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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最后一道防线〃公路护栏是设置于公路两侧、中央分隔带内或障碍物周围的一种安全防护设施交通事故发生后,护栏能够拦挡事故车辆、吸收碰撞能量,起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作用,护栏之外可能就是深沟陡崖或对向车道,因此护栏常常被比喻为“应对交通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提高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设施“防线”的有效防护公路交通事故中,护栏的基本作用体现在阻挡、缓冲和导向功能三个方面阻挡功能就是护栏要能够拦住事故车辆,防止车辆穿越、翻越和骑跨护栏缓冲功能就是要求护栏要有一定的吸收碰撞能量的能力,以尽可能降低对车辆及车内人员的冲击导向功能要求护栏能够引导碰撞车辆,向行车方向大致恢复运行状态护栏必须是一种刚柔适当的结构,三大功能才能协调发挥我国常用的水泥混凝土护栏、波形梁钢护栏和缆索护栏,分别属于刚性、半刚性和柔性护栏,阻挡功能依次降低,但缓冲功能依次增加这三种护栏都是“好”护栏,因特点不同,适用环境稍有区别如水泥混凝土护栏阻挡功能强,但缓冲功能有限,小型车辆碰撞护栏损伤较重,所以它适用于大型车集中、路外特别险要的路段每一种护栏的防护能力都有确定的等级,等级越高,护栏能够有效防护的碰撞能量越大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护栏的基本作用,仅在低于其防护等级的碰撞条件下才能发挥,超过其防护等级的碰撞,要求护栏进行有效防护只能是“强护栏之所难”“防线”的标准规范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公路护栏标准规范体系,包含四类性能评价标准、设计和设置规范、施工规范和产品标准性能评价标准护栏的安全防护性能属于什么等级,护栏是否具有某种等级的防护能力,需要依据性能评价标准进行评判现行JTG B05-01-2013《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以下简称《安全性能评价标准》)给出了护栏安全性能评价的方法和判定指标《安全性能评价标准》规定,所有在我国公路上用的护栏,都需要进行实车足尺碰撞实验来评定安全性能实车足尺碰撞实验有三个关键参数碰撞车型、碰撞速度和碰撞角度这些参数是通过对我国车辆基本情况、交通运行情况以及交通事故参数的调查统计得到的,能够代表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我国公路交通的基本情况由关键参数可以计算得到碰撞能量,按照碰撞能量对护栏的防护能力进行分级目前我国的护栏防护等级划分为八级,碰撞能量分别为40kJ、70kJ、160kJ、280kJ、400kJ、520kJ、640kJ和760kjo每一个防护等级都需要进行小轿车、客车和货车三种车型的碰撞实验如最高防护等级HA级,碰撞能量为760kJ,实车碰撞条件为
1.5t小轿车以100km/h的碰撞速度和20°碰撞角的碰撞、25t特大型客车以85km/h的碰撞速度和20°碰撞角的碰撞、40t整体式货车以65km/h的碰撞速度和20°碰撞角的碰撞,以及55t鞍式列车以65km/h碰撞速度和20°碰撞角的碰撞,其中25t特大型客车、40t整体式货车和55t鞍式列车是公路合法行驶车辆的最大吨位设计和设置规范具体路段上选择什么防护等级和结构形式的护栏,由设计和设置规范确定现行规范包括JTG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T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以及JTG D80-2006《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等设计和设置规范根据车辆驶出路外(桥外)或进入对向车道可能造成的事故严重程度来确定需要设置护栏的防护等级可能的事故越严重,所需护栏的防护等级越高在选择护栏结构形式时,需综合考虑护栏的防护能力、碰撞后的变形、所在位置的现场条件、养护维修成本、景观以及环境等多个因素施工规范施工规范提出护栏施工材料选用、施工过程控制以及施工质量验收等要求,有关规范包括JTGF7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和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产品标准产品标准给出护栏产品的外观要求、尺寸容许偏差、防腐检验方法以及包装运输等要求现行有关标准包括JT/T281-2007《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457-2007《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以及GB/T25833-2010《公路护栏用镀锌钢丝绳》等现行护栏体系我国公路护栏体系发展的纵向对比世界各国都会依据本国的交通特点设计护栏结构,制定护栏设置方法,从而形成