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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霞浦县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霞浦县溪南镇人民政府n级响应发生重大事故,经县委、县政府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先期启动n级响应,镇政府按照本预案全力以赴组织事故的先期应急处置和救援m级响应发生较大事故,或超出县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或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事故,经县委、县政府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先期启动ni级响应,镇政府按照本预案全力以赴组织事故的先期应急处置和救援w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或超出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或发生跨镇政府行政区域的事故,镇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先期处置,并上报县指挥部,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启动w级响应,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镇政府服从指挥调度,全力配合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应急办、县直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发生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较小的安全生产事故,由镇政府根据职责分工,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和处置,并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应急办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一般以上事故,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
2.信息报告
(1)事故单位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应急管理局和工贸行业有关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应急管理局和工贸行业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镇政府报告
(2)镇政府信息报告镇政府接到明确属一般以上标准突发事件或发生死伤人数一时不明和灾情一时无法核实的突发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并在5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越级上报书面首报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或接报后20分钟以内,较大突发事件发生或接报后45分钟以内,一般突发事件发生或接报后
1.5小时以内报送续报在事件现场处置完毕前,事发地镇政府随时续报现场处置进展情况;在事件处置完毕前,续报工作实行日报制,事发地镇于每天16:00时前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送处置进展情况,续报工作可视情况多次进行终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县专项应急指挥部和事发地镇政府应在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的第2天前向县政府书面报告事件处置情况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可适当延长时限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突发事件报告的时限、程序和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2.事故信息报告内容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基本情况、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责任主体等,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4.
3.应急处置
4.
3.1发生事故后,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发生事故后,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进入响应状态,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规定采取应急处置和救援措施具体要求1镇主要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2了解事故现场情况
①遇险人员伤亡、被困等情况是否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可燃性粉尘,若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可燃性粉尘时,应了解危险化学品或粉尘危险特性、数量、应急处置方法等信息
②周边建筑、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
③受影响人群的疏散范围和集中安置点
④事故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3组织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4在保障应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控制危险源,降低和消除危害,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以及场所,采取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5实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环境监测、人员防护以及其他保障措施;抢修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做好后勤保障和人员善后工作6及时向县安委办、县直相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保持通信畅通7启用本级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4.
3.2发生事故后,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的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及时上报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1.应急救援组由溪南镇安办,溪南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人武部、事故单位、事发地村(社区)协助负责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抢险救援方案和防止救援人员伤亡的安全技术措施;指挥、调度力量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洗消工作,控制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及容器设备的保护
2.医疗保障组由溪南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医疗救治方案,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转运、收治入院;针对危重伤员,逐一制定应急救方案;准备抢救伤员必需的药品、医疗机械;负责事故现场消毒防疫和救援人员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管理
3.安全保卫组由溪南镇派出所牵头,事发地村(社区)、企业协助负责人员、财产安全和事故现场秩序的稳定,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并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保管和分发;做好矛盾纠纷化解,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对遇难人员的医学死亡鉴定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溪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组织抢修救援通行道路;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必须设备、物资、器材的调集;负责调集用于运送物资、疏散转移人员的车辆;负责应急救援人员、伤亡人员家属、紧急疏散转移人员的食宿等生活后勤保障
5.舆情管控组由溪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发布生产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关注舆论走向
6、事故损失统计组由溪南镇党政办牵头,统计站、派出所等单位协助负责收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受损情况,起草损失报告,报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当上级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和处置工作组服从上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
4.响应升级当事故灾难出现难以控制的事态,或呈蔓延、扩大、发展的趋势,或处置职能不在乡镇,需要上级政府提高应急响应级别,扩大应急时,现场指挥部应立即向县应急委报告现场紧急情况,按要求向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请求扩大应急,组织专家组或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支援现场救援,协调周边地区、驻地解放军、民兵预备役增援
4.
5.应急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后,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
5.后期处置
5.1事故损失统计成立事故损失统计组,由溪南镇安办负责收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受损情况,起草损失报告,报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5.2善后处置溪南镇政府党政办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对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家属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对受损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影响的生产经营进行恢复的建议,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家属,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3总结评估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相应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6.预案管理
6.1预案管理与更新镇安办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管理,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需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后实施
6.2宣传培训镇安办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涉及本预案内容的相关培训工作,提升处置能力,做好培训记录
6.3演练镇安办牵头,各相关单位协助,开展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活动,增强和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反应能力
7.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附件:
8.1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林典(党委副书记、镇长)总指挥朱星明(统战委员、副镇长)常务副指挥:王庭康(人大主席)副指挥:王逢兴(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李荣斌(宣传委员)张施施(组织委员)陈岩(副镇长)叶超(副镇长)龚涛(副镇长)叶明(四级主任科员)陈慰霞(党群服务中心主任)龚来雄(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朱方兴(溪南行政派出所所长)邓郑银(镇党政办负责人)陈孝光(镇财政所所长)林明智(镇水利站站长)林辉(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叶传清(镇卫计办负责人)王明清(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金靖宇(溪南国土资源所所长)曾海(镇安办负责人)陈镇(溪南供电所所长)谢理达(镇自来水厂厂长)陈孝煜(林业站站长)王致刚(网络服务)谢怡(县九中校长)李提忠(溪南中心小学校长)林金嫩(溪南电信分局负责人)江海峰(溪南卫生院院长)李雅迁(镇海洋与渔业站负责人)陈灵光(村建站、城建中队负责人)邱云辉(仙东工作站站长)蔡尚炎(南岸工作站站长)曹汉林(溪南工作站站长)王锦森(长兴工作站站长)
1.总则
41.
