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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土木建造学院设计院,设计了一座体育馆,外观造型独特,富有美感■试问我们工大设计院可否就体育馆造型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该设计虽然造型独特、富有美感,但不属在产业上批量生产、通过机械方法重复再现的产品设计可以通过著作权法予以保护■“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是对其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因印刷品的图案、色采或者二者的结合做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本章案例一北京市某高科技开辟中心完成为了一项“一种滑动轴承的创造方法”的发明创造这种方法的使用不仅可以提高轴承的使用质量,而且还可以降低成本,提高产量■问题这项研究成果可否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为什么?■答案该发明创造无法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因为根据《专利法》第条第款对于“实用新型”的定义,实用新型必须“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o■据这个定义,实用新型具备以下两个特征一是实用新型是一种产品,是一种适于实用的产品,如仪器、设备、用具或者日用品等二是实用新型必须是具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产品如果没有固定形态的物质,如气体、液体以及呈粉末状的物体等都不能成为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因此没有形状的方法专利,是无法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但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司考题发明专利分类的法律意义是什么?试以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为例说明分析)授予专利权后的权利效力不同产品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创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产品)方法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方法,即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产品方法)■)举证责任不同《专利法》第条(很重要)第条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创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创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创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部门可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厉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的区别与联系■联系)技术层面上都是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发明和实用新型都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区别不同点)保护客体不同发明产品和方法;实用新型:产品)申请实用新型产品的特征性确定形状固定的三维结构)创造性不同与现有技术相比,发明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审批程序不同对发明专利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对实用新型采用“初审登记”制度)法律保护期限不同■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的区别与联系?联系)都是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审查制度相同;)保护期限相同区别)实用新型是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对产品外表所作的设计方案)实用新型基于一定的技术思想;外观设计涉及美学思想,与技术思想无关)目的不同实用新型须具备实用功能,能产生技术效果并能在工业上应用;外观设计以视觉美观为目的,而不追求实用目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不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本章案例某医学院成立了医疗仪器研究课题组,甲负责课题组的组织召集后勤协调等;乙负责查阅已有的研究文献和采集、保管;丙负责打印、撰写、排版等文字处理;丁负责临床试验;戊提出了医疗仪器的工作原理和系统的技术方案在临床试验中,丁发现戊提出的方案存在着重大缺陷,并提出了改进方案,被戊采用,使试验获得显著的进步,使该仪器的技术性能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在准备就医疗仪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时,在谁是发明人、申请人的问题上存在有争议那末谁是医疗仪器的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呢?案例中,戊提出了医疗仪器的工作原理和系统的技术方案,是发明人;丁负责的临床试验工作,属于辅助工作,但是在临床试验中,丁发现戊提出的方案存在着重大的缺陷,并提出了改进方案,被戊采纳,使试验获得显著的进步,使该仪器的技术性能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因此丁也是发明人甲、乙和丙不是发明人医疗仪器是为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构成职务发明创造的第一种情形于是,申请人应为某医学院申请被批准以后,某医学院为专利权人案例张工程师在职时甲研究所安排其开辟一种高压阀门品年月日张某退休时尚未完成开辟任务;退休个月内张某与乙工厂签约由乙工厂协助张某继续完成此项开辟,开辟成功后乙工厂享有创造权专利申请权归张某该产品开辟成功后张某年月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授权甲研究所得知后以该产品系职务发明为由要求张某与之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张某怕影响与甲研究所的关系遂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经过登记、公告甲研究所成为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当乙工厂创造高压阀门专利产品并进行广告宣传时甲研究所声明该产品是其专利产品阻挠他人与乙工厂签订合同乙工厂受到影响于是乙工厂起诉以与张某签约为依据认为其享有该产品的生产权甲研究所的诋毁宣传给其造成损失要求住手侵害并赔偿损失甲研究所提起反诉主张该产品是其专利产品乙工厂应当住手侵权并赔偿损失需要思量的问题该高压阀门产品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张某就该高压阀门产品与乙工厂