本国独特的护栏应用体系我国的护栏体系伴随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到逐渐完善的过程1984年开始的高速公路设计,是我国公路护栏应用的开始波形梁护栏、水泥混凝土护栏等现在常见的护栏形式开始引入中国1994年,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第一版护栏规范,即JTJ074-94《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1994版《规范》”),针对当时车辆总重小、车辆运行速度较低、高速公路全部为双向四车道的实际,确定了A级和S级两种护栏防撞等级A级标准防护条件为10t货车以60km/h和15碰撞角的碰撞;S级标准防护条件为10t货车以80km/h和15°碰撞角的碰撞1994版《规范》对我国公路护栏的应用产生了极大的推进作用,但随着公路交通条件的变化,车重、车辆运行速度、碰撞角度等参数发生了变化2006年,原交通部对1994版《规范》进行了修订,颁布JTG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T 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和JTG F7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等(统称“2006版设计和施工规范”)将护栏防撞等级增加为5级,碰撞车辆增加了
1.5t的小轿车、14t大车和18t大车,碰撞速度增加了80km/h和100km/h,将所有的碰撞角统一调整为20°同时,还对标准的波形梁护栏结构进行了调整,A级波形梁板厚度由1994版《规范》的3mm提高为4mm,圆形立柱由114mm直径提高为140mm直径,对护栏的工程施工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近年来,随着护栏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在农村公路低造价护栏研发、在用护栏性能提升、公路无缝防护体系、路面加铺后的护栏改造以及高防护等级护栏研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2013年,发布实施《安全性能评价标准》,将护栏防护等级由5个扩充为8个,碰撞车型由4种扩充为13种,还增加了护栏过渡段、活动护栏、护栏端头以及防撞垫等各种护栏设施的安全性能指标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的新型护栏的研发和应用,2006版设计和施工规范也在修订中我国公路护栏体系与国际的横向对比在技术标准体系方面,与交通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欧盟等相比,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适应我国管理特点的较为完备的公路护栏技术标准体系在护栏防护等级方面,我国护栏防护等级级数与美国、日本等大致相当,我国标准最高防护能量760kJ高于国外标准在护栏的实际应用方面,我国目前公路上应用最多的是防护能量为160kJ的护栏,日本应用最多的是130kJ的护栏,美国应用最多的是156kJ的护栏我国公路上实际应用护栏的防护能量与国外情况相当,甚至略高在护栏的标准结构方面,当护栏设计防护能量相当时,对于相似结构类型的护栏,我国与日本、欧盟、美国采用的护栏高度基本相同“防线”的局限思考之一我国的公路护栏体系相比于国外并不落后,有的方面甚至是领先的,为什么重特大事故仍然很多?这一问题主要与我国的交通运行特点相关交通事故的发生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多方面因素有关,单纯靠公路护栏体系,并不能够保障绝对的安全公路护栏是一种被动设施,它只能在事故发生后,降低事故损失和严重程度,并不能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大多数的群死群伤事故,都与大中型客车和货车有关据对我国东南沿海某省高速公路碰撞护栏事故车型的统计,大中型客车和货车的比例超过50%,而这个数据在美国的比例一般为5%左右,在日本仅为
1.5%这种差别,体现了我国大中型客车和货车在驾驶人安全驾驶技能、安全意识以及交通执法、管理方面与国外的差距在这样的状态下,仅希望通过护栏完全避免重特大事故是“不可能实现的任务”思考之二公路护栏体系是不是要保障所有车辆的安全?正如前文所述,公路护栏是有其设计防护等级的,公路护栏的基本作用,也是有使用条件的,对于违法行为导致非正常行驶的车辆、超载超限车辆,护栏并不能进行有效的防护如果投入高昂的资金,用于解决这些违法行为车辆的防护问题,也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本文作者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安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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