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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洛江区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自查表2023(建设(代建)、施工、专业(劳务)分包单位)项目名称:自查序结果检查内容号是否1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的单位一致建设(代建)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建设单位(代建)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内容合同或协议3建设(代建)单位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4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项目经理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工资由5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技术负责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工资6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质量员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工资由施7工总承包单位支付安全员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工资由施8工总承包单位支付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与分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在分包单位缴纳,工资由分9包单位支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按规定和合10同约定到岗履职11材料、设备采购或租赁合同签订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发包单位一致12劳务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发包单位一致13劳务分包单位不存在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或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14自有机构租赁台账、支付凭证15材料、设备采购或租赁款项支付凭证1617施工单位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具有相应证明材料项目在市“工资支付监管预警平台”实名制及考勤管理制度18建设(代建)单位(加盖公章)施工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单位(加盖公章)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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