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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荒山承包合同范文篇5荒山承包合同篇1甲方(出租方)乙方(承包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位村东北荒坡,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四至东至柳沟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边,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杨槐林和杨树林北边不准毁坏杨、槐林木西边道路由乙方无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为50年
三、第一期为20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万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二期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10年,也可无偿退出
四、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分成
六、甲方发包山场内现有的包括以后国家增划、增加的生态公益林补助款仍归甲方领取,但在承包期限内乙方自己争取的国家项目款、优惠待遇归乙方享有,承包期满后乙方不再享有
七、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山场享有绝对的经营管理权,甲方村民不得随意进入乙方承包山场内进行伐薪、伐林,乙方为加强管理有权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条约,甲方及全体村民应无条件支持遵守
八、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有权从甲方无偿获得道路的通行权,乙方因开发、经营的需要修建道路占用甲方的土地,甲方应当同意支持并负责调解好矛盾,经济开支由乙方负责,马路以响水岩为界,上段新修的由乙方负责维修,下段原有的由甲方负责维修
九、在乙方承包期限内,因本地习俗,甲方村民病故,如选坟地,在乙方承包山场内,任其选于何处,乙方必须无条件答应和提供地方,如果有不属甲方村民的其它村人士进入乙方承包山场内选用坟地,乙方无权答应提供坟地,必须得到甲方同意
十、承包年限满期时,未砍伐完的林木,乙方不能要求延时再砍,应由甲方无偿收回,砍伐完林木的空地,甲方也不能以任何借口要求乙方再补造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因管理经营所需所建置的设施工程和财物,归乙方全权所有,承包到期后,如乙方不愿继续承包,其设施工程不能拆除带走,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乙方,而甲方不愿发包给乙方,那乙方所有设施工程和财物可以拆除带走,甲方需要的(除马路外)必须适当议价,甲方付现金给乙方
十一、在乙方承包过程中,因经营管理所需办理林权证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相关资料,如果乙方将林权证用作抵押,只能抵押乙方股份,不能抵押甲方股份,更不能将甲方地权做抵押
十二、本协议签订以后,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生效,发生法律效力,每条每款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违反,否则,由违约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甲方签字20—年—月—日乙方签字20—年—月—日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甲、乙双方对半分成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八、纠纷的解决方式在合同的旅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代县人民法院
九、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合同签证XXX年XX月XX日荒山承包合同篇2甲方(出租方)申家原行政村乙方(承包方)郑建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位于东南西以沟边为界、北以桥为界,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由乙方有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为50年共230亩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xx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10年,也可无偿退出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Y20xx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全归乙方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20xx元(两千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黄龙县人民法院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合同签证20xx年1月1日荒山承包合同篇3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
一、订立合同双方甲方乙方
二、承包时间及承包现金额即之日起,甲乙双方签字后,转让荒山全款元一次性付清
三、至及范围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四、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拥有该荒山的永久所有权;2)对所发包范围内纠纷,由乙方负责调解;
五、违约责任1)合同订立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撕毁合同,若单方终止,造成损失,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本合同不因双方代表变更而变更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调达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曰荒山承包合同篇4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县程湾乡和湾村罗湾组村民小组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一月一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修路架电,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乙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市乡村村民小组(签章)负责人(签章)年—月—0荒山承包合同篇5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充分利用自身闲置资源,提高资源价值,经全体村民户主一致表决通过,同意将阳和坪荒山承包给乙方为此,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阳和坪荒山承包给乙方,乙方自愿承包四至界限为东与巡田乡界境线交界;南与东安大庙口林场紫云工区阳和坪新东交界处为界;西与赵海成承包交界;北至各农户责任山(岩老头齐脊倒水)为界
二、甲方自愿将此荒山出租承包其最重要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求乙方在协议签订之后,马上动工修通响水岩至阳和坪的护林防火道路,路一年之内全部修好,山六年之内全部消荒,六年以后未消荒的剩余荒山地甲方有权收回
三、承包年限为35年,即自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0日止到期乙方要无条件退包,甲方即时收回,包括地权、林权及证,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借故不退
四、分成标准甲方以荒山地入股分成,现有林木全部归乙方所有,新造林甲乙双方按
二、八比例分成,即甲方占20%,乙方占80%,砍伐林木时的总产值除去砍伐工资、运输、砍伐证标准开支再另行分成,有关单位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和造林全过程的所有开支由乙方单方承担,为公正起见,开始砍伐林木时,甲方必须参加与乙方共同管理经营,并可以双方公平竞标,山地界线纠纷以及甲方内部纠纷,甲方全权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五、在承包期限内,不管乙方的承包经营情况怎样,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降低或提高承包比例分成,乙方不得以承包状况差为由而要求降低分成,甲方不得因社会发展国家政策变异而要求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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