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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模板一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年龄—,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月一日至年一月—日(或者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根据《劳动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用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模板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月一日至一年一月—日(或者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根据《劳动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用人单位盖章)一年—月—日模板三本单位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原因于年月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移转至该职工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O.本单位与其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该职工在本单位的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者工作岗位为2o.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计为单位盖章3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存根第号你于年一月—日进人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年一月一日签订劳动合同,因,_____年一月—日你与我司解除劳动合同,请你于年—月—日前办理离职手续年—月—日领取人(签字)领取日期年—月—日(公司盖章)(本联存入员工人事档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存根第号你于年一月一日进入我公司,年—月一日签订劳动合同,因,年月一日你与我司解除劳动合同,请你于年—月—日前办理离职手续年—月—日领取人(签字)领取日期年—月—日(公司盖章)(本联员工本人留存)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一)〃规则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离职补偿金的简单概括,《劳动合同法》中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劳动者每工作一年(包括超过个月不满个月)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加企“N+1业提前一个月通知两部份,提前通知也可用一个月的工资来代替,等于工作年限就612是替代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赔偿金,这就是现在不少公司常用的计算法则“N”T但是有的企业给员工灌输了错误的概念,即按进行补偿,就可以合法合理地提前解除“N+1”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种情况,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N+1”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议,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惟独符合以上三种情况用人单位才可以采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诸如非工伤医疗期内、孕期哺乳期、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多种情况,都不合用〃规则,不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二)“N+l(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您(乙方)与本单位(甲方)于___年__月—一日签订/续订的__________________类型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于浮现下列第____________项情形,根据《__________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从______________年―月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伤害
(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者经单位提出仍不改正
(五)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八)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商议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有关经济补偿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有的约定处理因浮现本通知书
(一)至
(六)项所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为_____年,乙方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通知方(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个体户劳动合同范本餐饮劳动合同范本公司劳动合同范本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议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读】本条是关于商议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制度中最关系双方利益的行为,目前,劳动合同方面发生的大量争议,大多是由于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有的企业片面强调其用人“自主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伤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不少劳动者误解“择业自由”,任意跳槽,甚至不辞而别,影响企业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因此,我国将劳动者的保护重点放在合同解除上了解并切实执行有关劳动合同解除上的规定和制度,有助于理页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正当权益W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泯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商议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议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为商议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彻底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商议,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二、劳动合同商议解除的条件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懊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议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1.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3.在双方自愿、平等商议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4商议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
(二)项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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