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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安全作业规章制度「篇一」有关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第二条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是国家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第三条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政府授权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第四条起重作业应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大型1001以上;中型401至100t;小型40t以下第五条安全管理
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规定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3、在进行大型起重作业前,直属企业安全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第六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安全监督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有关防暑降温的卫生法规和文件;
3.中暑时抢救的组织与操作技术5附则
3.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3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高温作业系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散热量大于23w/m
3.h或84kj/m
3.h的车间;或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计算温度时,工作场所的气温高于室外2℃或2℃以上的作业含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0℃地区的露天作业,不含矿井下作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第二条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GBZ2-20XX《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第三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GBZ1-20XX《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有关防暑的要求第四条用人单位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安全、职业卫生和工会等部门应制定计划,采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检修维护,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一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第二章技术措施第六条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第七条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第八条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第九条高温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第十条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第十一条对于高温环境中的狭小房室,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使室内热辐射强度小于700W/m
2、气温不超过28℃第三章保健措施第十二条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第十三条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第十四条对高温作业者,应按有关制度供给含盐清凉饮料•,并符合卫生要求第十五条对热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鞋、护腿、围裙、眼镜、隔热服装、面罩等第四章组织措施第十六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加班加点第十七条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GB4200《高温作业分级》的制度,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第十八条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5〜27C第五章审批和管理第十九条《公司高温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由施工作业基层单位生产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审查合格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经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字盖章后,由二级单位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字盖章(盖单位行政章)第二十条《公司高温作业许可证》是高温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代签,应妥善保管第二十一条《公司高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其中,一联由进行高温作业的基层单位保存;一联留存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存档第二十二条《公司高温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全作业规章制度「篇四」为搞好单位高温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首次参加高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才能上岗
4、凡是新、改、扩建工程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高温车间应采取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合理安排进风口和排放口
6、企业对产生高温的作业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在高温作业场所附近,应设置员工休息室
8、按制度给高温作业人员提供茶水、淡盐水、人丹、风油精等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
9、给高温作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制度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阻燃服、护目镜、面罩等
10、企业应安排接触高温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制度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2、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5、核实天气情况第七条作业中安全措施
1、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应擅自高开岗位;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起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即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指挥信号不明确;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工作场地阴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重物梭角处与捆绑纲丝绳之间未加垫;歪拉斜吊重物;易燃易爆物品
3、司索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应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载不应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应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应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应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不应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第八条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安全作业规章制度「篇二」
一、目的为确保在危险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施工作业
三、工作程序危险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1对于公司范围内危险施工作业,安监科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危险作业的评估
(2)施工车间(部门)对每一项风险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并经公司安监科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四、危险作业的施工种类
1、预热器清堵作业
2、篦冷机清大块作业
3、交叉作业
4、高温作业
五、预热器清堵作业过程
1、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劳保用品中不允许有化纤制品),准备好捅料工具,同时将与现场无关的其它物品及杂物移到安全处,保护好捅料可能会影响的其它设备,并关闭压缩空气和空气炮
2、夜间清理要有足够照明
3、准备工作做好后,立即通知中控操作员保持一定的负压
4、工作时所站平台人数不得超过三人(特殊情况除外),其余的人应站在现场以外,且所处高度应高于捅料开孔位置,同时做到不影响工作人员遇特殊情况所能闪开的位置
