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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教学大纲3课程编号12014017课程名称民法学3/CivilLaw3学分
3.5学时56实验8上机0课外实践0适用专业法学建议修读学期3开课单位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法学系孔东菊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学1民法学2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本课程属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债权法的基本理论及基本知识;掌握有关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除、合同责任等内容;掌握侵权行为的概念、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等相关内容学生在完成本课程学习后,应能够学会分析各类债的关系,了解债这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原理及对应的法律规范;对债的原理、合同之债、侵权责任等熟练掌握;学会处理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合同关系和侵权关系,对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找到解决的基本方法对国内外有关债的相关理论和立法动态有一定的了解本课程对应《法学专业本科指导性培养方案》支撑的“毕业要求是第
4、
5、
8、9项
二、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及学时分配本课程总学时数为56学时,其中理论教学为48学时,实验教学为8学时;课程教学共有18章,具体内容及学时安排等如卜.表所示教学重点难点学时实验上机备注课程内容要求☆△安排学时学时实践第一章债的概述4
一、债的概念、特征、要素A☆△
二、债的发生原因B教学重占难点学时实验上机备注课程内容要求☆A安排学时学时实践
三、债法在民法中的地位及其体系C第二章债的类型B1第三章债的履行41
一、债的履行概念和原则B☆
二、债的适当履行A☆△第四章债的保全和担保61
一、债的保全A☆△
二、债的担保A☆△第五章债的移转和消灭3
一、债的移转A☆
二、债的消灭B第六章合同概述B1第七章合同的订立51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A☆△
二、合同的内容和解释A
三、合同的成立和效力A☆第八章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A☆△2第九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A☆31第十章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41
一、缔约过失责任A☆△
二、违约责任A☆△第十一章无因管理之债B1第十二章不当得利之债B1第十三章侵权责任概述2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B
二、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特征A☆教学重占难点学时实验上机备注课程内容要求(☆)(A)安排学时学时(实践)第十四章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2
一、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概念与体系B
二、过错责任原则A☆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A☆第十五章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2
一、概述B
二、具体的构成要件A☆△第十六章侵权责任方式与侵权责任承担3
一、侵权责任方式及其适用A☆
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B
三、财产损害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B
四、精神损害赔偿A☆
五、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A☆
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B第十七章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2
一、概述B
二、共同侵权行为与责任A☆△
三、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及其责任A☆
四、共同危险行为与责任B☆
五、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A☆△第十八章各类侵权行为A☆△103(教学基本要求A—熟练掌握;B—掌握;C—了解)
三、建议实验(上机)项目及学时分配课内实践主要通过案例分析讨论的形式教学,具体学时分配债的履行1;债的保全与担保1;合同法3;侵权责任3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采用多媒体教学课件进行课堂教学课程教学以课堂讲授为主,结合案例讲解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课程考核采用百分制课程考核成绩采用平时成绩+期终考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平时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20%,平时成绩考核采用考勤、作业、课堂提问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期终成绩考核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期终考试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80%
六、教材与主要参考书目
1.教材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8月出版系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2.主要参考书王利明等《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4月出版梁慧星《民法解释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8月出版崔建远等《债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王泽鉴《债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3月出版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出版迪特尔•梅迪库斯著,杜景林、卢谟译,《德国债法分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7月出版
七、大纲编写的依据与说明
1、本大纲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12]4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
(2012)、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说明》(2012年12月18日)、《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及《法学专业本科指导性培养方案》(版)编写,结合了法学专业和学校特点本大纲编写后作为教师授课、考试命题的依据
2、本课程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属于核心课程,主要研究民法债权的相关问题,分为债权总论和债权分论两部份本课程的后续课程主要是《合同法》,主要研究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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