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民法学教学大纲2课程编号12014016课程名称民法学2/Property Law2学分3学时(课内实验(践)上机课外实践)488适用专业法学建议修读学期第学期2开课单位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法学系先修课程民法总论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物权法学是民法学专业基础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本科阶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与必修课通过课程教学让学生了解物权法基本原理及具体制度和基本规则,能结合现行物权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司法实践能力;具备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能力本课程对应《法学专业本科指导性培养方案》()支撑的“毕业要求”是第、、、项4589
二、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及学时分配(按章节列出内容要求学时等,实验上机项目要列在课程内容一栏)难点教学重点学时实验上机△课程内容备注要求(☆)安排学时学时第一章物权法概述A6第一节物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二节物权法的性质和特征★A第三节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物权概述A4第一节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第二节物权法律关系☆第三节物权的效力△第四节物权的分类★第五节物权的保护★A第三章物权变动A4第一节物权变动模式和物权变动区分原则第二节不动产登记第三节动产交付第四章所有权A2第一节所有权概述第二节所有权的取得、行使和消灭第三节所有权的主要形式☆A第五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A4第一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第二节专有权第三节共有权第四节管理权第六章相邻关系A2第一节相邻关系概述第二节相邻关系的基本种类第三节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第七章共有权A4第一节共有权概述第二节按份共有第三节共同共有第八章用益物权及特许物权B2第一节用益物权概述第二节特许物权概述第九章土地承包经营权B2第一节土地承包经营权概述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第十章地上权B4第一节地上权概述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节分层地上权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第十一章地役权A2第一节地役权概述第二节地役权的取得和内容第三节地役权的消灭及其后果第十二章担保物权概述A2第一节担保物权的一般问题第二节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则★A第十三章抵押权A4第一节抵押权与抵押财产第二节抵押权的取得和登记第二节抵押权的效力第四节特殊抵押第五节抵押权的实现第十四章质权A2第一节质权概述第二节动产质权第二节权利质权第十五章留置权A2第一节留置权概述第二节留置权的成立要件第三节留置权的效力第四节留置权的消灭原因第十六章非典型担保物权C1第一节优先权第二节所有权保留第三节让与担保第四节后让与担保第十七章占有B1第一节占有概述第二节占有的成立和分类第二节占有的取得、变更和消灭第四节占有的效力和保护(教学基本要求A.熟练掌握;B-掌握;C・了解)
三、建议实验(上机)项目及学时分配课内案例讨论、视频讲座等,学时8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理论联系实际,多媒体教学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考核方式由平时考核和期末综合考核组成,其中平时考核的方式包括考勤、课堂提问与讨论等,占整个考核部分比重的;期末综合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占整个考核部分比重的合计20%80%,100分
六、教材与主要参考书目教材杨立新《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五版参考文献、梁慧星《物权法》,法律出版社出版社版
1、史尚宽著《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版
22001、谢在全著《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版
31999、王泽鉴著《民法物权()——通则•所有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版
412001、王泽鉴著《民法物权用益物权•占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版52——
2001、王连合著《物权法原理与案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年版62015
七、大纲编写的依据与说明、本大纲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号)精神、《普1
[2012]4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说明》2012(年月日)、《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及《法学专业本科指导20121218性培养方案》(版)编写,结合了法学专业和学校特点本大纲编写后作为教师授课、考试命题的依据、本课程是在完成了法理学、民法学学习的基础上所开设的课程,是法理学基础理论的体现与2运用,是民法学总论基本理论的贯彻与升华,把债权知识与物权基础知识比较学习,使整个民法学知识更加完善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善意取得制度,掌握财产共有的概念、特征、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以及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法掌握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相邻关系掌握用益物权中的几种基本类型掌握担保物权的几种类型掌握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等同时为此后其他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