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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建设制度(适用于社会团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健全—(以下简称“本团体”)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本团体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其健康运行,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团体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组织架构建设是指本团体建立的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为主体的责任明确、相互制衡的组织架构,以及民主、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第二章决策机构第一节决策机构的构成与性质第三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代表)组成,议事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第二节决策机构的产生与任免第四条本团体实行会员制,会员种类为一(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第五条本团体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四)载入会员名册,及时在本团体网站、通讯刊物等予以公告第六条会员可以申请退出本团体,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年【根据章程规定填写】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经理事会通过后,在会员名册删除,及时在本团体网站、通讯刊物等予以公告第七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相应会员资格自动丧失
(一)丧失主体资格的;
(二)受到刑事处罚的;负责人负责人总数一般不超过理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一般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每届任期与会员大会任期相同,会长、秘书长(选任制)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采取差额选举方式,经出席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适用于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方可任职第三十九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内公认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社会信用良好;
(三)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四)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能够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八)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第四十条本团体选举会长、副会长、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会团体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理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选举流程及规则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资料一般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三个工作日前向全体会员(会员代表)公开,同时在本团体网站上公布一般采取等额或差额选举的方法行业协会和异地商会必须实行差额选举
(二)选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一般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三)在投票前,会议主持人应介绍会长、副会长、理事候选人基本情况,或由候选人分别向会议做规定时间的演讲
(四)投票结束后,由会议推选的监票人、计票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进行统计、核对,并由监票人对统计结果签字确认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公布
(五)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会长、副会长、理事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始得当选,行业协会和异地商会候选人获得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始得有效
(六)理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应有到会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投票选举方为有效会长、副会长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始得当选
(七)理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总数三分之二时,须按照程序立即补选第四十一条常务理事经全体理事无记名投票,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第四十二条会长与副会长的任免
(一)会长是本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一般由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的,应在章程及本条款中载明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担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事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会长、副会长的罢免须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表决
(三)需要本团体会长即法定代表人做出决定而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由理事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并形成决议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本团体发生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和本团体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本团体发生违法行为或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承担个人责任本团体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团体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任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团体可根据会员(代表)大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事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批]第四十三条秘书长的产生和任免
(一)本团体的秘书长采用选任制(或聘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会员单位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二)秘书长作为办事机构负责人,对理事会负责选任制秘书长为理事会成员,出席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享有表决权,由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选举产生,由会员(代表)大会罢免任期一般与理事成员任期相同
(三)聘任制秘书长聘期可由理事会决定,可以连聘连任,可列席常务理事会、理事会
(四)聘任制秘书长在任期内发生违法违纪或有损行业利益的行为,经理事会研究后,在符合劳动法的前提下,可提前解聘,并由理事会另行聘任选任制秘书长的罢免须经理事会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三节管理与执行机构的职能与职权第四十四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会设定此条,会员(代表)大会则不需设定】
(四)决定本团体具体的业务工作;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拟定本团体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七)制订本团体章程修改草案的方案,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八)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九)审议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
(十)决定本团体各内部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并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H一)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十二)聘任或解聘聘任制秘书长,决定本团体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本团体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十三)制订本团体内部管理制度;
(十四)改变或撤销常务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适用设置常务理事会的情形】
(十五)决定开展重大慈善项目(包括慈善募捐项目、慈善支出项目)【本条款适用于慈善组织】;(...)表决其他重大事项【社会团体可自行确定其他的职权,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第四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行使的职权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本团体具体的业务工作;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拟定本团体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六)制订本团体章程修改草案的方案,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七)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八)审议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
(九)决定本团体各内部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并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订本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第四十六条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研究本团体及本行业领域的发展规划和重大问题;
