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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有关民间借贷合同锦集五篇民间借贷合同篇1编号年()字号抵押权人(甲方)抵押人(乙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年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市(县)区(镇)路(街)号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第三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第七条保证条款乙方以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民间借贷合同篇4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民间借贷合同篇5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现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资金使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第二条乙方还款计划如下年月日一次性归还本息共计元整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第三条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数额还款,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加借款数额的1%计算第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出借方(签字)借款方(签字)签约日期签约地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二章抵押合同的登记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第六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第三章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第七条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第九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十条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十一条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第四章抵押物的保险第十二条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日内,到甲方指定的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第十三条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第十四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第十五条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第十六条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第十七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第五章抵押物的处分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3.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第十九条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二十条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第二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第六章抵押人声明及保证第二十二条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七章违约金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第八章争议的解决第二十四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二十五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九章其他第二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O第二十七条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均有同等效力由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抵押权人住所抵押人住所电话基本账户开户行传真贝长号邮政编码电话传真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民间借贷合同篇2《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无效将导致社会或者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害,因此,当事人必须对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使之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借贷合同无效后,一般要承担如下后果
(一)借款人返还借款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还财产并不是违反民事义务所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换言之,即使是无过错一方占有了对方财产,也应当返还给对方所有物的返还,是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返还为条件因为民间借贷合同主要以金钱为标的,故返还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之情形因此,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二)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过错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过错,有单方过错和双方过错,无效借款合同的损害赔偿,也适用过错相抵原则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三追缴财产《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合同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如何适用追缴财产的责任方式,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对于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不能追缴;2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等非法行为的,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因为这种借款行为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属于恶意,且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从事的是非法行为,因此,应当予以收缴民间借贷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标准根据《合同法》第56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从此条规定可知,合同部分无效,其无效可以及于合同整体,也可以不及于合同其他部分合同部分无效如果是决定性的,以致影响合同整体的,导致合同整体无效这主要是指一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在民间借贷合同中,部分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4倍的,高出的部分无效;
(2)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200条规定,约定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该约定无效;
(3)当事人约定的计收复利的,复利的计算结果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4倍的,高出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借款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民间借贷合同篇3甲方(贷方)___________乙方(借方)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第一条借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整第二条借款用途o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o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条还款方式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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