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商贸公司离职管理规定
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离职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向公司人事部提供书面的、有相关人员签字的移交清单;
1.2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1.3依照公司财务制度报销有关费用,归还公司欠款;
1.4依法或依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及/或损害赔偿金;
1.5按公司规定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1.6如与公司签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1.7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方可结算工资
2、员工连续旷工达三日则视为员工主动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于员工连续旷工满三日之时解除员工应主动联系公司并与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3、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4、员工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行政人事部或员工主管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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