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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基本工资管理制度为规范医院的工资体系,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基本工资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工资,仅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基本工资
一、工资管理人事科负责工资的管理工作,财务科负责工资总表的编制和发放工作工资管理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人事科应指定专职人员从事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院职工的工资报批、调整、核查、接受员工咨询、做好与财务之间的沟通等工作工资管理工作人员每月需完成
1.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员工各类基本工资的调整等审批报批;
2.通知财务科全院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情况以上均由专职从事劳动工资管理人员造册、整理后,经人事科主任审核,予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通知财务科财务科指定专门人员及时编制、准确地发放全院职工工资
二、基本工资体系我院的基本工资体系包括正式在编职工基本工资和编制外职工基本工资
(一)正式在编职工基本工资1,工资类别及标准我院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工资按主管部门审批的工资标准执行,分管理人员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和工勤技能人员工资2006年7月实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构成,从事护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工资构成岗位工资主要体现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是基本工资的主体部分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表现和资历,实行“一级一薪,定期升级”
2.假期工资待遇在编职工的假期工资待遇按照《XX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的通知》(X人发
(200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
3.工资报批
(1)定期薪级工资调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职务变动工资调整职工被聘为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而发生的工资变动,从上级主管部分批准月份开始执行新工资
(3)定级工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在工作满1年后,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定级工资
(4)岗位等级工资调整职工被聘为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而发生的工资变动,从上级主管部分批准月份开始执行新工资
(5)人员调动工资调入人员的工资由主管部门提供工资标准工资发放以半个月为界限,15日之前(含15日)发放全月工资,16日之后发半月工资
(二)编制外职工工资我院编制外职工主要由非工勤人员、工勤人员、返聘人员及日工组成L非工勤人员非工勤人员包括临床、医技、护理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在非工勤岗位上工作的其他员工(返聘人员除外)非工勤人员的工资根据岗位的专业性、技术性和风险程度,结合资格准入要求、学历要求、工作量大小等因素,工资的制订参照正式在编人员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4•工勤人员工勤人员的工资根据岗位的专业性、技术性和风险程度及岗位要求,制定基本工资
5.返聘人员返聘人员为本院退休的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工资发放按退休返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6.日工日工的工资根据岗位的专业性、技术性和风险程度及岗位要求,制定工资
三、工资支付
(一)支付形式我院工资以货币的形式,委托银行按月统一发放
(二)工资计算期在编职工、编制外职工及返聘人员从本月1日到本月月底,日工从上月1日至上月月底在编职工、编制外职工及返聘人员的工资为当月发放,日工为次月发放
(三)下列款项从工XX扣除
1.个人收入所得税;
2.欠款;
3.各类福利、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
4.考勤扣款;
5.其他款项
四、工资审核负责工资管理的员工每月准确、及时的将人员流动、工资变动和考勤情况整理汇总,人事科主任制表审核经主管副院长审批后交财务科主任,财务工资发放人员应在仔细核对后,再行发放财务科对工资发放名册进行不定期的自查工作,人事科每年进行一次全院性的工资核查
五、工资支付人事科在每月5日(节假日顺延)之前将考勤情况提交财务科,财务科在每月10日之前发放全院职工工资
六、本制度由人事科制订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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