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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目的1对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控制,保证在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起作用的部门或岗位,使用正确、有效的文件和资料适用范围2本程序适用于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如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程序定义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的纸质档和电子档,不包括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记录规范表格的控制
33.1本公司文件和资料分为“正本”和“副本”
3.2文件和资料正本即原件由ISO认证办归档保管
3.3文件和资料副本可为电子档文件,分为“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文件管理部门对所有发放的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进行明确的副本状态标识参考文件
44.1《管理手册》FA/G02—
20104.2《记录控制程序》FA/QEOP-025权责
5.1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制定或修订,以及相对应的作业指导书的起草与审核
5.2管理者代表负责手册及程序文件适宜性的审核,体系所涉及到的作业指导书及相关记录的核准
5.3总经理核准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的发行
5.4ISO认证办
5.
4.1负责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记录登记、编号、发行的管控,以及过期或无效文件之回收、作废与销毁
5.
4.2负责与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外来文件和资料的原件登记、分发、回收管控工作作业程序
66.1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号
6.
1.1管理手册的编号例:FA/G02-2010手册代号发布年份版本号
6.
1.2质量/环境/安全管理程序文件的编号FA/QEOP—XX程序文件代号——件序号
6.
1.3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的编号FA/QEQI-QEOI一XXXL T—作业指导代号韵能文件触号
6.
1.4电子档文件编号细则码包含条形编码和编号其规则为:条形编码储存信息管理手册程序2010版综合管理体系手册文件文件作业指导书2010版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2010版综合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当文件以电子文档(格式为*「口丹形式发放至各部门时,各文件均需添加电子码,该电子编号规则:FA/G02-2010-01ZJL-001文件编号部门分发数量总发放数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6.2流程图:
6.3流程说明
6.
3.1文件制/修订
6.
3.
1.1文件若需制订时,应由各责任部门负责人指派适当人员负责制订
6.
3.
1.2文件若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提出人或文件更改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填写《管理文件报批/更改审批表》,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的更改还应附有充分的数据说明
6.
3.
1.3文件更改的审批应由原审批人进行,若指定他人审批时,该审批人应熟悉审批所依据的有关背景材料
6.
3.
1.4文件更改批准后,由各责任部门负责人指派适当人员负责修改后由文件资料管理员实施更改,按《管理文件发放登记表》的名单发放修改后的文件页;同时收回作废页,更改内容较少时,也可用不易褪色的书写工具进行更改,更改的方法是采取杠改方式,在杠去部份上方标注新的内容,并加盖文件更改章
6.
3.2审核批准经审核或批准时,若有需要修改的,退回文件制/修订人修改
6.
3.3文件登记发行
6.
3.
3.1文件编制、审批完成之后,由文件的编制部门填写《管理文件报批/更改审批表》报该文件的审批人审批文件发放范围,并将已批准的文件和《管理文件报批/更改审批表》同时送ISO认证办办理文件的发放
6.
3.
3.2文件领用人在《管理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领取注有分发号和加盖副本受控状态印章的文件,每份文件都应有不同的分发号,便于追溯
6.
3.
3.3当需使用文件的人员来领用文件时,应填写《管理文件发放审批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及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到文件管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6.
3.
3.4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到文件管理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换发新文件,新文件的分发号仍沿用原文件分发号,文件管理员负责将破损文件销毁
6.
3.
3.5当文件使用人将文件丢失后,应按
633.3条办理早请领用手续,但必须在领用申请中做出说明文件管理员在补发文件时应给与新的分发号,并注明丢失文件的分发号作废,必要时将作废文件的分发号通知各部门,防止误用
6.336文件非受控本的发放必须经审批人员批准,文件管理员负责在文件上加盖“非受控本”印章,并进行登记后发放
6.
3.4文件保管及使用
6.
3.
4.1文件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件保管及维护
6.
3.
4.2文件使用部门应填制《管理文件一览表》管制文件之版本及使用状况
6.
3.
4.3电子档文件统一保存路径为我的电脑/D盘/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6.
3.5文件维护公司内使用的文件,必须是加盖“受控本”的文件,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印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一旦发现未加盖“受控本”印章的文件,应立即由文件管理人员收回销毁所使用的电子档文件如需打印,应向ISO认证办提出申请,由认证办负责打印发放
6.
3.6作废文件收回
6.
3.
6.1无效作废文件应由ISO认证办负责收回,同时分发最新版本文件
6.
3.
6.2无保存价值之作废文件,应由ISO认证办予以销毁,电子档文件可以直接给予删除
6.
3.
6.3有保存价值的作废文件,应由文件管理人员加盖“作废留阅”印章后暂存留阅,电子档文件可打印一份加盖“作废留阅”印章后暂存留阅
6.
3.
6.4超过保存期限之作废留阅文件,应由文件管理员填制《管理文件销毁审批表》报ISO认证办主管批准后统一销毁
6.4文件的借阅需临时借阅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时,必须经该文件的审批人批准,由ISO认证办负责办理借阅,借阅者应在《管理文件借阅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借阅者应在指定日期归还文件,到期附表不归还由ISO认证办收回,原版本文件一律不外借,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
77.1《管理文件报批/更改审批表》
7.2《管理文件发放登记表》
7.3《管理文件发放审批表》
7.4《管理文件销毁审批表》
7.5《管理文件一览表》
7.6《管理文件借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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