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澳大利亚墨尔本安徽同乡会章程(2011年10月会员大会通过)第一章会名与注册第一条本会中文名称为“澳大利亚墨尔本安徽同乡会”(以下简称“同乡会”),英文名称为“Anhui Associationof Australia^(简称)同乡会网址.au“A AA”,第二条本会系澳大利亚安徽同乡的自发民间组织,为独立的非政府非赢利社团,同乡会正式注册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司法部第二章宗旨与任务第三条同乡会的宗旨是为在澳安徽籍或安徽相关人士建立交流交往的平台,促进信息交流,互助合作,乡情传递,让安徽同乡能够在澳更好地学习、工作和生活同乡会采取自觉自愿的松散组织方式,以活动组织为主要任务、争取提升安徽籍人士在澳的素质、地位和影响力第四条同乡会的主要任务
(一)帮助安徽同乡获得更多对于澳大利亚社会、经济和文化的了解与认知,从而帮助大家在澳的生活和发展
(二)促进在澳安徽同乡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网站、邮件、讲座、聚会、文体活动等各种方式,交流经验、共享资源,并为在澳同乡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三)增强在澳安徽同乡与澳大利亚其他华人社会团体的联系,积极组织安徽同乡参与当地华人社区的各种活动
(四)密切在澳安徽同乡与家乡的联系,促进安徽同乡与安徽各地的经济、文化、科技和贸易往来,为相关人士在中澳两地的发展提供服务
(五)加强会员之间的团结和合作,组织开展各种友好联谊活动第三章理事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五条同乡会的管理机构是理事会,含会长人、副会长人,理事14-68-10人,秘书长人1第六条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行使以下职权
(一)讨论和决定同乡会的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和经费使用;
(二)组织和协调同乡会的各种活动;
(三)组织或代表同乡会参加各种社团活动;
(四)对修改同乡会的章程提出建议;
(五)向会员大会提交年度工作和财务报告;第七条理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Q第四章理事会选举方式和任期第八条同乡会会长人,由会员大会通过民主投票产生,任期两年,连任不可超过两届,1连任期满后可获得荣誉会长称号同乡会副会长人,由会员大会通过民主投4-6票产生,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其他理事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任命,任期两年,可以连任Q第九条同乡会理事会可以根据需要授予相关人士荣誉会长、荣誉顾问或荣誉会员称号第十条同乡会设秘书长一名,由理事会提名,通过任命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工作,负责同乡会的日常事务和联络工作第六章会员第十一条凡遵守本章程、愿意参加同乡会活动的在澳安徽籍或安徽相关人士,均有资格成为本会会员第十二条同乡会有权根据今后发展变化情况,更改入会条件和征收会费第十三条未经理事会书面许可,会员不得以同乡会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或其它活动第七章会费第十四条同乡会运作费用主要来源于会费和捐助第十五条会长、副会长、理事需向同乡会分别缴纳会费澳元、澳元和澳元(一20010050届一次)第十六条普通会员目前自愿交纳会费(无数额要求)第十七条同乡会迎任何个人捐助或商家赞助,并将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感谢第十八条同乡会帐目每年向会员大会公布需要时理事会可请审计师对年度收支报表进行审计第八章章程修改第十九条本章程修改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会员通过方可执行第九章附则第二十条同乡会对会员的个人和商业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同乡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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