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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XXXX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1.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卫生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建立每日晨检、午检制度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梁、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从业人员培训
1.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4.食品安全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1.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2.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过程中手部应保持清洁手部受到污染时因及时洗手,还应进行消毒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处理食物前3使用卫生间后4处理生食物后5处埋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6咳嗽、打喷嚏、或摞鼻子后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后
4.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应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5.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6.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7.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四、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要求
1.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
2.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3.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
5.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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