一般不应少于2人,记录人员采用复制法,以防数据在传递过程中发生差错
3.定期进行混凝土强度、原材质量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并按时上报有关领导
4.负责收集与混凝土有关的新技术、产品信息,并积极进行技术开发、创新和技术储备
5.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问题时,质检人员有权暂停生产,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负责试验人员的组织、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人员的质量意识业务素质
7.负责及时向需方提供必需的各项技术资料
8.因停水、停电而中断的试验,凡影响质量时,必须重新进行试验,并将情况记录在案备查
9.因仪器设备故障损坏中断试验室,可用相同等级满足试验要求的代用仪器重新进行试验,无代用仪器设备且一时无法修复时,应及时送到有对外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
10.试验工作失误或试件本身的原因造成数据失真,所有试验数据作废,重新取样试验,试验报告以第二次试验数据为准,并由试验人员写出事故原因,当不能重新取样试验时,应对材料的使用作追溯性检测
11.试验室应布局合理,相邻区域如有互相不相容的检测工作时(如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温度、湿度、光照和振动),应进行有效的隔离,并采取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12.试验结束后,检测人员应对全部试验数据进行认真整理、计算和审核
三、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试验检测过程的真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删除
1.原始记录应印成一定格式的记录表,其格式根据检测的要求不同可以有所不同原始记录主要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编号或批号、代表数量、生产单位或产地;主要仪器及使用前后的状态;检验编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环境温、湿度;检验原始数据、数据处理结果、试验日期等
2.原始记录应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并有试验人员与和审核人员签名
3.审核人必须认真审核,确保试验数据、计算结果及评定无误
4.为及时向需方提出试验报告,试验组应及时将原始记录移交资料室,并由资料室整理保管
5.原始记录中数据不允许随便更改、删减,如需更改,应画两条平行线,并由当事人签名或加盖个人印章
6.试验人员和审核人员必须是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并获得岗位证书后,方可有签署权
7.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
四、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所有试验仪器设备应按使用说明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
2.试验员必须熟悉试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否则不得使用
3.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做到事前检查、事后维护保养,如有异常情况应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4.建立“试验仪器设备台账”、“检定周期表”等,并每年更新一次
5.严格按照检定周期检定仪器设备,根据检定结果作出三色标识,凡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一律不准使用,检定不合格应进行修理,修理后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无法修理时申请报废
6.主要仪器设备应有专人使用管理,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性故障,确保使用的仪器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并认真填写运转、维修及维修保养记录
7.试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应符合检验标准的有关要求,防止受到外部不良干扰而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8.各种用电仪器设备用完后应随手关闭电闸
9.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档案(一机一档)
五、试验报告审核、签发制度
1.各种试验报告,按原始记录的内容,加上报告日期和统一编号,经报告人、审核人、签发人签字,加盖有效印章方可发出
2.试验报告签字人员资格和责任签发人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有试验报告的签发权,并对签发的试验报告技术负责任审核人具有相应上岗证的人员才有审核签字权,对试验报告的正确性负责报告人对出具的试验报告与原始记录一致性负责
3.各类试验报告必须编号连续,不得缺号,并及时归档,由资料员按年度或单位工程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试验报告至少两份以上,第一份存档备查,其余报送需方
六、试件标准养护管理制度
1.混凝土试件1)混凝土试件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2)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两昼夜后编号、拆模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温度为20±2℃的不流动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3)保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按试件排列整齐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4)标准养护龄期为28d(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
2.水泥试件1)水泥试件成型后做好标记,并立即放入温度保持在20±1℃、相对湿度不低于90%的雾室或湿箱中水平养护,养护时不应将试模放在其他试模上,直到规定时间取出脱模2)水泥试件脱模做好标识后,立即水平或竖直放置在20±1℃的水中养护,水平放置时刮平面应朝上3)试件放在不宜腐烂的篦子上,并彼此间保持一定间距,让水与试件的六个面接触养护期间试件之间间隔或试件上面的水深不得少于5mmo4)每个养护池只养护同类型的水泥试件5)强度试验试件的养护龄期,从水泥加水搅拌开始试验时算起不同龄期强度试验在下列时间里进行24h±15min;48h±30min;72h±45min7d±2h;28d±8h
七、质检部工作职责质检部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混凝土拌合物出厂、交货质量和施工现场的服务
1.负责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工作,并严格执行相关的工作程序和作业指导书
2.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混凝土拌合物的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并留置试样
3.负责随时对生产过程中的配合比执行情况、配料计量、搅拌等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上报、暂停生产及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组织混凝土生产的开盘鉴定,有权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调整当不能准确掌握时,应及时上报主任
5.负责根据骨料含水率及时调整生产混凝土配合比,确保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满足要求
6.配合比生产调度按预约时间及时发车,不得无故拖延时间,确保混凝土浇筑的续性,并积极配合需方做好施工现场的服务工作
7.负责本班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素质
8.负责各种质量记录的填写和整理、保存移交归档工作
9.负责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控制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八、试验组工作职责负责原材料和混凝土性能的试验工作
1.原材料进厂复检要做到及时,对试验项目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负责
2.负责不同龄期混凝土试件的检验3•做好主要试验仪器设备的运行记录和试验环境有温、湿度要求的记录
