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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管理服务】立项决策阶段管理服务方案
1、项目决策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结合政策法规、行业规范,对项目进行统筹策划,编制《项目立项决策阶段实施方案》,为采购人提供立项决策建议和依据,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采购人对各分局进行专业指导培训,布置阶段工作计划任务,制定项目实施进度展板及《每周工作计划》并跟进实施项目管理人负责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咨询服务和专业化管理,对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工期、质量、安全、投资管理与控制承担相应责任,并为本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决策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交接、存档等工作,做好项目竣工后与物业管理单位的交接服务,同时在招标人授权下代表招标人对工程项目进行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等全过程管理及具体实施
一、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我们确认项目管理人的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如下所述
1、前期阶段项目管理范围及内容1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包括协助委托人完成土地权属调查、征地手续、交评、环评、压矿、人防、地灾评估等审批事项;协助委托人办理供电工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人防工程、供热工程、电信工程以及园林绿化等相关部门的专项审查手续等;协助委托人办理完成施工许可证、设计概算审核;协助委托人办理对项目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文物保护工作的相关手续等保障本项目各项手续和管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于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
[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二、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条件和程序
1.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条件1年满18周岁之上,履行兵役义务,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2没有安排过住房用地的无屋村民,或村民需分户建房,但原用地面积较小,不能分户建设的;3没有住宅空置、出租、出售或者改为运营场所的;4村民建住宅用地严格执行壹户壹宅和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超80nf的标准的规定;
2.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程序如下1申请人应向所于村提出用地预申请;2村委会根据村民的申请,按照上报审批确认后的村民宅基地固化名单,把符合条件的名单于村内张榜公布1个月,确认无异议后统计好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且将名单上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3镇规划建设办审定各村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根据宅基地固化备案名单确认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名单;4符合用地条件的申请人正式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提出建住宅用地申请;5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于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地块内依据已批准的村民住宅留用地小区建设规划安排用地,且审查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报建办事程序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
1.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1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资料;2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方案;3建设项目申请选址方案;4环境影响方案书;5选址位置图及其用地范围图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1提出选址申请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的资料向选址所于镇规划建设办提出选址申请
(2)提出选址意见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初步选址意见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单位按初步选址意见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内有关部分,经镇规划建设办签署初步意见后,附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统壹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
(4)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用地方案(需说明项目性质、用地依据、建设用途、面积、技术工艺流程及环境要求等情况,且说明被征用地的类别、水电、交通、房屋拆迁情况);
(2)建设项目的有关批件(主管部门、计划部门、市镇政府批复,建设别墅式商品房和连壁式单门独院商品住宅须附市政府批文);
(3)用地位置图或地块所于区的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含四至);4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国土、环保、水电、供电、交通、公路、市政、消防、卫生等的书面意见;5规划科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不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除外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1申请建设用地单位备齐规定的文件资料,向所于镇的规划建设办申请定点,且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2选定用地的位置和界线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其用地性质、面积和范围,按照城市规划,议定用地的具体位置和界线,且标注于地形图或所于规划的地块图上3征求意见申请建设用地单位根据需要征求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用地的位置和界线的具体意见4提供规划设计要点镇规划建设办根据规划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向申请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进行总图设计5审核规划设计总图镇规划建设办组织审核申请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且签署初审意见后,连同有关附图、附件统壹报规划科审批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交镇规划建设办发给申请建设用地单位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需要提交资料⑴、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委托书;⑵、地块用地手续;⑶、地块位置图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
1、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⑵、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地块所于规划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⑶、属壹书壹证范围的由镇规划建设办核发⑷、属壹书三证”范围经镇规划建设办核准后,附上提交资料,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核发,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的程序1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且填写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壹书三证或报建表壹书壹证O2建筑方案审定需要建筑方案审定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向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及建筑初步设计方案,由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3规划报建审批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根据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审核报建资料,且签署初步意见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建表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2.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私人住宅报建A类新建住宅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房申请书;(居委会或村委会加具意见)
