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出勤要求
1、学校实行坐班制,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忠于职守,高校务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时间不准在校内处理个人私事
2、教导主任负责对教师上下班的考勤和查岗
3、学校值周领导、值日教师必须720前到岗,科任教师735前到岗
二、请假手续家中的大小事情要尽量安排在双休日、节假日,可请可不请的假不要请,非请假不可的,须履行以下手续
1、请假半天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半天以内,由领导批假,并事先调整好课务
2、公假(婚、丧、产假)天数执行上级规定
3、请假前要向有关领导提供请假条,并写明理由及请假天数,一般不接受电话请假和口头请假,特殊情况先电话请假的,事后须补上假条;请假结束返校时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所有请假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严格按批准时间休假;假期结束仍不能上班者,要提前续假
5、病假要出示医院诊断证明、病例或当日医药收据,否则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规定
1、病假一天扣10分,事假一天扣20分公假须有证明(人、物);上班途中与本班学生家长进行交流属公假,但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以迟到论处
2、迟到、早退扣5分
3、重大集体活动、学校例会、业务学习一般不准假,站于本班队后无故不参加者,按旷课处理
4、未请假无故不到岗或擅离职守、超假不续不归、私自外出及不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一次(半天以内)扣50分半天以上一天以内扣100o有旷工行为者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5、长期病假超过一周以上的,须持医院证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以上考勤制度后,教职工所扣分从绩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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