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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规章管理制度(8篇)公司财务规章管理制度(精选8篇)公司财务规章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第三章流动资产第二十条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长于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运用的资产,一般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企业的各项流动资产应当分类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列项目反映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信用机构的名称和帐户进行明细核算有外币存款业务的企业,还应分别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以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汇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人民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作当期财务费用现金的帐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帐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调节表调节相符第二十二条短期投资包括能够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登记入帐,有市价的并在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内注明期末时市价企业取得的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利,应作为应收款记帐,不包括在短期投资实际成本内本期宣告股票应分得股利、债券利息收入,以及转让股票、债券所取得的收入与帐面成本的差额,列入当期损益第二十三条应收及预付款按照实际发生额记帐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等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按实际发生额记帐,并按照往来户名、费用种类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按照规定以应收帐款余额的规定比例提取坏帐准备的,其提取的坏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坏帐损失,应冲销坏帐准备已经确认的坏帐,以后如果收回,应冲销坏帐损失期末坏帐准备与应收款项帐面余额的比例,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提取比例,应予调整,冲回多提或补提少提的坏帐准备坏帐准备应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收帐款的减项单独反映第二十四条存货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在建施工工程、产成品等存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登记入帐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和所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但商业企业购入的商品可以按照买价和所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施工等企业发生的采购保管费,可分配计入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运输、装卸和保险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或以加工前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应负担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股东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并被确认的价值入帐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入帐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捐赠实物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实物的国内或者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而确定的价值入帐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下同)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第二十五条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后进先出或者分批实际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当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在领用后,可以采用一次摊销、五五摊销或者分期摊销等方法进行摊销企业于投入生产经营时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销第二十六条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果与帐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者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第四章长期投资第二十七条企业的长期投资,包括向其他企业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以及购入的在一年内不能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股票和债券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第二十八条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支付或确定的金额记帐股票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的,应将这部分股利金额列作应收款;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列作长期投资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如占该企业资金总数半数以上的,长期投资应按权益法记帐,并按本制度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企业采用权益法记帐时,长期投资帐户要反映出它所拥有的接受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及其变化对接受投资单位股东权益的增加(或减少),要按持股比例计算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益增加(或减少),记入长期投资帐户;从接受投资单位分得的股利,则冲减长期投资帐户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利息金额单独记帐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摊销资产负债表反映库存股票和债券时,有市价的,应在有关项目内注明期末时市价第二十九条长期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利息,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利润总额;收回长期投资大于或小于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记帐的,接受投资单位股东权益的增加(或减少)均应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处理第五章固定资产第三十条企业拥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限额以上的劳动资料,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帐,企业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固定资产原价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双方协议价或合理估价加上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和安装成本等的价值记帐;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在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记帐,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净值,如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单位帐面原价的,以评估确认的数字作为固定资产原价;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帐;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记帐;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捐赠固定资产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固定资产的国内或者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而确定的价值记帐;企业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在购建期内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外币折合差额等,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第三十二条企业应按国家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企业提取的折旧,记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股本第三十三条企业一般应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算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照计折旧,从下月起停计折旧固定资产折旧足额(即已提足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一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第三十四条报废或转让的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第三十五条企业对固定资产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发生的损益列作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第三十六条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第六章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第三十七条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第三十八条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下列规定入帐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