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行车安全操作细则
一、开车前先试车检查,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如制动器、控制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失灵)应立即停车,并报请专职人员修理;
二、确认起吊物在行车有效载荷内,选择合适的中心点后起吊,在严重失衡的情况下不得继续起吊,不得站在起吊物品上,严禁倾斜起吊
三、O运行行车时应密切观察行车运行状况,有异常声音或其他状况及时停止
四、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垫衬,以防吊带割破;然后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经检查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可起吊;
五、行
0.1M车应由指定人员操作,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指定人员应知道行车电源开关位置
六、在吊运重物前,应严格检查起吊工具,运行中,严禁在行车及起重物下面操作,其它人不得在重物下停留和通过
七、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谁拉、谁合;
八、每次起吊完后,将吊具卸下,并妥善保管,不得乱丢,行车停放适位置。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