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精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协议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协议甲方精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托运方)乙方(代理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出口货物运输、杂费结算等有关事宜及其它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货物名称及规格乙酸、乙酸钠、乙酸钾、乙酸镁、乙酸粉、乙酸钙、乙酸乙酯等乙酸及其生产品和其它甲方指定产品包装为桶装25KG、250KG、1200KG,纸袋20KG、25KG,罐装和液袋等包装产品的包装规格均符合出口运输要求第二条货运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货运代理,安排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业务,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向承运人订舱、进出口报关、进出口报检、办理保险、代领有关单证及为其货物打托缠膜和监装入箱等有关进出口事宜第三条货物运输及安全甲方所进出口产品需在国家允许进出口经营产品范围之内,其所采用包装需符合出口运输安全标准及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从中国各港口到指定目的港所涉及的海运、空运、陆运及国际多式联运服务,确保将货物安全地运输到甲方指定目的地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单票双方权利义务的开始与解除乙方收到甲方的全套委托单据为该票的权利义务的开始,甲方货物运输出境,乙方提供运输单据及核销单据,且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费用后为双方权利义务的结束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发出进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告知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重量、起运港、目的港、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运输方式、装箱要求、装运时间,到货时间等信息
2、甲方备齐出口货物后应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提供装运信息
3、甲方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事项相关的全套有效单据,提供的货物与单据符合,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将货物备妥装箱或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如果实际货物与单据不符,甲方需要更改单据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主动配合乙方更改有关单据
4、如果不能按期交货,有提前告知乙方推迟航次的义务
5、若货物交给乙方理货,乙方接到完整货物后,在装箱过程中,如果发生由乙方过错造成的货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货物损失,如因此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6、如甲方货物在出口运输过程中出现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处理事故,并要求乙方提供真实可靠地相关信息
7、甲方承担因自身原因或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责任与费用
8、如果乙方的海运价格比其他家出口代理商低,并能提供优质服务,甲方有权在多家出口代理商中优先委托乙方代理出口甲方货物及相关业务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甲方经常询价的港口运价,乙方至少一周向甲方报价一次,如果出现运费浮动,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委托负责安排出口各项代理服务甲方需要乙方监装拍照和打托缠膜的出口货物,乙方要严格按照《集装箱监装拍照要求》操作,托盘要符合国家出口要求,无毛刺,光滑平整,确保对桶无磨损,打托缠膜桶身至少缠三层膜,桶顶部要覆有盖膜,如果乙方打托缠膜不规范、托盘不符合要求、托盘破损等因托盘原因造成客户索赔,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能低于客户索赔金额
3.乙方在接到甲方完整委托单据后(发票,箱单,委托书),单笔委托协议方能生效接受委托后,乙方要按照委托要求,安排订舱,调箱,运输,报关,制单等工作事宜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为FOB货物代理报关,报检及其港口的服务
4.乙方在接到甲方罐车订舱委托后,应在罐车装货前两天将罐车清洁证明电子版发给甲方,没有清洁证明甲方可以拒绝装货甲方有拼箱或整箱混装时,乙方要做好防护隔离措施,防止甲方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交叉污染、泄漏或磨损
5.乙方在整个代理服务过程中,应在截港日至少4天前将船期,船名,提单号,场站信息,大约到港日,核销单信息、,发票号,装箱要求以及海运费价格等信息通过入货通知传给甲方乙方有义务按甲方出具的委托书内容准备缮制提单,保单等
6.乙方应在开船日三天前向甲方提供提单确认件,提单上必须显示全部要求显示的合理信息,如甲方有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出具的木质包装熏蒸证明号码显示在提单上,在开船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寄出提单签出后如甲方提出修改提单,乙方要予以配合,提单要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修改并寄出,否则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汇报有关情况
7.甲方将货交与乙方后,乙方要按托单要求理货,对货物进行跟踪,拍照货物在正常运输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乙方应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并及时、客观、全面、毫无保留地通知甲方确定收到甲方货物后,乙方要求场站在甲方出据的“收货回执单”上确认签字货物不能野蛮装卸,如在港口出现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货损,乙方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8.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能将甲方的客户资料,订舱信息及双方来往的其他各种形式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索赔由此产生的损失
9.乙方需在开船后25天内,将核销单,报关单等退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的货物或单据第五条费用结算
1.甲乙双方以甲方报关单据或提单副本作为费用结算依据,按照船名航次结算各项费用
2.乙方需将出运的每票货物费用列出明细,并在业务发生的第二个月的1-3号将费用明细以甲方提供的格式发邮件给甲方确认,同时正本寄给乙方,甲方需在7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期满视为双方确认乙方费用明细甲方费用无误后凭乙方开具的海运业发票或甲方确认的其它类别发票在45天内付清费用
3.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双方事先商定的价格结算,遇有汇率、国际海运价格及汇兑等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并按双方协商意见执行
4.如发生特殊费用,甲方应及时给予单票确认,以免日后发生争议乙方待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5.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单独一方变更,解除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必须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承担货物在其掌控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如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损失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货物的实际损失的赔偿甲方如因此甲方客户向甲方索赔,则产生的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其它
1、协M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书面委托单、往来传真等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曰至年月曰甲方精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乙方(签章)(签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人委托人日年月曰日期年月日期:。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