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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苏州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苏州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系统推进苏州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改革,促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在市域统筹背景下,加快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人才成长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高标准现代教育强市、建强新时代苏式教育品牌作出贡献
(二)主要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育人、为国1育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导向作用,推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持科学有效遵循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引导学校丰富2课程体系,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突出问题导向,关注学校办学质量实际水平,注重过程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坚持因地制宜立足苏州教育发展实际,优化评价方式,3完善评价内容,细化评价指标,科学引导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在原有基础上探索新的发展点,促进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可持续发展.坚持市域统筹以市域统筹发展为推动力,聚焦全面育4人发展理念,在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方面统筹开展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促进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域共进
二、评价内容
(一)办学方向包括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德育为先项关键指标旨在加2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德育为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培养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二)课程教学包括落实课程方案、规范教学实施、优化教学方式、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等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5学校强化课程建设管理,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师发展包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等项关键指标,旨在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3风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高素质教师人才培养为引领,健全激励机制,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学校管理包括完善学校内部治理、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校树立科学办学理念,确定3特色发展方向,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办学条件建设,按照规定开展招生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努力形成办学特色
(五)学生发展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劳动实践项关键指标,旨在考查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引导学校注重5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注重自身综合素质,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三、组织实施
(一)学校自评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对照实施方案及评价指标,制定自评方案,形成全员参与机制,对达成情况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学校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各县级市(区)教育督导部门
(二)县区审核各县级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整体推进实施进程,指导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办学质量评价,可结合实际探索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区域化特色实践路径学校自评报告经县级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审核备案后,报市教育督导部门
(三)市级评价在学校自评、县区审核的基础上,市教育督导部门统筹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积极探索市、区共同组建相对稳定、多元参与的专家队伍,建立科学有效、以评促建的办学质量评价长效工作机制原则上年完成一轮实施3—5
四、结果运用
(一)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质效评价结果及时向学校反馈,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方式,全面育人、科学育人,提升现代学校治理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指导学校和教师精准分析学情,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向属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进行通报,作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督促政府切实履职尽责,为办好普通高中教育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建立跟踪整改长效机制受评学校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落实举措,确保整改成效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跟踪整改进度,检查整改结果对于存在问题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追责问责
(四)加大典型宣传推广力度对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效果突出的区域及办学质量显著提高的学校予以表彰,总结梳理优秀做法、创新举措、成功经验等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系统推进评价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将其纳入本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重要内容,加强指导与审核,确保评价工作有效实施
(二)强化评价保障各地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组建由各级督学、教育行政人员、教科研人员、校长、教师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高水平评价队伍,切实加强评价队伍能力建设鼓励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培育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办学质量评价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市域统筹工作,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各地要认真落实政策,统筹推进实施,优化评价流程,避免重复评价,减少对基层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切实提高评价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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