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生家长志志愿者执勤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家长志愿者的管理,规范家长志愿者服务,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学生家长在自愿原则下,经过申请方可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提出申请的家长必须认同学校文化,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参加服务活动,不利用志愿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2、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家长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确保活动中自我人身安全,言行符合学校管理要求,并能在工作中维护学校形象
3、家长志愿者在工作时间段内必须认真负责,不能私自离岗,如有事要离开岗位须和负责人请假,找人暂时顶替,保证岗位不空缺
4、家长志工要在服务中要有热心、耐心和责任心应主动、热情、友善地为学生提供服务,热心帮助有困难的学生
5、家长志愿者着装应大方得体,确保活动开展和自身安全工作时要穿好标志服,手握橡胶棒,穿佩戴应规范、醒目,要认真准确地填好相关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6、家长志愿者活动不能影响学校其他工作,不能干涉学校内部事务,不能与教学活动冲突,如有问题要及时汇报学校处理
7、家长志愿者在服务中要服从学校的安排不能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不得对服务对象的学习生活妄加评论
8、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能泄漏服务对象不适宜公开的信息,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影响,将由违反者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9、志愿者不能利用志工服务活动谋取私利不得在学校内推销产品,不得与服务对象进行金钱和物质交易,不能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谋取与志愿者服务无关的私利不能向服务对象提出任何宗教信仰的建议或其它与服务活动内容无关的事情
10、参加志愿者服务的家长要与其他家长志愿者团结、合作、积极沟通与交流,勇于接受批评,绝对禁止杜撰事实或人身攻击
11、不得以志愿者的名义参与违反志愿者服务原则的活动若发现志愿者在工作时期不遵守工作制度,或者发现违背志愿者守则,则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并通报学生西长寿小学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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