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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清偿抵充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担数笔同种类债务,而清偿人所提出的给付不足清偿全部债额时,确定该给付抵充某笔债务的规则适用清偿抵充规则的条件其一,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债务;其二,数宗债务的给付种类相同;其三,清偿人的清偿不足以清偿全都债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首先按照约定抵充规则进行抵充所谓约定抵充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的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抵充规则进(行抵充)P181法定清偿抵充规则如下⑴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⑵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⑶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⑷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⑸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债务人应为之给付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的,除债权人、债务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123P182()依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清偿1不能由第三人清偿的债包括不作为债务;以债务人特别的智能、技能、设备等为必要的作为债务;委托、寄托、雇佣、承揽等具有信任要素的债务等()合同当事人之间无相反的约定2()具有债权人不得拒绝第三人清偿的情形,或未因债务人之异议而拒绝第三人清偿的情形3()属于有效清偿4所谓有效清偿是指符合清偿要求的清偿有效清偿的后果是债的全部或部分消灭(全部清偿的,全部消灭;部(分清偿的,部分消灭))P182()解除权的发生原因有法定原因和约定原因,撤销权的发生原因仅限于法定原因,如因重大误解、显失公1平所进行的民事行为是法律规定的撤销事由;(⑵解除的法定原因为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可抗力所致的给付不能,撤销的法定原因为缔约上的过错)P186法定解除是指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法应当解除的情形依照《合同法》第条的规定,符舍以下条件时,94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⑴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2⑶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来履行;⑷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⑸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P187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使债务人无法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尽早1摆脱不合理的拘束,合同法允许债务人提存⑵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下落不明包括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债权人失踪又无代管人等情况债权人下落不明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即使履行也达不到合同目的,故合同法允许债务人提存,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⑶债权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又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⑷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P193
四、案例分析题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原告要求解除合同,被告也同意,这样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当然可以解除合同,1这是当事人合同自由的体现⑵本案中,合同经双方协商而解除但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原告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被告占有原告的预付款应予返还本案中,原、被告于年月日签订的承揽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了变更原、被告经协商变更了合12000811同履行期限,合同延期履行原告可解除合同年月原告要求被告履行时,被告提出增加酬金元的要求,原告未同意,合同22002IO500没有发生变更被告应履行合同,被告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构成违约此时原告即可解除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不能抵销因为依据《合同法》第条的规定,抵销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①当事人双199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同时又享有债权但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必须合法有效
②双方互负债务给付相同
③必须是抵销债权已届清偿期
④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在本案中,豆油厂提出以豆油款来抵销大豆款不完全符合抵销的要件⑵法院应判决支持粮油公司的诉讼请求
五、论述题:代物清偿是指债权人受领其他给付而替代原合同约定的给付,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清偿行为⑴代物清偿的构成要件
①须有原债权的存在
②给付内容不同
③须有代物清偿合同
④须有给付行为,以他种给付替代原定给付代物清偿行为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该行为的成立以实施标的物交付为条件,且交付的标的物不是原定给付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而是以其他标的物的给付替代原定标的物的给付⑵代物清偿的效力
①债的消灭
②可以成为债权人撤销权发生的前提
③清偿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④债权人有权解除代物清偿合同
⑤当事人在代物清偿后通过合同使原债复活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为了清偿债务,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原定给付以外的新给付,债权人利用新给付实现原(定债权而使原定债权消灭的方式,谓为清偿之给付,又称间接给付)P185《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991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法定抵销权的成立要件有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两个方面()积极要件1
①须有自动债权与受动债权存在;
②双方债务内容属于同一种类同一品质;
③双方债务须均届履行期且数量相同;
④双方当事人的两个债权相互对立()消极条件2
①双方给付在性质上能够抵销
②当事人禁止抵销的特约(当事人事先约定某一债权不得抵销的,不能抵销)P
191、下列情形中,不得适用提存的是()7o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A..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B债务人即将破产C.债权人下落不明D.、标的物为不动产的,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时\债务人可以()
8.主张抵销A直接提存不动产B.抛弃占有C.将不动产拍卖或变卖后提存所得价款D.、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生孳息归()所有9国家A.提存部门B.提存人C.提存受领人D.、在标的物提存期间,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者为()10提存人A.提存部门B.提存受领人C.国家D.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的有()
1.债权人免除债务A抵消B.提存C.解除D.混同E.、合同解除行为的类型有()2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A.具备法定解除条件时合同自行解除B.基于解除权的行使而解除C.由法院裁决而解除D.由仲裁机构裁决而解除E.、下列属于当事人可以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3不可抗力的发生A.履行迟延B.合同目的不能实现C.另一方当事人明示毁约D.对方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E.、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权消灭的情形有()4法律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A.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B.法律没有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C.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D.从解除事由出现之日起经过年,当事人不行使的E.
