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票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票据的管理,规范票据的传递和保管,控制票据的有效使用,需要对票据的收发存进行管理,对票据进行回收,还要对金额进行核对,完全满足对票据业务的管理需要
(一)专用收据管理基金会财务部门统一购置专用收据,所购收据必须连号登记各办事处所(或分支机构),使用专用收据需到财务部门登记领取,领取时必须验旧领新,专用收据存根按会计档案规定保管,不得随意销毁
(二)专用收据在开具或领用时加盖基金会财务印章,不得预先将所有购入的专用收据都盖好印章
(三)专用收据使用人和使用部门,必须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收据丢失,给基金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四)专用收据在收到捐赠现金或者实物时开具,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他用利用专用收据,弄虚作假,给基金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