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附件2畜禽养殖排污系数表:畜禽粪便排泄系数项目单位牛猪鸡鸭粪公斤/天
20.
02.
00.
120.13公斤/年
7300.
0398.
025.
227.3尿公斤/天
10.
03.3——公斤/年
3650.
0656.7——饲养周期天365199210210畜禽粪便中污染物平均含量(单位公斤小屯)项目C0D BODNH3-N总磷总氮牛粪
31.
024.
531.
71.
184.37牛尿
6.
04.
03.
50.
408.0猪粪
52.
057.
033.
13.
415.88猪尿
9.
05.
01.
40.
523.3鸡粪
45.
047.
94.
785.
379.84鸭粪
46.
330.
00.
86.
2011.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
[2004]43号关于减免家禽业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04)17号)和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财综明电
(2004)1号),做好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工作,加强对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的管理,防止其他突发性疫病的传播,现就畜禽养殖、加工行业减免排污费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环保部门要迅速开展畜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业的排污情况
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与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提出2004年2月1日起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减免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排污费的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服务意识,帮助有关单位做好防治禽流感的环境保护工作,不得因减免排污费而放松对禽畜养殖、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发生由污染引发的疫情传播
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于2004年8月31日前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及附表以书面形式报我局附件
1.畜禽养殖加工业户排污情况与排污费减免汇总表
2.畜禽养殖排污系数表二OO四年三月十五日附件一:畜禽养殖加工业排污情况与排污费减免汇总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环境保护局(厅)类型企业规模养殖农户畜禽其中家畜禽其中家1000只50头以5头以10头以养殖禽养殖加工禽加工2000只以上养类别上养猪上奶牛上肉牛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以上养鸭场场场鸡场场单位数存栏总数或加工规模污水产生量(吨/月)污水处理量(吨/月)处理达标量(吨/月)粪尿产生量(吨/————月)粪尿使用量(吨/————月)COD排放量(吨/月)—氨氮排放量(吨/月)应征收单位数(个)应征收数额(万方)减免单位数(个)——减免金额(万元)——联系人:填表说明
1、此表填写畜禽养殖业排污申报和排污费数据O联系电话:
2、规模养殖农户指未经工商登记、养殖规模在表中所列数量以上的农户
3、排污数据无法通过监测取得的,可以按照附件2排污系数计算
4、填报数据中的存栏数以调查月平均值计附件二畜禽养殖排污系数表:畜禽粪便排泄系数项目单位牛猪鸡鸭公斤/天
20.
02.
00.
120.13•粪公斤/年
7300.
0398.
025.
227.3公斤/天
10.03・3——,尿公斤/年
3650.
0656.7—-----365199210210饲养周期天畜禽粪便中污染物平均含量(单位公斤/吨)项目C0D BODNH3-N总磷总氮牛粪
31.
024.
531.
71.
184.37牛尿
6.
04.
03.
50.
408.0猪粪
52.
057.
033.
13.
415.88猪尿
9.
05.
01.
40.
523.3鸡粪
45.
047.
94.
785.
379.
8446.31鸭粪
30.
00.
86.
2011.0。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