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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连锁加盟店合约和加盟连锁店规章制度第二条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某某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第三条乙方为本事业成功起见,应理解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第四条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交付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某某某万元(一概不退还)第五条乙方于签约后,应理解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推荐,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职责第六条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某某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某某条“办理第七条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一)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二)甲方应定期带给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三)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推荐工作,努力提高乙方的业绩
(四)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带给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五)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的约定事项
(一)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的一切决议事项
(二)每月至少应提拨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
(三)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达1万元以上
(四)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五)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六)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第九条本合约解除依“某某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某条规定办理第十条本合约在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前提下制定,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一)某某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二)经营决策委员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三)某某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本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二)目的第二条本规章是订定某某加盟店组织活动,经营合格的零售对加盟店本部(以下称本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与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三)组织第三条
(1)为统辖本事务,在某某企业公司内设置“某某加盟店本部“,并得设各种委员会,以筹谋业务的发展
(2)(本部)“某某“商号、商标的登录所有者的本部要主持制定加盟店组织的维持发展的运营方式、制度、规约,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3)(加盟店)店铺所有者的加盟店,得在一事实上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营业的权利,但须在所定的整体经营体制(和店铺形态)下,遵从本规章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4)(委员会)关于加盟店的营运咨询,在本部设置营运委员会,由本部从加盟者中指名担任委员构成,并遵从另定的委员会规则营运
(四)加盟资格第四条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⑴与既加盟的会员主要商圈竞争基准在某某公尺以上的离间距离或在买卖关系,人口每某万人设一店铺为原则,至于有无竞争关系则由本部认定的2要具备必须限度以上的店铺规模销售场所面积及售货金额的最低标准订定面积:某某坪以上;每月营业额某某万元以上3不得加入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4加盟者本身及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务必专心经营5做本部的加盟店要诚实经营并理解本部的经营指导和援助6对于本规章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本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7经常要提出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动、用心为经营合理化努力五加盟条件第五条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1使用“某某”的统一商号、商标,在店铺安装所订的招牌、标识2加盟店应向本部缴纳加盟金某某万元,此项加盟金不予退还3要理解本部的业务培训4与本部缔结加盟契约,并于契约书上盖章六基本权力第六条加盟店基本权力如下1使用“某某”的商号商标经营店铺2使用“某某”的商标作广告宣传活动3经销本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4施以内外包装的统一,并利用共同管理方式5理解本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按本部的指导要领营业6理解经挑选的统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给,并使用订定的订货手册7参加本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的共活动8理解有关店铺的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9参加本部计划的教育训练10理解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H理解带给必要的情报七确保加盟店的利益第七条为增进加盟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由本部带给程序化的独有销售技术八商品计划第八条为确保前条的利益,下列事项由本部统一计划、指导实施1商品构成计划2商品陈列计划3毛利计划4销售促销计划5广告宣传计划6进货补给计划7其他关于店铺管理计划九商品供给第九条商品供给方法订定如下1加盟店经销货品中,至少有百分之某以上货品要向本部进货,以达进货集中化2商品的供给,原则上依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给1独自开发共同商标的商品2加盟店屯积库存商品的调配周转十支付货款第十一条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次月5日以前汇送至本部所指定的银行,或将支票寄至本部十一退货的处理第十二条由本部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但有下列的情形时,调换产品1本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本部无过失其费用由加盟店负担2本部拟订销售计划指定商品的配额,在本部所承认的必须期间内不能售出时,此时也准用前项协书的规定3前项退货商品货款的支付,应依前条的所定每月份结算十二本部营运费用的分担第十三条加盟店对于本部的营运费用应依下列方法分担1会费每月某某元2每月向本部进货金额的某%十三特定费用的负担第十四条依前条负担固定的营运费用外,加盟店应依下列基准,逐项分担为连锁事项的费用1共同广告经费一实费或分担2共同特卖经费一实费或分担3各项活动经费一实费或分担4调查、教育经费一实费或分担5店铺、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一实费6其他个性指导援助的经费一实费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3其他本部指定的事项十五禁止事项第十六条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为1从本部进货商品,带给给非加盟店2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3毁损本组织的名誉4将本部所送的文件、情报无正当理由带给他人十六契约解除第十七条有下列各项事由时,本部得解除加盟契约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前条的规定时2加盟店的经营亏损,继续亏损六个月以上,经“纪律委员会“决定无法改善经营状态时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往来处分时4与加盟店的经营者有关的加盟店发生经济纠纷,因而加盟店的经营会受大影响时5对本部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时十七除名第十八条有下列事由时,本部得将该加盟店除名1对本规定有重大违反时2明显妨碍本组织的信用时⑶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时十八退会第十九条加盟店无论何时,均可退出本连锁组织,而解除加盟契约,但至少应于三日前,以书面通告本部十九契约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第二十条1遵从本部指示,将店铺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或抹消2遵从本部指示,将经售商品目标、价格表及其他本部送付的物品、文件送还3本部指定的商标商品应予回收,其回收价格应服从本部的查定4对本部或其他加盟会员的债务要立即偿还5实施上列各项所需一切费用,由加盟店负担6由于解除契约,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二十规章的修正第二十一条本规章的修正,须经出席加盟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议透过的二十一附则第二十二条关于加盟店的营运,本规章或另订的各种规则无规定口寸,即依据本部斟酌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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