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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员工考勤和工资核算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细化考勤工作流程,规范公司制度,提高员工效率,保障工资准时发放,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特制订此方案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三、工作分配
1.总部和AA公司考勤由AA公司行政前台负责监控和统计;
2.BBB公司考勤由该公司行政前台负责监控和统计;
3.CC公司由公司负责人监控和统计;
4.业务岗当月业绩数额(招商岗和公司岗),招商人员由招商总监负责统计,公司人员(除市场)由部门负责人统计,市场人员由市场总监统计;
5.兼职教师工资统计由BBB公司排课专员李XX、AA公司黄XX和CC公司张XX负责
四、统计要求
1.统计考勤、提成工资和兼职教师工资人员需保证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单据齐全;
2.统计考勤人员需确保员工出勤天数、打卡记录和单据一致;
3.每月每位员工限两次可迟到机会(20分钟内),若员工在规定范围之内,迟到工资不予扣除,但统计人员需将迟到次数如实记录在《考勤统计表》内;
4.统计考勤人员需严格按《考勤统计表》内各事项进行填写,员工有倒休、请假、迟到等出勤情况,需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包括日期、时间等)
五、考勤提交时间
1.统计考勤和业务岗提成工资人员需在每月3日前提交上月《考勤表》(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一并提交)和《业务岗人员提成汇总表》(除市场岗),《考勤表》和打卡记录单、考勤单据提交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审核,《业务岗人员提成汇总表》提交总经理和财务会计,由会计审核;
2.统计《兼职教师课时汇总表》人员每月5日提交上月兼职教师课时事宜于总经理和财务会计,会计有审核权;
3.市场总监统计《市场人员提成工资表》每月8日提交总经理和财务会计;
4.如遇节假日情况可瞬时延长提交时间,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必须提交;
5.如未按规定时间提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和公司负责人共同承担
六、工资核算
1.全员工资由财务部会计进行核算,确保工资的准确性;
2.人力资源部应在每月5日前确保《考勤表》无误后提交财务会计;
3.会计人员应在当月8日前提交上月《工资表》(除业务岗提成)和《兼职教师工资表》至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当月12日发送审批通过后的《工资表》和《兼职教师工资表》发送出纳,出纳做好工资准备工作;
4.会计核算业务岗提成需于当月10日前提交上月《业务岗人员提成工资表》和《市场人员提成工资表》至总经理审核,总经理需在12日前审核结束,并告知出纳人员;
5.若未及时提交造成延误发放工资等损失由核算人员承担,出纳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发放工资
七、工资发放
1.工资(除业务岗提成)由出纳于每月15日统一发放,如节假日可延期发放;
2.业务提成岗位提成工资于当月30日发放,如节假日可延期发放;
3.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发放,后果由出纳承担
八、其他要求
1.考勤统计人员有考勤监控和催促请假未填写《请假单》、调休未填写《调休单》等情况的权利,当事人应配合,如多次催要未果,造成考勤后果由当事人本人全部承担
2.统计考勤人员每统计失误1次迟到,罚款50元;
3.打卡天数与单据不一致每发现1次,罚款100元;
4.工资核算人员每计算失误1次,罚款100元;
5.统计提成金额和兼职教师工资人员应保证所有数据的准确性,如出现一次错误,罚款100元;
6.以上罚款事项,出现第二次失误均是成倍递增,以此类推;
7.此罚单由人力资源部下发,扣款金额随当月工资由财务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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