4、
①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国有用地)
②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及用地许可证复印件;(集体用地)
5、位置图;(1500-11000实测图)
6、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立面、基础及大样图)
7、施工报建手续
8、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仍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B类旧房改建、扩建、重建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房申请书(居委会或村委会加意见盖章)
4、原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5、位置图(提供1500-11000实测图)
6、四邻协议书(四邻签名、村(居)委会加意见)
7、房屋拆旧重建、改建、扩建核实宗地平面四邻关系图
8、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立面、基础及大样图)
9、施工报建手续
10、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绿化、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仍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C类拆迁安置住宅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房申请书(居委会或村委会加具意见)
4、原房屋位置图
5、现安置用地位置图
6、拆迁用地许可证复印件及拆迁批文复印件
7、拆迁协议书复印件
8、被折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9、买地发票复印件
10、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立面、基础及大样图)n、施工报建手续
12、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仍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
(2)公建、厂房、商品房报建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报建的)
3、建房申请书(街道办或村委会加具意见)
4、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基建工程防火设计审核意见书(未建)
6、建筑施工消防验收意见书(已建)
7、环境影响方案审批表(厂房提供)
8、建(构)筑物防雷设施规划申请表
9、小区规划图或规划批复
10、位置图(110000-125000)
11.产品工艺流程(厂房提供)
12、征地图(集体用地时须提供)
13、土地使用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14、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各向立面、剖面、基础及大样、总平面图、四至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等)
15、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绿化、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仍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注
1、之上资料属市审范围提供俩份(建筑图未建的提供三份、已建的提供俩份);属镇审范围资料提供壹份(建筑图未建提供俩份、已建提供壹份)
2、凡已建的,须提供测量宗地平面图,报建和验收壹起补办报建手续申办《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的程序
(1)提交申请2协调建筑相关规划、设计单位,共同完成建筑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及方案设计3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施工标段的划分及开工顺序的策划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施工招标和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材料采购招标工作协助委托人审核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文件4前期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准备包括组织施工场地标高测绘;协助委托人完成本项目范围内迁改线工作;协助委托人完成临水、临电、临路等开工准备工作,满足开工条件5项目合同管理包括项目各阶段合同的起草、审查、修订、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的解决项目管理人审理有关合同,对合同内容、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做出书面的特别说明和提示,以利于委托人对合同条款的了解和理解,并出具合同评审意见项目管理人对各阶段合同特别是施工合同须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收集、整理、分析合同履行中的信息,合理、及时地进行分析、总结对合同履行应进行预测,及早提出和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以规避或减少风险在有关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项目管理人须注意搜集有关索赔和反索赔的有关资料,以便在需要时作为索赔或反索赔的依据有关各种合同的变更、违约、索赔、争议的处理以及合同的终止需报委托人研究后确定6完成委托人临时交办的与工程管理有关的其它工作
2、勘察设计阶段项目管理范围及内容1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包括协调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作;监督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工作,要求其实现控制工程投建设单位或个人于建设工程竣工后,持有关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申请规划管理验收
(2)进行现场验收由镇规划建设办组织人员根据测量宗地平面图,到现场按规划管理验收,填写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且签署验收意见后,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3)核发验收合格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交由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发给建设单位及个人
(4)申办《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应提交的资料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壹书三证)或报建表(壹书壹证)(原件);
②建设工程有关规划改动时的有关批件;
③测量宗地平面图;
④基建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住宅除外);
⑤原盖有规划报建审图章的建筑图环保审批办事程序:
1.项目申办人到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开业申请书,加具计生、规划建设部门意见后到镇环保办领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
2.项目申办人如实、详细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后,直接将有关资料交镇环保办终审,对超出镇环保办审批职权范围的建设项目由市环保局终审,具体依照相应文件办理说明属镇城区范围内敏感运营行业(如饮食业;摩托车、汽车维修清洗业;水泥、钢材批发零售业;气味化工、易燃易爆物品运营等)必须签订协议书到规划建设部门确认后环保办才能批办
3.经环保办审批建设项目由镇环境监测分站负责进行环境本底调查,具体收费标准实施
3、立项决策阶段工作完成后出具《项目立项决策阶段实施方案评价报告》资、进度和总体质量水平;对专业设计单位的管理;对外部条件协作单位包括电信局、交通局、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进行协调,并督促设计单位将外部条件协作单位的供应协定、技术条件取得后完善设计工作;督促设计单位及时上报设计文件,通过审批手续后,取得规划许可证等,为下一步的施工做好准备2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按照立项批准文件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投标工作严格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规范的程序、规则进行;审核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选定中标人;合理划分标段,保证整个项目进度需要