(四)向理事会提交本团体的工作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五)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六)代表本团体签署重要文件;();()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本条中的第六项为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职权,如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是由会长担任的,则本条中的第六项不作表述,应另写一条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第四十七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并在会长出缺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指定的一位副会长代行其职务第四十八条本团体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二)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提议专职工作人员的聘免,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六)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七)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八)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第四十九条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应严格遵守法规、政策和本团体章程,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本团体赋予的权利,维护本团体利益第四节管理与执行机构的管理细则第五十条理事会会议的召开
(一)理事会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五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或监事会(或半数以上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会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会长认为必要时,亦可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会长不能或不召集和主持的,由副会长召集和主持;副会长不能或不召集和主持的,由提议召集人推举一名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五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全体联名会员(代表)或理事签名的提议函监事会或监事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监事会盖章或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均应提出事由及议题
(三)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社会团体章程应对理事履行职责提出明确要求如理事一年内累计二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理事会会议或不履行理事职责的,可考虑经会长提名取消其理事资格,由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后进行补选】
(四)召开理事会会议,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临时会议在会议召开以前需通知全体理事第五十一条理事会会议规则
(一)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因故未能出席的理事,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被委托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每名被委托人只能接受一份委托
(二)理事会以理事会会议形式行使职权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方式做出决议但就与理事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表决时,该理事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表决
(三)理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四)理事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涉及重大事项时,建议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在本次理事会会议结束前对本次理事会会议记录进行核实,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
(五)理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
2.出席理事名单;
3.会议议程;
4.理事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六)理事会的决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妥善保管,并向全体会员公开第五十二条监事会成员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应主动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不应阻挠、妨碍监事会依职权进行的检查、审计等活动第五十三条常务理事会会议规则同理事会会议规则第五章其他部门【其他部门(如财务部门、人事部门等)的构成与性质、产生与任免、职能与职权、管理细则,社会组织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第六章附则本制度经X年X月X日第X届第X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o第八条自然人会员死亡或法人、其他组织会员解散、注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第九条会员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团体章程及有关规定,给本团体造成重大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社会团体可自行选择具体处分内容】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除名需由理事会提议,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决定);会员如对本团体的处分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理事会经审议后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十条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会员资格终止后,本团体收回其会员证,并及时修改会员名册,且在本团体网站、通讯刊物上更新会员名单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的产生【社会团体根据自身情况,可选择实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并保持制度全文表述一致会员数量在200个以上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会员数量在100个以上的),可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以民主的方式产生,一般不少于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一】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的换届
(一)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由理事会讨论决定,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可以提前或延期执行,但延期或提前换届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应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至少3个月】,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名,成立由党员代表、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换届选举委员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无法召集,按本团体章程规定的方式召集,成立由1/5以上理事、监事、本团体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建联络员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换届选举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换届选举委员会)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至少2个月】,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适用于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方可召开换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节决策机构的职能与职权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团体的活动权;
(二)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五)查阅本团体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六)对本团体工作的提议案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团体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四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团体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社会团体可自行确定其他权利和义务,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章程规定】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订或修改章程;
(二)决定本团体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监事选举办法;
(四)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长、监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可选择由理事会选举,监事长可选择由监事会选举,但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罢免、理事和监事选举或罢免须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七)制定、修改会费缴纳标准;(A)审议并决定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案;
(九)对本团体变更、合并、分立、解散(终止)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改变或者撤销(常务)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一)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但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和本团体章程特别授权的除外第四节决策机构的管理细则第十六条会员的日常管理
(一)本团体在章程中明确会员入会的条件和标准
(二)申请人自注册之日起成为本团体正式会员,并颁发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的《会员证》,秘书处于会员入会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本团体网站或刊物上予以公布入会申请未经理事会批准,申请人可以向会员(代表)大会再次提出申请,并由会员(代表)大会做出最终决定
(三)单位会员应由其单位法定代表人出任代表,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单位其他负责人出任