购入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帐;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入帐第三十九条各种无形资产应在受益于企业时,按照规定的无形资产有效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期限的,按照预计的受益期限平均摊销;预计受益期限无法确定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无形资产期末未摊销余额,应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第四十条其他资产包括开办费及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差旅费、职工培训费等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除开办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第四十一条企业的开办费应单独核算,并从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五年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应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摊销第七章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第四十二条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其他暂收应付款项以及预提费用等按照国家规定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应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从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的集体福利基金,应作为股东权益,单独核算,不作为流动负债处理第四十三条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筹措资金按期偿还,如发生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可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各项流动负债应按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货款、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职工福利基金等分别核算,在会计报表上分别列示第四十四条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第四十五条长期负债应以实际发生额记帐,长期负债的利息以及外币的折合差额,均应与其相关的债务本金一并记入同一帐户支付的长期负债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应当计入有关资产的购建成本;其他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第四十六条各项长期负债应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长期应付款等分别核算,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将于一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在会计报表中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单独反映第八章股东权益第四十七条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对企业净资产的权利,企业的净资产(即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全部负债后的净额)属股东权益,包括股本、公积金(包括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集体福利基金、未分配利润等第四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应在核定的资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企业发行股票应于收到现金及其他资产时,登记入帐,并按股票种类及股东单位或姓名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核定的资本总额、股数、每股面值以及已认股本等,应在备查簿中详细记录如由国营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应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第三章现金管理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调整原企业的帐面价值和国家资金,并按调整后的净资产换取的股份总数和每股票面价值的乘积作为股本入帐,如有差额,应作为超面额发行溢价收入处理企业发行的股票,应按其面值登记股本帐户,超过面值发行取得的收入,其超过面值部分,应记入公积金帐户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股票印制成本等,溢价发行的,从溢价中抵销;无溢价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企业经营期内分期摊销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本,应按股东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入帐,并按各股东进行明细核算以现金投资的,应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时的金额入帐;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在验收后入帐;以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投资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和协议、合同规定的日期入帐因采用收购合并方式取得投资所形成的商誉,应按协议的投资额同被并入单位净资产的差额入帐第五十条企业股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在实际取得股东的出资时,登记入帐,并按第
四十八、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股款或注销股本时,登记入帐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在实际购入本企业股票时,登记入帐企业应将因减资而销除股份、发还股款或注销每股部分金额以及因减资需更换新股票的变动情况,在股本帐户的明细帐及有关备查簿中详细记录股东按规定转让其出资的,企业应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的出资额,在股本帐户有关明细帐户及各备查记录中转为受让方第五十一条企业的公积金应单独核算,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其中,盈余公积金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应分别设置明细帐户进行核算企业应按照规定,从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金,自利润分配帐户转入公积金帐户接受现金或者实物捐赠,应在收到现金或实物时,作为资本公积金入帐企业超过股票面额发行所得的溢价额,应作为资本公积金,按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第五十二条企业的盈余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亏损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用盈余公积金分派股利公积金可以转增资本用于弥补亏损的盈余公积金,应自公积金帐户转入有关利润分配帐户;用于转增资本的公积金,应自公积金帐户转入股本帐户;用于分派股利的盈余公积金,应自公积金帐户通过利润分配帐户后,再转入应付股利帐户第九章成本和费用第五十三条企业的成本、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第五十四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帐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股份制企业实行的工资形式,以及企业的工时、产量记录等,计算职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职工福利基金计入成本、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企业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应直接计入营业损益;其他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计入成本凡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应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应分配计入第五十五条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有变更,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备案,并在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第五十六条销售费用包括在销售商品以及提供劳务中发生的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代销手续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费用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费用,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提取的坏帐准备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和银行手续费等商业企业进货费用包括企业在进货过程中发生的应当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第五十七条企业必须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生产企业必须分清各种产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产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压低或提高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成本第五十八条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应分别进行核算并按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或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在利润表中应分别列项反映商业企业的上述四项费用,也可以合并核算,在报表上合并为流通费用项目予以反映第十章营业收入第五十九条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第六十条企业应按下述规定确认营业收入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帐,计入当期损益销售商品的收入应于商品已经发出、商品的所有权已自卖方转移给买方,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长期合同工程(包括劳务),应按完成合同法或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利息收入,应根据尚未收回的本金和适用的利率,按计息时间计算确定营业收入的实现第六十一条