41.2编制依据
41.3适用范围
41.4工作原贝
441.5风险评估
52.组织指挥体系
52.1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53.2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4.3村(社区)应急处置组
73.监测预警
75.1事故监测
76.
2.预警
84.应急响应
94.
1.响应分级
94.
2.信息报告
114.
2.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127.
3.应急处置12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7.2为规范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有效预防与妥善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迅速1编制目的高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溪南镇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行业领域已制2基本定义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按其预案实施溪南镇政府成立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溪南镇镇长应急处置3副指挥长镇分管副镇长工作小组成员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村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派出所、镇城建中队、镇人武部、溪南镇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4应急队伍应急队伍由以下救援组组成
1、应急救援组
2、医疗保障组
3、安全保卫组
4、后勤保障组
5、舆情管控组
6、事故损失统计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及时上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1、应急救援组由溪南镇安办牵头,溪南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人武部、事故单位、事发应急处置5地村(社区)协助负责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抢措施险救援方案和防止救援人员伤亡的安全技术措施;指挥、调度力量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洗消工作,控制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及容器设备的保护
2、医疗保障组由溪南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医疗救治方案,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转运、收治入院;针对危重伤员,逐一制定应急救方案;准备抢救伤员必需的药品、医疗机械;负责事故现场消毒防疫和救援人员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管理
3、安全保卫组由溪南派出所牵头,事发地村(社区)、企业协助负责人员、财产安全和事故现场秩序的稳定,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并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保管和分发;做好矛盾纠纷化解,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对遇难人员的医学死亡鉴定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溪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组织抢修救援通行道路;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必须设备、物资、器材的调集;负责调集用于运送物资、疏散转移人员的车辆;负责应急救援人员、伤亡人员家属、紧急疏散转移人员的食宿等生活后勤保障
5、舆情管控组由溪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的新闻报道,关注舆论走向
6、事故损失统计组由溪南镇党政办牵头,统计站、派出所等单位协助负责收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受损情况,起草损失报告,报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当上级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和处置工作组服从上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溪南镇党政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20221277.
5.应急结束
155.后期处置
158.1事故损失统计
165.2善后处置
165.3总结评估
166.预案管理
166.1预案管理与更新
167.2宣传培训
178.3演练
179.4预案实施时间
177.附件
177.1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1.总则编制目的
1.1为规范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有效预防与妥善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迅速高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编制依据
1.2依据《宁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霞浦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溪南镇实际,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
1.3本预案适用于溪南镇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行业领域已制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按其预案实施工作原则
1.4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原则在镇政府和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风险评估
1.5溪南镇位于霞浦县西南方,属沿海丘陵平原,离县城46公里,与宁德、福安两市隔海为界,全镇陆地面积103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23429亩,养殖面积37200亩,海岸线长76公里,海域面积
16.6万亩,网箱养殖约18万箱,居全县首位溪南镇现有企业55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家,主要是以水产养殖、加工为主溪南镇所辖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有限空间、触电、淹溺、坍塌、灼烫、中毒等危险、有害因素,容易导致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中毒、环境污染、设备设施损坏等突发公共事件,对现场及周围群众、建筑物造成伤害或破坏
2.组织指挥体系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2.1镇政府成立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溪南镇镇长副指挥长镇分管副镇长成员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村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派出所、镇城建中队、镇人武部、溪南镇卫生院、村(社区)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职责启动应急预案,收集事故信息,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溪南镇办公室有关部门和村(居)对事故所属企业进行应急援救;及时将事故信息向上级政府汇报,并传达落实上级指示;指导和帮助有关企业做好善后工作;承担其他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重大事项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分别为应急救援组、医疗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舆情管控组、事故损失统计组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2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办,承担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办主任担任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汇集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处置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掌握事故信息和分析会商情况;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损失调查;开展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宣传活动;起草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2村(社区)应急处置组.3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村居工作人员、安全员(灾害信息员)、网格员、志愿者、民兵等人员组成负责本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与溪南镇相关部门做好善后等工作
3.监测预警事故监测
3.1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有关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监测与收集工作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各成员单位将监测到的事故风险的信息及时报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及时报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溪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溪南镇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村(居)委员.预警
3.
23.
2.1预警分级按照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确定预警级别事故的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I级、II级、III级和W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I级(红色)为最高级I级预警(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的II级预警(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III级预警(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IV级预警(蓝色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
3.
3.
2.预警信息发布
(1)m级及以上预警由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发布
(2)IV级预警由县政府(或授权行业主管部门)发布
3.
2.
3.预警信息内容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和咨询电话等
3.
2.
4.预警方式预警信息传递方式应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通讯手段和传播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博客、网上社区、电子显示屏、有线电视、宣传车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基层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对特殊人群以及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传递工作
3.
2.
5.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视情况及时调整预警信息,直至解除预警状态,并第一时间告知预警发布工作机构
4.应急响应
4.
1.响应分级县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分为I级、II级、in级和w级四级1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经县委、县政府报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先期启动I级响应,镇政府按照本预案全力以赴组织事故的先期应急处置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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