4.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并做到事前检查,事后维护保养
5.保证试验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妥善保管,及时移交资料室存档
6.负责经常开展生产用混凝土配合比的验证工作
7.负责检测项目的能力对比试验和外检送样
8.做好试验样品的留样登记.保管及处置工作
9.负责随时保持试验工作区的环境卫生
九、资料室工作职责
1.负责根据“供货任务单”要求,向需方提出混凝土出厂质量保证技术资料
2.负责按原始记录打印混凝土.原材料28d及其他龄期试验报告,并应在试验结束后十天内报出
3.保证打印的每一份试验报告数据.结论与原始记录相一致
4.负责各种文件和资料、质量记录的收集、分类、登记、编目、归档整理和保存,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完好无损
5.按规定要求做好文件和资料,质量记录的保密工作
6.按月统计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
十、样品管理制度
1.样品接收登记试验室在受理委托检验时,负责对送样样品的完整性用于检测要求的适宜性进行检查,样品状况符合要求接收并登记编号
2.样品识别收样员应在接收样品包装上或样品瓶上作出明显标识,标识包括“未检”、“已检”、“留样”等字样
3.样品留样样品留样入库应有专人负责,接收后应及时登记入库,并分类存放,做到帐物一致,样品室要通风干燥,具有一定的安全性
4.样品有效期样品保留的有效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胶凝材料的存放期应少于三个月,外加剂的存放期应不少于六个月
5.样品处理样品的保留超过有效期由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十一、生产混凝土配合比调整规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造成混凝土拌合物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要对配合比进行调整,调整由质检组长负责按一下要求进行;1调整依据1)骨科含水率.颗粒级配或粒径发生明显变化2)胶凝材料需水量比较大波动3)减水剂减水率发生变化4)混凝土塌落损失发生明显变化5)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产生混凝土的状态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6.调整原则1)调整要有足够的理由和依据,防止随意调整2)调整时,水胶比不能发生变化,不得影响混凝土质量3)要做好调整记录
7.调整方法调整方法按表下进行生产混凝土配合比调整方法混凝土拌合物不良状态调整方法保持水胶比不变,增加水泥浆用量相应减少砂石塌落度小于要求,黏聚性和保水性合适用量(砂率不变)或提高外加剂掺量保持水胶比不变,减少水泥浆用量,相应增加砂塌落度大于要求,黏聚性和保水性合适石用量(砂率不变),或降低外加剂掺量保持砂石总量不变,增加砂率,或保持水胶比不塌落度合适,黏聚性和保水性不好变,调整胶凝材料用量,相应调整砂石用量减少砂率(保持砂石总量不变,提高石子用量,砂浆含量过多减少砂用量)
4、配合比调整的权限生产混凝土配合比的调整以试配记录为基准,质检组长有以下调整权限;1)砂率允许调整±2%2)外加剂;允许调整胶凝材料总用量的±
0.33)用水量;允许调整±10kg以下在以上允许调整范围内如仍不能满足要求,质检组长应及时向试验室主任或质检负责人汇报
十二、能力对比制度为了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减少相对试验误差,试验室应开展能力对比试验
1.技术负责人负责能力对比试验的组织和实施,并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影响试验误差的原因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
2.试验室间的能力对比试验可一年进行一次本室试验人员的能力对比试验可半年进行一次
3.参加能力对比的人员可作为能力考核的依据
4.试验室应保存能力对比试验的所有资料
十三、委托试验管理制度
1.原材料进厂由材料员负责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委托试验室试验
2.委托时应按要求填写“委托试验单“,填写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生产厂家或产地、等级、规格或型号、代表数量、出厂标号及委托日期等、填写时字迹清楚整洁,严禁涂改,出现错误重新填写
3.收养人应检查所送试样是否与委托内容相符,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对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登记、编号和标识,送、收双方应在委托试验单上签字
4.收养人员及时将样品移交试验人员进行试验,并办理移交手续
十四、混凝土配合比管理制度
1.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2011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
2.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性能及混凝土的技术要求进行计算,并以试验试配结果调整后确定
3.根据本单位常用的材料,设计出常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备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原材料的情况及混凝土质量检验的结果予以调整但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1)对混凝土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时;2)水泥、外加剂或矿物掺合科品种、质量有显著变化时;3)该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断半年以上时
4.为保证配合比的适应性和可靠性,常用的混凝土配合比每月至少验证三次
5.混凝土配合比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混凝土出厂检验结果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必要时应进行调整
6.有关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计算书、试配调整及相关的试验记录、原材料实验记录、常用配合比的验证记录等,必须完整齐全,及时归档备查
十五、奖罚制度为确保混凝土质量,加强检测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特制订本制度
(一)、处罚
1.原材料及混凝土漏取试样,每批次罚责任人1000员
2.出厂检验认真,造成混凝土塌落度过大或过小致需方退货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处罚
3.交货检验员车辆调配不当,早成现场断车(其他原因造成除外),断车20-30min罚500元;断车达30min以上罚800元
4.交货检验员车辆调配不当,造成现场压车时间过长,使混凝土塌落度损失过大而废弃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处罚
5.凡去施工现场不穿工装或不戴安全帽者,发现一次罚50元
6.同一交货检验员多家需方对其服务质量不满者,作辞退处理
7.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打牌、睡觉、擅自离岗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发现一次罚50元
8.试验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实验仪器设备损坏,罚试验员直接经济损失的30%
9.未按要求及时做好质量记录者,罚责任人200元
10.交货检验员发现施工人员向混凝土中加水不予知之者,罚责任人200元
(二)奖励
1.凡检验出不合格原材料,并得到厂家或供货商签字认可且接收退货,奖试验员500元
2.发现原材料使用不对,生产计量装置失准,奖发现人100元一次
3.交货检验员发现施工单位混凝土强度等级浇错部位(可通过现场了解证实)并及时制止者,奖100元
4.凡发现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未转灌(除带砂浆车),及时汇报者,奖30元
5.发现原材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验证证实,如F类粉煤灰安定性不合格等),奖相关人员300元/次
6.凡检验出属于废品的原材,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水泥初凝时间不合格等,奖相关人员200元/次凡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保留足够的试样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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