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一\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为新北区2022年度排污许可证的首次申请、重新(变更)申请和延续申请的核发工作以及技术复核工作,具体工作范围清单如下:序号名称预估数量1230家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重新(变更)申请和延续申请2排污许可证复核283家3排污登记管理复核380家4固定污染源信息判别100家5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抽查110家
二、服务内容
1.排污许可证审核供应商负责排污许可证的首次申请、重新(变更)申请和延续申请的审核工作,分行业向排污单位开展技术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供技术答疑,完成已提交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的企业申领信息初步审查,并对修改后重新提交至平台的申领信息进行复核,具体内容包括企业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出具审核修改意见和技术审核意见
2.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表复核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部署对已发证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市局组织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结合排污许可“一证式”联动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校核排污许可证内容,更新、完善排污许可证中的管理要求,有效发挥排污许可证在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主要检查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是否已过期;排污许可证中企业污染物种类、执行标准、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是否需要更新、完善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规定,抽查排污登记表,主要检查管理类别准确性、行业类别准确性、是否存在发证类违规降为登记类等情况;检查排污登记表质量,包括产品产能、工艺类型、原辅料信息、废气及废水排放标准、固废信息等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等
3.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抽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部署对已发证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复核重点抽查排污许可证提出的自行监测、台账记录、环境管理等要求落实情况,执行报告提交频次及内容等要求落实情况三服务进度要求
1.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首次申请、重新(变更)申请和延续申请的审核工作,并出具申请材料审核修改意见、技术审核意见
2.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表的复核工作
3.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抽查,并出具执行报告审核意见注如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进度要求有变化,以其要求为准若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延误工期,采购人可按照1%的合同金额*延误天数进行扣款如发生3个工作日以上的延误,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已发生费用不予支付,并视情况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四技术团队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于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落实在项目所在地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的办公场所项目团队成员应与响应文件名单一致,且不少于10人,如遇特殊情况进行人员调整,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且调整总人数不得超过团队总人数的四分之一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项目负责人不得调换如未达到以上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已发生费用不予支付,并视情况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五、质量控制要求若成交供应商定期交付的成果如无法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则必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结合省进度、市要求,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期限),确保按期通过验收若仍达不到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并视情况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六、项目成果文件提交
1.排污许可证的首次申请、重新(变更)申请和延续申请审核申请材料审核修改意见、技术审核意见
2.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表复核出具复核简报
3.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抽查出具执行报告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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