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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浙江省数字经济(数字化改革)发展成果专区方案(
2021.
8.3)2021世界数字经济大会暨第十一届智慧城市与智能经济博览会(以下简称“数字经济大会暨第十一届智博会”)将于9月9日-12日在我省宁波市举办为了充分展示我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和数字化改革成果,今年在数字经济大会暨第十一届智博会上设置“浙江省数字经济(数字化改革)发展成果”专区,具体情况如下一\展区名称浙江省数字经济(数字化改革)发展成果专区
二、展示重点浙江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创建成果和数字化改革成果
三、时间地点展览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12日展览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一号馆核心展区(约414平方米)
四、组织架构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浙江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展览执行承办单位)参与
五、展览内容
(一)展示内容展区主要展示近几年我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改革有关成果包括总览和试验区两部分总览以创建浙江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数字化改革成果总括内容为核心展示,分静态展示和动态展示两部分,展厅正门入口设置约9*4米大屏作为动态宣传总览区域两侧以各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重点展示,展厅设12-14个展位(甄选重点特色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作为展示区域)
(二)参展单位甄选12-14个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每个展位面积约为20-30平方(含公共区域)
(三)现场展示形式结合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际特色,采用静态展示、动态展示结合实物展示、情景展示、互动体验等形式进行展示
1、静态展示企业/产品/案例/解决方案等静态画面展示需提供500-800文字说明图片2-3张,精度200dpi以上,用于排版设计(若配图有文字介绍,附上文字介绍)
2、动态展示配置55寸电视机,可展示试验区宣传类动态视频需提供1080p以上高清视频,格式要求为MP4格式,用于现场展台电视播放(U盘自备)
3、实物展示专区设置实物展示区,根据各试验区上报实物所需展览面积和形式统筹安排
(四)线上展示各试验区可在甬上云展平台()进行线上展示,组委会为各试验区提供基础展示模板,包含2D展位展示及图文介绍、宣传视频等内容各试验区也可组织属地企业在甬上云展平台进行企业及产品的展示
六、组织实施
(一)确定展区方案(2021年8月6日前)省厅数字经济处审议并确定组委会提供的浙江省数字经济(数字化改革)发展成果专区方案,确定参展试验区名单及展位布局
(二)明确各试验区展出内容(2021年8月15日前)各试验区和展览执行承办单位确定各试验区展示的内容、设备、系统及形式,并形成具体参展方案后报省厅确认后组织实施
(三)布置展区环境(2021年8月15日-2021年8月25日)由展览执行承办单位对布展方案进行设计并不断完善,会同参展各单位做好展馆布展搭建筹备工作需要各地支持的工作
1.请各参展单位积极组织遴选特色展示内容抓紧上报省经信厅,同时特别要重视实物展示及场景演示部分的呈现
2.请各参展单位积极配合展览执行承办单位按照大会的各项时间节点上报并提供各类筹备材料
3.请各参展单位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以团组方式进行参观,具体参观方式及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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