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如何张某与甲研究所所签订的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乙工厂以甲研究所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能否成立甲研究所的反诉能否成立•本案分析本案例意在考察对离退休人员所作出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法律规定的掌握情况张某与乙工厂签订的合同虽然是在其退休之后但由于系在其退休后一年时间之内而合同所涉及的标的又是张某在职期间尚未完成的产品开辟任务所涉及的成果应当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作为完成者本人无权以此与他人签订合同所以张某与乙工厂签订的合同应为无效张某不应享有对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其申请权应由研究所享有研究所采取与张某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这种形式导致了一个专利权回归的结果所以也就无需再考虑这份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因研究所系该产品的合法专利权人而乙工厂与张某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所以研究所撒发材料说明正确情况的行为构不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应驳回乙工厂的起诉因研究所系这一产品的合法专利权人所以其反诉要求法院应予以支持案例分析,化工研究院工程师梁某在技术会上与化工厂长张某结识张某请梁某匡助解决污水净化重复利用的技术难题,梁某答应试试年春节,梁某与其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在化工研究院内一废弃的人防工程里,用自费购买的十余种试剂、试纸、电炉等,对化工厂的污水进行净化实验实验结果达到化工厂的技术指标要求梁某将实验资料交给化工研究院一份,院里认为梁某为该院工程师,污水净化又是其业务研究范围,此成果应是职务技术成果,便以研究院的名义于年月提交了“一污水净化方法”专利申请年月研究院获得专利权此间,梁某认为自己的成果是非职务发明,要求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争执不下,诉致法院请分析梁某和化工研究院,谁的主张成立?为什么?•参考答案•梁某的主张成立,即该项发明为非职务发明,梁某享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理由有•)根据《专利法》第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本案中,梁某虽然是化工研究院的在编职工,污水净化也是他的业务研究范围,但案中涉及的发明创造既不是梁某在执行本单位任务时完成的,也不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梁某做实验时间是年春节期间,他本人和儿子利用歇息时间而非工作时间从事实验活动并取得成果,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而是个人接受他人委托完成的技术成果;再者,从他的实验条件看,显然不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以,梁某要求变更自己专利权人的主张是有法律依据的)关于职务发明的判断,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两个条件满足一个即可成立但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并不一定属于职务发明,这一点应当注意•本章案例关于专利申请权的归宿问题公司甲与业余发明人乙订立一份技术开辟协议,约定由乙为甲开发完成一项电冰箱温控装置技术,甲为乙提供开辟资金、设备、资料等,并支付报酬在约定时间内乙完成为了合同约定任务,并按约定将全部技术资料交给甲公司止匕外,乙在完成开辟任务的过程中,还开发了一项附属技术,并以自己名义就技术申请专利甲公司知道此事后,认为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应归甲公司所有,因此,甲、乙双方就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归宿发生争议问题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应归谁所有?请说明理由该业余发明人不属于甲公司的员工,其发明就不能认定为职务发明,而应当认定为委托发明创造依据《专利法》第条、《合同法》第条规定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中有约定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按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上述两项权利归受托人,即乙所有,委托人甲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因此,无论是电冰箱温控装置技术本身还是附属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应归乙所有某锅炉厂委托某研究所为其开辟“锅炉自动控制器”锅炉厂向研究所提供了全部开辟资金和设施研究所所长张某将“锅炉自动控制器”的研制任务下达给研究所人员李某、陈某、沈某,由他们组成攻关小组,负责产品的具体开辟工作,并拔付了经费同时张某又派了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协助科研小组的基本实验、分析化验和数据处理工作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产品研制成功•问题•)谁是这一产品的发明人?为什么?)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谁?为什么分析)该产品的发明人是李某、陈某、沈某张某及其他两名工作人员均不能作为发明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本案中,张某没有参加任何具体的产品研制工作,只是负责了组织工作,因此不能认定其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此外两名工作人员只是负责分析化验和数据处理工作,这些只能属于辅助性工作,因此也不能认定他们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研究所有权申请专利根据《专利法》第条规定,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本案涉及的发明创造属于委托发明,即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在此案中,双方当事人关于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没有约定,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受托人研究所享有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同时根据相关法律,主要是《合同法》第条的规定,“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因此委托方某锅炉厂在研究所获得专利权时,有权免费实施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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