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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中学社团活动规章制度为保证我校社团活动的顺利开展,保证每一位同学都能安全、有序地参加活动,特制订如下规章制度,望各位指导教师、入团学生认真参照执行
一、纪律管理、准时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不迟到、早退
1、活动期间不能私自离开活动区域
2、社团活动中不得随意打闹
3、严禁带违禁物品进入活动室
4、如因故不能参加社团活动,需有班主任老师签名的请假条
5、每次活动开始,社长(指导老师)负责清点社团成员人数,如有缺6席,须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社团成员不经指导老师允许不能带非本社团成员入内
7、无故旷课三次按自动退团处理,退团后本社团将不再录取.8
二、物品管理、爱护社团活动教室内所有物品,若有损坏,落实到个人,由损坏者1赔偿;若不知具体损坏物品成员,则由集体赔偿、社团内的物品不能带出活动室;如果借取,需到负责人处登记;归还2时,如果破损,借取者需拿回修补;若无法修补,按现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活动室要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1、每次活动结束进行卫生打扫,按值日表进行
2、打扫要求物品、桌椅摆放整齐,教室需清扫和拖地3
四、其它、活动结束后,由指导老师负责最后锁门离开
1、社团社长、副社长要齐心协力组织好社团的各项活动
2、社团所有成员都有为本社团发展献计献策的责任和义务
3、每月对社长、副社长的工作进行评价,对社团管理提出个人意见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弘毅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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