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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规范公司合同签订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代管公司及适合本制度的其他公司第三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公司领导干部、法定代表人以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由审计法务部牵头,涉及合同主体部门、子公司具体负责,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主要指合同草拟、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约以及归档等系列工作第二章合同内容第五条完整的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主体双方当事人名称和住所(若是自然人需增加身份信息及送达地址);
(二)合同内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时间)、地点及方式等;
(三)明确违约责任;
(四)解决争议方式诉讼或仲裁;
(五)合同生效要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等;
(六)签约签约地点、日期、公章、法定代表人(由委托代理人签约的需备有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第三章合同会审及审批第六条合同会审是指合同主体部门、子公司在拟定合同初稿后,由审计法务部组织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如工程、财务、法务等相关部门)以及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审查参与会审人员应对合同相关内容认真审核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由审计法务部收集汇总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合同拟稿部门或子公司,并与合同拟稿部门或子公司进行沟通合同原则上在会审期间修改定稿,直至确认无误后,相关人员同时在合同审批单上签字确认若不能在会审期间修改完毕的,应督促合同拟稿部门或子公司在会审当日进行修改定稿,并提交审计法务部核对无误后请公司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第七条合同会审要点
(一)合法性包括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订立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会审意见是否齐备;资金来源、使用及结算方式是否合法合规,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备等
(二)经济性主要指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的经济利益
(三)可行性包括签约方是否具有资信及履约能力,是否具备签约资格;担保方式是否可靠;担保资产权属是否明确等
(四)严密性包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是否完整齐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附加条件是否适当合法;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是否准确第八条公司合同审批单由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审计法务部、计划财务部、相关业务部门、经办部门分管领导、公司主要领导负责在合同审批单上签署“同意签署”意见公司旗下子公司合同审批单由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公司审计法务部、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子公司主要领导在合同审批单上签署“同意签署”意见第四章各部门的职责第九条各部门的职责
(一)合同拟稿部门职责
1.合同拟稿人即该合同所指的业务经办人,负责拟定签订合同的草稿,并收集整理合同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招投标资料、询价资料等);
2.负责在本制度规定的“合同审批单”上填写合同会审部门及合同相关信息;
3.负责合同连同“合同审批单”在整个会审/审批过程的传递,直到合同盖上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结束
4.拟稿人对合同中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合同项目涉及的背景、效益性、安全性和可行性;对方的主体资格及资质(主体资格审核是否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文件,且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对方当事人经营范围的审核,涉及专营许可证或资质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资质证书;是否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需担保的合同,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核实信用记录,包括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经开户银行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以及现场尽调考察
5.合同价款、期限、质量标准、双方权责等商业条款的合理性;
6.项目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或其他有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情况;
7.与合同项目有关的其它商业内容
(二)审计法务部(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1.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合同条款的完整性;
3.与合同项目有关的其它法律问题;
4.当事人身份、资格、合同内容、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方式的审查
5.经济风险控制措施等;
6.其他法律性审查
(三)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对合同标的是否符合国家各项标准、技术标准等信息进行审查注一是标的巨大、涉及重大复杂事项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在签订前,经办部门还应提供可行性分析和评估报告上报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同意后实施;二是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一般不得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经办部门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第十条合同类别
(一)一般合同(如劳动、聘用、培训、买卖、承包等合同)合同金额在3万元以内的(不含3万元)走审批程序,合同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含3万元)走会审程序,并附合同审批单;
(二)服务类合同(如租赁、招标代理等合同)无需会审,直接走合同审批程序;
(三)融资类合同(如抵押、银行贷款、担保、债券等合同)和项目合同不限合同金额,统一走会审程序;
(四)内部合同(如各公司之间产生的借款合同)统一借款合同模板,不需会审,直接走合同审批程序第五章合同的签订第十一条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二)合同盖章前,综合办公室及子公司印章保管人应确定合同已完成审批手续,合同中不存在空白条款,合同份数与合同约定一致,合同内容已按法律意见书进行修改
(三)合同未经审批的,综合办公室及子公司不得加盖印章,签约代表不得签字
(四)已完成审批的合同,由综合办公室及子公司印章保管人对合同编号后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盖章手续
(五)综合办公室及子公司印章保管人不得在空白合同文本上盖章;合同页数为一页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合同文本一般应先由对方签章后,再由公司或子公司签章
(六)合同签订后,由合同经办人报送一套完整的合同资料及合同(原件/复印件)到审计法务部进行备案第十二条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
(一)经办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设立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要素条件、时间节点等重要事项进行台账清单登记,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的台账登记管理
(二)经办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定期或不定期对合同条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执行情况台账,当发现合同执行中存在重大风险或发现不确定性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发现合同相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或收到合同相对方对公司履行合同提出的异议时,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并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向合同相对方提出异议或予以答复第十三条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司需要,已签订完毕的合同文本应及时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第十四条各部门如需借用或查阅合同档案资料,应按档案借出流程办理第十五条公司的合同资料等相关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泄漏第十六条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将视情况给予工作提醒约谈,通报其责令检查,岗位调整,降职(级),解聘(辞退)处理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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