1、下列各项中,不得抵销的有()5因故意侵权所生债务A.不作为债务B.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C.非金钱债务D.自动债权未届清偿期的债务E.、关于法定抵销权的说法正确的是()6抵销权是形成权A.抵销权的行使要求双方互负债务B.抵销可以附条件、附期限C.抵销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D.抵销自双方达成合意时生效E.、债务人可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价款的条件是()7债权人同意的A.标的物不适于提存B.标的物提存费用过高C.提存物市场价格稳定的D.标的物为不动产的E.、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是()8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A.债权人下落不明B.由于债权人原因,使履行费用增高C.债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D.债权人死亡又未确定继承人E.、下列有关免除的表述,正确的有()9免除为法律行为A.免除可以附条件B.免除不可以附期限C.免除为处分行为D.免除发生绝对消灭债的效力E.、下列有关混同的观点中,正确的有()10混同为一法律事实A.混同为一法律行为B.混同涉及三方主体间关系C.混同消灭债D.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E.
三、简答题、简述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1、简述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
2、简述清偿抵充的条件
3、简述法定清偿抵充的规则
4、简述第三人清偿需要具备的条件
5、简述合同解除与撤销的区别
6、简述法定解除应具备的条件
7、简述提存的原因8
四、案例分析题、年月日至月日,原告广州气筒厂财产清理小组(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广州华大涂装工程1200018II14技术服务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两份合同,由被告为原告建造打气筒粉末静电喷涂生产线和打气筒半成品悬挂输送线,两项工程均已竣工,双方验收完毕,原告在被告处结余工程款元年月日,原、29002001517被告又订立合同两份一份是由被告建造成品输送线钢结构过道的合同,造价万元,双方已履行完毕;另
1.8一份是打气筒前处理生产流水线合同,造价万元,由被告总承包合同规定原告向被告提供工程设计必32需的全部资料,负责车间照明、检验仪器、生产所需工件和生活设施,并于月底前完成全部土建基础,被10告负责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在收到原告提供的全部设计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总体平面设计图,会同原告审签;负责对原告人员进行工艺操作、检验及设备维修保养的技术培训合同还规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同年月,原告两次汇付万元,加上原结余款元扣除已竣工的万元工程款,结余
7629001.
84.49万元因原告资金缺乏,双方约定合同推迟履行年月和年月,原告又汇付了万元月,20011120024I06双方对被告设计的总体平面图进行审议,原告提出若干修改意见被告修改图纸后又数次与原告联系会签事宜,均因原告之故未能如愿月,原告提出解除合同,被告表示同意,但要求原告赔偿其实际损失原告原则上9同意补偿,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分歧较大,遂引起诉讼(问)本案中当事人可否解除合同?1⑵本案应如何处理?、原告陈德志与被告王磊于年月日签订了承揽加工石料合同合同规定被告承揽加工原告修建22000811三孔窑洞所需石料•,并送至本村王家渠岔原告分两次预付酬金元被告将窑里石一垛拉至王家渠岔,2200并经原告同意将窑面石以元价款承包给第三人陈登林,陈德志亦将部分面石拉至指定地点正值合同履行800期间,原告因与他人发生宅基地纠纷,担心修建不成,遂与被告协商,要求暂时停止加工石料被告没有提出异议,但再未加工石料,并通知陈登林停工原告宅基地问题解决后,于年月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200210被告提出加付酬金元的要求,否则不予履行原告无奈之下,只好另外购一买石料将窑洞建成原告诉至500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的承揽加工石料合同,要求被告返还元预付款,并赔偿其银行贷款利息损失被2200告则辩称其与原告订立合同后,立即开始履行合同,当原告因与他人发生宅基地纠纷、单方提出停止履行合同的要求时,被告并未同意以后原告要求履行合同时,被告提出加付酬金元,是因为部分加工好的石料500发生丢失,造成损失被告认为,原告擅自违约,应以其预付款支付违约金,因此不应返还;要求原告赔偿石料损失,继续履行合同(问)本案中合同有没有发生变更?1⑵原告可否解除合同?为什么?、某豆油厂与某粮油公司于年月日订立了一份大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粮油公司于同年月底之31999628前向豆油厂提供大豆吨,豆油厂于月日向粮油公司支付货款万元合同订立后不久,双方又订立了1091I.6一份豆油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豆油厂于同年月底向粮油公司提供豆油吨,价款也为万元,约定粮油公75I.6司于月日、月日向豆油厂各支付价款万元和元月日,豆油厂向粮油公司供货时,向粮91I01I6000720油公司借了千克面粉,约定月日归还同年月中旬,粮油公司向豆油厂送货时,向豆油厂借了800IO208I吨豆饼,约定于同年月日归还午月日,豆油厂函告粮油公司,表示愿意以其大豆款万元与91I99991I.6粮油公司的豆油款万元相抵;其所借的千克面粉与粮油公司欠其的吨豆饼相抵粮油公司不同意,
1.6800I表示在年月日只能抵销万元,剩余元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而其所应支付的剩余豆油款也19999116000将于月日归还至于面粉与豆饼,粮油公司不同意抵销双方发生争执,粮油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101决豆油厂支付大豆款元,归还面粉千克6000800(问)双方的债权债务可否抵销?为什么?1⑵本案应如何处理?