(四)本团体建立会员数据库,对会员进行分类管理凡单位会员的代表、联络员、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变更,个人会员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变更,应及时通知秘书处本团体建立全体会员名册,明确会员、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长、监事以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负责人职务,作为证明其资格的充分证据会员资格发生变化的,及时修改名册并予以公告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一)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一年召开一次【根据章程要求填写】会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召集,会长主持;会长不能或不主持的,由副会长主持;副会长不能或不主持的,由提议召集人推举一名负责人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不能或不履行召集会员(代表)大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半数以上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半数以上监事)不能或不召集和主持的,五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负责人主持五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监事会(或半数以上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五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全体联名会员(代表)或理事签名的提议函监事会或监事提议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监事会盖章或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提议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均应提出事由及议题
(二)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日期由理事会决定会议的日程草案由秘书处拟定,会长审定
(三)本团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日【不少于20日】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通知会员(代表)临时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日【不少于15日】通知会员(代表)由本团体秘书处将大会的主要议题和会议时间、地点通知各会员单位和代表本人会员(代表)大会应公正、合理地安排会议议程和议题,确保会员(代表)大会能够对每个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未经讨论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表决
(四)会员(代表)大会须全体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规则
(一)会员(代表)大会应制定内容完备的议事规则,详细规定大会的召开、选举和表决程序,会议记录的一般内容,会议决议的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大会对理事会的授权原则和授权内容
(二)大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员(代表)大会二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同意方能生效修改章程、罢免理事、监事和决定本团体合并、分立、终止等重大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每名会员有一票表决权,但章程对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表决权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会员(代表)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员(代表)大会,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交本团体秘书处备案,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每名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份委托
(五)会员(代表)大会应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制作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监事长或监事签名确认会议纪要内容,并留档保存第三章监督机构第一节监督机构的构成与性质第十九条监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设立的监督人员(机构),负责监督本团体的业务活动及财务管理,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实行监事或监事会制度,设常务理事会(或会员人数150人以上)的,必须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且为奇数】第二十条监事会设监事长I名,监事一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也可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和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监事可连选连任,但不超过两届【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社会团体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第二节监督机构的产生与任免第二十一条监事的任职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没有担任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及财务负责人;(-)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三)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第二十二条监事在任期内,会员(代表)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三条监事候选人资料建议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三个工作日前向全体会员(代表)公开,以保证会员(代表)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第二十四条监事的选举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制第二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监事,监事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方能当选监事如监事候选人得票未达到二分之一时,可进行多轮投票,直到选举出符合规定的监事人选第三节监督机构的职能与职权第二十六条监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核查本团体财务状况,有权要求理事会及相关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报告;
(二)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三)列席社会团体理事会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
(四)根据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和监事会的委托,行使其他监督权第二十七条监事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执行监事会决议,维护会员利益;
(二)不得以职权谋取私利;
(三)保守社会团体秘密第二十八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四)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财务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等有关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还可向业务主管单位反映,慈善组织还需向慈善工作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提议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第二十九条监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决定是否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决议的执行结果;
(三)代表监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四)签署监事会的决议和建议;
(五)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条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可作为对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等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第四节监督机构的管理细则第三十一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一)监事会会议原则上每一个月召开1次;【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监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或其授权代表出席方可举行;
(三)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邀请理事长、秘书长或其他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三十二条监事会会议规则
(一)监事应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缺席的监事,可事先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无故缺席且不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的,可视为同意监事会的决议(-)监事会做出决议,应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
(三)监事会的决议事项应做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及记录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可以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些说明性记载监事会的决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妥善保管,并向全体会员公开第四章管理与执行机构第一节管理与执行机构的构成与性质第三十三条本团体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依照本团体章程的规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行使职权理事会任期一年【应与会员大会的届期一致】第三十四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组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理事会成员的人数由社会团体章程规定,但一般不超过会员(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且人数应为奇数】第三十五条本团体设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理事人数在50人以上的社会团体,根据需要可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可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或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一般为理事的三分之一,且为奇数不设常务理事会的,无需拟定此条】第三十六条本团体设秘书处秘书处为本团体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承担社会团体的日常工作第三十七条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可设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负责管理秘书处日常工作第二节管理与执行机构的产生与任免第三十八条本团体的负责人是指会长(或称理事长)1名、副会长(或称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本制度使用会长、副会长或理事长、副理事长,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并保持全文表述一致;有设置常务副会长的,也属于本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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