3、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管理范围及内容施工期间项目管理服务项目施工管理需在充分了解认识项目内容、功能、进度等各项指标的同时,分别制定管理措施,报委托人审阅做好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项目投资和资金控制、项目信息管理、现场管理及组织协调1项目进度控制项目管理人代表委托人,结合相关合同工期要求的进度指标确定总体进度标准管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承包单位和供应商,并负责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进度满足总体进度要求项目管理人在每一项单项工程开工前,向委托人报送经监理审查,项目管理人审核同意的施工承包单位所报施工组织设计;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人须在年末、月末向委托人报送下一年度计划、下一月度计划,供委托人审定项目管理人代表委托人参加各工程进度会议,定期评审工程进度情况,为存在问题和将会出现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法,并向委托人上报工程进度会议纪要在设计进度方面,项目管理人代表委托人制订可行的并能配合招标和施工现场的出图计划,并对设计单位定期监督,保证总体进度要求在施工进度方面,项目管理人应代表委托人制订及定时更新总体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所上报的施工计划进行整体协调;一旦发现有不合理的延误,项目管理人须会同委托人、监理单位及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可能抢回已延误的工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延误、项目管理人应代表委托人查究原因及相关责任单位,并就每件延误事项专题报告委托人,以及在委托人的同意下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另外,项目管理人也需向委托人就造成延误问题提供有效措施建议,以追赶进度2项目质量控制项目管理人要严格按其承诺的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管理人制订质量控制程序,报委托人审批项目管理人代表委托人,在施工过程中管理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各施工承包单位和供应商,确保满足法律、法规及规范上的有关要求项目管理人协助委托人进行施工图纸审查工作,以委托人的角度出发,从建筑节能、节约资金、工期等方面,替委托人把关将规定数量的图纸、技术规格、设计资料、变更及修改等,发放给监理单位和有关施工承包单位,并对已发放的各种材料及其签收单等妥善保存并做好记录项目管理人随时抽查监理单位及施工承包单位的各项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隐蔽验收、测量放线复核、材料合格证和出厂证以及各项材料检验报告等、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质量检查证、进口设备要有海关报关单据商检证项目管理人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把工程项目建设成为合格工程;项目管理人监督监理单位,依法承担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凡不合格的工程应坚决返工,拒不返工和隐瞒质量事故的,委托人及项目管理人有权按相关程序责令相关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如出现质量事故,项目管理人应会同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及找出责任单位,并向委托人对有关事故的处理办法提出方案及建议3项目安全管理在施工开始前,项目管理人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制订安全施工守则和条例包括罚则等供委托人审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施工监理及各施工承包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监控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执行情况,向委托人报送书面资料项目管理人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并主持最少每月一次的工地安全及文明施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对检查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委托人4项目投资及资金控制审核工程概算、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洽商等控制工程造价以招标投标管理及合同管理为手段,层层落实投资责任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代表委托人审查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进度款单、变更及索赔等费用,提出意见后送委托人审定在施工过程中所发出的各项变更,必须按变更程序进行,经项目管理人审核后提出意见报委托人审批,对工程预结算提出初审意见,供委托人参考并作为是否签发此等变更指令的依据对于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提出的工程变更洽商,经设计审核后,并由监理审核、提出合理的建议报项目管理人,项目管理人审核后提出意见报委托人审批5项目信息管理项目管理人建立适用的信息管理程序,使各项管理信息规范化项目管理人主要建立进度、投资、质量、安全信息系统,用以指导“四控管理二6项目现场管理及组织协调项目管理人编制现场规划,使生活、生产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为文明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项目现场规划须报委托人审核批准后实施组织协调分为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内部协调指委托人、项目管理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由项目管理人负责;外部协调指内部协调之外的协调工作,由项目管理人提出要求,委托人负责,项目管理人在提出问题的同时,须提交相应的资料并有解决的方案和策略并协助委托人开展相关工作
4、工程竣工及后期阶段项目管理范围及内容1工程验收及保修服务包括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及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监督项目相应工程的各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与委托人签订保修责任书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建设过程文件资料由项目管理人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整理成册逐次移交委托人2组织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接组织总承包商及各专业承包商、供货商与物业公司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并提供运行、维护服务工作3项目管理人完成全部委托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交全部管理过程中存档资料一份
二、建设管理各阶段保障措施1目标控制的组织安排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项目管理内容,成立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公司专家组为项目经理部提供技术支持,项目经理部下设前期管理部、投资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等岗位和部门,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整体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直接负责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沟通协调管理等面向招标人的管理服务工作对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及管理范围见下图项目经理I公司专家组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及管理范围前期管理部投资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报批报建2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1梳理归纳市、区两级各审批部门立项阶段的报批报建政策,为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批复环节提出合理化建议,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流程图及手册》,协助采购人依法依规并行推进审批事项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统计并实时更新跟进概算费用申请及使用情况,必要时提供超概预警表示主要管理o•表示协助管理
(2)协助采购人对各分局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文件进行审核、风险提示及管控,出具《咨询服务建议书》
(3)为采购人提供政策依据文件和路径方式,协助采购人指导各分局快速推进用地转征、划拨、组卷报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及证件办理用地办事程序流程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
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于被征(使)用土地所于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且于被征(使)用土地所于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且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in;2耕地开垦费壹般耕地20元/itf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疔,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
45.8元/疔,壹级基本农田40元/nf,二级基本农田35元/nf;3耕地占用税8元/nV集约工业区范围
4.1元/itf;4公路控制线俩侧纵深,壹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rtf;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
2.1%计收;6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
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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