五、论述题、试述代物清偿的构成要件及效力
1、试述法定抵销须具备的要件2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1C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又称为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P
178、2第三人清偿的构成要件依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清偿不能由第三人清偿的债包括不作为债务;以债D务人特别的智能、技能、设备等为必要的作为债务;委托、寄托、雇佣、承揽等具有信任要素的债务等;合同当事人之间无相反的约定;具有债权人不得拒绝第三人清偿的情形,或未因债务人之异议而拒绝第三人清偿的情形;属于有效清偿所谓有效清偿是指符合清偿要求的清偿有效清偿的后果是债的全部或部分消灭()P182B所谓“预期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声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以其实际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预期违约的行为有两种一种是明示的预期违约,即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种是默示的预期违约,即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一方预期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P188D(迟延履行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不同的限定)根据合同性质和当事人意思表示,履1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上不是特别重要的,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履行,也不至于使合同目的落空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债权人立即解除合同,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他一个宽限期⑵根据合同性质和当事人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上特别重要的,债务人不在此期间履行,就达不到合同目的(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未在履行期限内履行,债权人可以不经催告径直解除合同)P188D(抵销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P190A(抵销使双方债权溯及到抵销权发生时消灭)P192C(((提存的原因如下)债权人迟延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未123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4P193C(不适于提存的物品,例如,标的物为不动产,在债权人迟延受领的情况下,债务人可抛弃占有)P193D)(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生孳息归提存受领人所有(《合同法》第条中段)103P193C)(在标的物提存期间,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者为提存受领人(《合同法》第条前段)103P193
二、多项选择题ABCDE引起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如债权人免除债务;二是合同目的实现当事人建立合同关系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期待利益,因而合同之债的消灭事由通常表现为债的履行《合同法》第条列举了合同终止的数种情形,如履行、解除、提存、抵销、免除、混同此外,还包括:附91解除条件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附终期的合同,终期届至;专属于债权人或债务人本身的债权或债务,债权(人或债务人死亡)P179AO((合同解除行为的类型有)基于解除权的行使而解除;)合意解除()12P186ABCD《合同法》第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94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P187ABCD《合同法》第条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95灭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P189ABCE((:抵销必须具备以下要件)必须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标的物12((的种类、品质相同;)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法律规定不得34(抵销的债务不得抵销当事人有禁止抵销的约定时,债务不得抵销)P191ABD《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991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法定抵销权的成立要件有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两个方面法定抵销的行使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行使抵销权应以向相对人为意思(表示的方法进行实施抵销行为时不得附条件或期限,否则,视为抵销无效)P192BC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合同法》第条第款)()1012P193ABE(((提存的原因如下)债权人迟延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未123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4P193ABDE(通说认为,免除可以附停止条件、始期)P194ADE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原则上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概括承受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绝(对地消灭)P194
三、简答题引起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如债权人免除债务;二是合同目的实现当事人建立合同关系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期待利益,因而合同之债的消灭事由通常表现为债的履行《合同法》第条列举了合同终止的数种情形,如履行、解除、提存、抵销、免除、混同此外,还包括:附91解除条件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附终期的合同,终期届至;专属于债权人或债务人本身的债权或债务,债权(人或债务人死亡)P179其一,合同关系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全部终止的,合同关系全部消灭;部分终止的,合同关系部分消灭其二,从属于主权利义务关系的从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消灭其三,相关债权凭证的返还、涂销,或者债权消灭事由的记载其四,后合同义务的发生《合同法》第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92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P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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