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干的事不越界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找准法律行为主体的边界、执法程序的边界、法律约束的边界,我们决不能越权开展工作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必须做法律的忠实践行者,凡是法律规定的职责,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要做到法律红线不可越,找准法律的“高压线”和“易燃点”,善于从法律红线中看到潜在风险,自觉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找准法律最大的容忍度和底线要求,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大胆开展工作,要在法律的最大容忍度中大胆开展工作,在法律中寻找最大的发展空间四要凭法律素养来提升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组成部分”要带头学法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单位的整体工作规划,建立健全O干部法治档案,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化;要丰富学习形式,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定期举行法律法规考试要带头懂法要把本单位、本领域的法律学懂弄通,在开展工作、化解难题时才能得心应手要带头敬法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要带头崇尚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把法律摆在心中至高无上的位置要带头用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带头守法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主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要带头遵守法律,坚决防止违法决策、违规行政、以权压法、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等情况的发生
三、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全力保障法治建设落地见效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要完善定期调度的机制本级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对各级班子开展法治建设履职谈话,重点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活动年”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和方法,确保法治建设落地见效要完善定期督导的机制法制部门要充分用好督导“指挥棒”作用,对各级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导、定期检查、定期通报要完善考核奖惩的机制要将法治建设纳入班子履职和民警绩效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督办、问责、激励等手段,进一步细化奖惩措施,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对不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的,所属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按事件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营造法治环境要强化法治宣传要坚持“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民警和群众树立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全力营造一个全民“学法、懂法、信法、用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形成法治共识要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月开展一次“执法讲坛”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课堂,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力形成全站人人懂法、人人信法、人人守法、人人会执法的法治共识要深化政务公开要常态化对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等进行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接受监督三是压实法治责任要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面把握中各级关于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对标对照全年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基础巩固达标年”活动任务分解,全力抓好落实要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单位“一把手”是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不能当甩手掌柜,不能搞花架子,不能做表面文章,不能一年开一两次会、讲一两次话了事,必须把法治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要压实执法普法责任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执法、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库”,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宣传教育和执法普法的良性互动同志们,学法知法才能以法育人,用法维法才能依法治边抓好法治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精力聚焦到工作上、聚焦到任务上,确保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做让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执法普法者,为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最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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