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中小学食堂专项审计制度
1.每学期各学区要对辖区学校组织一次食堂账务的专项审计,县直学校由校长牵头组织财务专班清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2.每学期末学区要向学校公布审计情况,学校要利用教职工大会公布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重大经济活动的收支事项等,做到财务公开、民主,增加透明度
3.每学期学区要组织会计对本辖区学校当期经济活动所发生的原始凭证、账薄及会计报表等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教育局
4.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的内容要完整,填列的数字要真实,不得遗漏、隐瞒或弄虚作假等情况
5.建立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凡涉及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收付、结算、审核、登记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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