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财务管理之借款及核销制度
1、XX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以设置备用金(部门设置备用金必须指定专人保管,部门负责人对备用金流失负全责),备用金限额不得超过10000元,若确实需要超过10000元(含)现金备用金,必须经XX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审批
2、备用金核销当备用金掌管人离开本岗位时或每年12月25日前应全额核销所申请备用金,次年所需备用金应重新申请
3、因公借支核销所有因公借款必须履行“真实、必须”原则,《借款申请单》后必须附上出差审批表、其他审批报告或其他证明资料,借支人必须于业务完成后7日内(外勤人员1个月内)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
4、因私借款人员必须是公司内部人员,且入职三个月以上;其单次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三千元(购房及购车福利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由部门主管担保;如员工擅自离职,部门主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核销按借款申请单上所注明日期内归还员工借支流程图借款人申请yes部门主管审核yes财务部,导监审核yes总经理审权限出纳付款财务筹备资金yes集团财务付总裁推^限股启司总裁彘/上图部门主管指营运与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研发中心及两工程中心第一负责人;财务部总监可授权财务相关人员先行审核后再经财务部总监审核
5、XX公司员工如因公借款单次不超过10万元之间且累计借款余额不超过30万元、因私借款单次在3000元以内且累计借款余额不超过5000元,由XX公司财务部总监及总经理审批付款超出以上标准,根据相关分权手册审批执行
6、年底个人所有因公借款必须全部清算完毕才能办理新年度借款手续,不能清算必须书面列名原因报财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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