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年制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新进人员应公开招聘20222022年月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面1124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事业单位的,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作人员讨论第五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六条事业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第七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和第八条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规模,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等级标准第九条事业单位岗位按照下列程序设置
(一)事业定岗位设置方案;
(二)主管部门审核;
(三)事业单位人事门核准或者备案;
(四)事业单位在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由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制定岗位设置的;
(五)组织实施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第十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第十二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第十三条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第十四条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确定拟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批;
(八)订立,办理聘用手续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的方式产生岗位人选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运用笔试、面试、等方法第四章第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建立,应当订立书面第十七条聘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单位的名称、地址、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表;
(二)工作人员的姓名、住址、或者其他号码;
(三)聘用合同期限;
(四)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职责任务;
(五)工作地点;
(六)工作时间和;
(七)工资福利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除前款规定外,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培训、保密、等事项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可以与新进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个月612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第十九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一般订立年至年的合同;对人员流动性强的35岗位,可以订立年以下的合同;对相对稳定的岗位,可以订立年以上的合同35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订立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聘用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前款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工作人员,1010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该工作人员订立聘用至其退休的合同第二十条聘用合同经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聘用合同文本由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各执份1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或者部分无效(一损害或者的;J
(二)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的;
(三)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工作人员权利的;
(四)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对聘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二条聘用合同期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聘用合同文本由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各执份1第二十四条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完成任务,或者不能达到的;
(二)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个工作1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个工作日的;30
(三)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或者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
(四)严重失职,对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违法违纪,损害本单位利益或者的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提前日书面通知工作人员后,可30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工作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其他合理工作安排的;
(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同意单位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三)工作人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不得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患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的;
(二)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内的;
(四)女性工作人员在孕期、产期和内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二)未依法为工作人员缴纳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九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书面通业单位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考入或者科研院所全日制学习的;
(二)被录用、调任或者聘任到工作的;
(三)依法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除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外,工作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事业单位协商一致的,工作人员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个月6后工作人员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不能与事业单位协商一致的,工作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三十一条国家级重点项目和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依照本条例第三十条解除聘用合同第三十二条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工作人员,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
(一)聘用合同期满的;
(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
(三)工作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或者的;
(四)单位被撤销、解散的;
(五)受到开除处分的聘用合同期满,有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
三、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应当向工作人员支付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一)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四)除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聘用合同规定的对工作人员有利的条件续订聘用合同,工作人员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终止聘用合同的;
(五)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终止聘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情形第三十五条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搜索补偿,根据工作人员在本单Q位的,每满年按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工作人员支付个月以上不满年的,按11611年计算;不满个月的,向工作人员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6工作人员月工资,是指工作人员本人在聘用或者终止前个月实际领取的月12平均工资第三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j合同的证明,写明聘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事业单位应当在出具解除、证明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协助工作人员办理档15案和转移接续手续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该工作人员的终止第五章考核和培训第三十七条事业据聘用合同和,以服务对象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第三十八条考核分为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增加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以为基础,实行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与相结合,采取、、、综合评价等符合单位和岗位特点的方法第三十九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个等次4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个等次2第四十条年度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本人档案,作为调整岗位、工资的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订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并组织实施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要求,参加、在岗培训、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第四十二条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纳入工作内容第四十三条培训经费在事业费中列支第四十四条事业单位提供费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第六章奖励和处分第四十五条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在工作中有、技术革新,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取得显著和的;
(二)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有效防止、消除事故和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长期扎根基层,,履行职责模范作用突出的;
(六)在发展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第四十六条奖励种类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对受到奖励的工作人员或者集体,颁发证书或者奖章(奖牌),并给予一次性奖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待遇第四十七条对工作人员或者集体的奖励,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一),骗取奖励的;
(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的;
(三)违反规定的权限或者程序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被撤销奖励的,收回证书或者奖章(奖牌),追回奖金,停止享受有关待遇第四十九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和利益的;
(二)违反工作纪律,致使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三)违反,挥霍、浪费单位资财的;
(四)违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五十条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降聘()、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个月;记过,个月;降聘(),个月61224第五十一条对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五十二条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的岗位,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受到的,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受到降聘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聘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第五十三条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被判处其他刑罚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给予降聘()或者开除处分第五十四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没有再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处分解除后,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不再受原处分影响但是因受到降聘处分降低岗位等级聘用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第五十五条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作人员工资由、、和津贴补贴组成、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事业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和特殊补贴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待遇第五十六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第五十七条事业单位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第五十八条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后,享受相应的待遇第五十九条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保障其在年老、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享受待遇第八章处理第六十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发生的,依照《》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六十一条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决定之日起日内向原作出决定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30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日内,向原作出决定单位的上一级单位或者同级事业单位15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一)考核不合格的;
(二)受到处分的;
(三)被撤销奖励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二条原作出决定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后的日内作出复核决定30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60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30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第六十三条遇到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争议处理等需要回避事由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
(三)违反规定不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
(四)违反规定与工作人员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的;
(五)违反规定确定或者给付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违反规定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
(七)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未依照规定向工作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的;
(八)违反规定办理考核、奖励、处分等事宜的第六十五条事业单位因错误的人事处理给工作人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六条事业单位聘用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第六十七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