5、预热器清扫一点时,其余部位不能打开,捅料时人不得正对捅料孔,以防熟料喷出烫伤
6、检查清理时,应按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与中控保持密切联系
7、清扫时,现场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和上风向,选择好逃逸路线
8、使用压缩空气吹灰时,应将管道先对准所处理的.物料,确认无误后可开通压缩空气闸阀取出风管时,应行先关闭闸阀然后取出空气管道
9、用水处理堵料时,方法与上述第七条相同,只是开水时人应尽量远离捅料孔(因水汽化时体积膨胀剧烈增大)
10、作业时必须有两个人在场相互照应,一旦发生喷料或塌料时,人应往上方的旁侧闪开
11、作业时,不准将捕料工具或其它能够引起堵料的物品落入预热器,一旦有物品掉入预热器应立即向中控及相关人员汇报,做到及时消除隐患
12、事情处理完后应关闭捅料孔并密封,同时恢复相关设备并清理现场
13、清理出的高温物料要妥善处理,在主要通路上要及时清理或设置必要的警告标志,防止人员烫伤
14、向中控室汇报事故,以恢复正常生产
六、篦冷机清大块作业过程
1、两人作业明确一人负责,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时严禁预热器同时进行清堵作业和放空气炮
2、篦冷机大块熟料一般待推到接近破碎机口时将三段篦床停止运转,
一、二段篦床运转速度放慢,降低回转窑投料量和窑速,维持窑的运行
3、待破碎机停运后办理停电工作票,打开破碎机上部检修门,保持检修门处微微负压
4、用钢丝绳设法套住大块熟料后,有手动葫芦或卷扬机将大块熟料移位至不在压住破碎机锤头为止;
5、不得采用让人进入篦冷机或在破碎机上方用风镐或人工打碎的方法,这种处理方法影响停窑时间长达2h以上,即费力也不安全
6、重新启动破碎机,未经拉出的大块熟料会由破碎机打碎此过程要快如果不能速战速决,只好止料、止火,人工进入篦冷机用风钻处理
七、交叉作业过程
1、所有交叉作业都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部门的现场管理
2、需要交叉作业的车间(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方案、明确交叉作业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有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
4、交叉作业前,所在部门有义务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部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有权利向所在部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
5、作业时,所在部门必须派人陪同交叉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6、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的部门承担事故责任
八、高温作业过程
1、系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c或2℃以上的作业
2、各车间(部门)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安全、劳动和工会等部门应制定计划,采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高温作业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4、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6、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7、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
8、对热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鞋、护腿、围裙、眼镜、隔热服装、面罩等
9、相关部门职业危害管理人员,在暑期要深入生产一线,对生产车间、施工、检修现场进行巡回医疗,发现情况及时诊治并及时向公司生产与安全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安全作业规章制度「篇三」1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为搞好单位高温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首次参加高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才能上岗
4、凡是新、改、扩建工程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高温车间应采取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合理安排进风口和排放口
6、企业对产生高温的作业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在高温作业场所附近,应设置员工休息室
8、按制度给高温作业人员提供茶水、淡盐水、人丹、风油精等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
9、给高温作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制度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阻燃服、护目镜、面罩等
10、企业应安排接触高温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制度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2高温作业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1总则
1.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止高温对人体的危害,改善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预防中暑,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高温作业职业卫生管理的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健康管理及职业卫生教育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存在高温的作业场所2作业管理
2.1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与主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2车间内作业场所夏季允许气温上限,应按当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同作业场所与室外允许温差之和计算;如某些作业场所的气温,在采取一般降温措施后仍不能达到要求时,允许温差可加大上2℃
2.3根据不同生产工艺流程和厂房建筑条件,应从生产、建筑方面的实际情况,采取防暑降温治理措施
2.4在生产中凡能放散大量热量的生产过程和操作过程,对新建工程应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操作,非自动化、机械化的旧有厂房应尽量加以改进
2.5通风
2.
5.1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确保岗位职工高温期间的安全工作
2.6清凉饮料与防暑药品的供应
2.
6.1应按规定供给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人员茶水、含盐汽水等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盐汽水含盐量一般采用
0.1-
0.2%盐汽水水温以8-12℃为宜
2.
6.3盐汽水等饮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
6.4饮水量以少量、多次,并根据个人需要自由饮用为宜,不应暴饮
2.7暑季作息时间
2.
7.1缩短一次性持续接触高温时间,工作中应多次轮换作业,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在暑期,不应占用职工的业余时间,并应按上班班次调整单身同班次职工住宿
2.8应为露天作业的职工设置防阳光暴晒的休息场所
2.9个人防护
2.
9.1应发给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职工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3.
9.2凡从事高温作业职工,应发给防护眼镜应给高温作业职工设置保存和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设施3健康管理
3.1健康检查
3.
1.1凡属新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就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体检,如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应严禁参加高温作业
4.2应建立高温作业职工健康档案,并由企业的职工卫生管理部门或医疗单位保存和管理
3.3如遇发生中暑时,应就地抢救对重症中暑患者应就地抢救后立即送往医院
3.4对确诊为中暑者,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职业病管理4职业卫生教育
4.1就业前教育
4.
1.1凡属首次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就业前职业卫生教育
4.
1.2教育内容包括高温对健康的危害,正确的作业方法,在作业时防止高温危害的措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中暑时的急救措施和方法等
4.
1.3经教育后,通过考试或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高温作业工作
4.2就业中教育
5.
2.1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就业期间,必须继续接受木岗位的职业卫生教育
6.
2.2教育内容包括
(1).本岗位接触高温的特点及高温对健康的危害情况;
(2).本岗位高温危害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知识和应用等
4.3提高教育
4.
3.1凡从事高温作业的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科长)、厂长以及车间安全员、安全部门的安技人员,都必须接受职业卫生的提高教育
4.
3.2教育内容包括
(1).高温对人体的危害及其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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