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际价款记帐企业当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是属于本期还是以前期间销售的,都应冲减当期的营业收入第六十二条企业各项营业收入,应分别核算,在利润表中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分项反映同时经营几种主营业务的企业,应将每种基本业务的营业收支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中分别列示企业本月实现的营业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帐内,并相应计算结转本月营业收入有关的营业成本、税金、费用但这些成本、税金、费用应单独核算,在会计报表上单独反映,不得抵减营业收入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第六十三条企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营业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商业企业还包括进货费用),再减去营业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后的数额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润、股利、利息等,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减去各项支出后的数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非常损失、职工劳动保险费支出等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并在利润表中分列项目反映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还应当按照具体收入和支出设置明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第六十四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计算利润按月计算利润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以按季或者按年计算利润第六十五条企业实现的利润,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在不超过规定的弥补期限之内),按照国家税收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应交未交的所得税,应作为应付款项单独核算第六十六条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后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分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指超过用所得税前的利润抵补亏损的期限后,仍未补足的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本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进行核算提取公益金企业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在会计上应单独核算,在会计报表中单列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在计算应交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的余额,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分配顺序如下支付优先股股利;经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决定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应按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已分配但尚未交付股东的股利,应当作为应付款,转入应付股利帐户第六十七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在扣除已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后的余额,为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企业未分配的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作为股东权益的加项或减项第六十八条企业年终结帐后发现的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处理错误,包括会计政策重要改变和会计处理重要错误,应在当年有关帐户中作相应调整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应在利润分配帐户核算,不作为本年损益处理第六十九条企业实现的利润和利润分配应分别核算,利润构成及利润分配各项目应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应交所得税、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分配的优先股股利、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分配的普通股股利以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上年利润调整数、期末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等,均应在利润分配表中分别列项予以反映第十二章会计科目和会计报告第七十条企业使用的会计科目名称、内容和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种类、格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的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企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项目,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第七十一条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有关附表第七十二条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期间还应抄报体改部门一份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报表应分送给各投资单位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报表还应在股东会议召开二十日之前备置于公司办公处所,供股东查阅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公告有关报表文件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六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出第七十三条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如占该企业资金总额半数以上的,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企业的合并会计报表应随同企业会计报表一并报送如果其中某些接受投资企业经营内容独特,单独反映会计报表更为有用的,也可以不予合并,但应将其会计报表附于企业合并会计报表之后合并报表应在抵消了有关项目之后编制,一般应当抵消下列项目投资企业的投资和被投资企业相应的资本;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和被投资企业向投资企业支付的股利;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相互持有的债券,即一方为债权,一方为债务的,应将这类债券持有数与发行数相互抵消持有债券企业的利息收入,也应与发行债券企业的利息费用相抵消;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间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应收帐款和应付帐款,以及应收股利和应付股利等应收、应付款项;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间的购货、销货业务,应消除由此产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存货项目中所包含的利润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如果投资企业未拥有被投资企业的全部股权,则合并报表要反映出少数股权第七十四条企业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应附送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
1、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2、盈亏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
3、资金周转情况;
4、股本结构及其变动情况;
5、主要税费的缴纳情况;
6、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法的变更;
7、资产承诺事项和年度结帐后至报表报出前发生的重要事项;
8、其他财务会计方面需要说明的问题财务情况说明书,要求全面详细,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企业向外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当由企业行政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签署第十三章查帐第七十五条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和会计帐目进行查帐验证,并出具查帐报告第七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各投资方于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要求自行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帐目进行检查,所需费用由聘请方自行负担第七十七条向境外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国投资者可以聘请中国或者外国的注册会计师查帐,费用由外国投资者承担但聘请的外国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机构需系在中国设有常驻代表机构的会计公司第七十八条企业应向查帐人员提供所需要的凭证、帐簿和其他有关资料,回答查帐人员提出的询问,对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查帐人员应负责保密第十四章终止与清算第七十九条企业营业期限届满或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进行清算第八十条清算组应对企业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企业债权、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股金、清算纳税事宜、偿还企业债务、处分企业剩余财产、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第八十一条企业办理清算所发生的清算费用应优先从企业现存的财产中支付第八十二条清算费用及清算损益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清算费用包括清算期间发生的法定清算组成员的酬劳、公告费用、咨询费用、诉讼费和利息净支出等清算损失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亏、财产重估损失、财产变现损失以及无法收回的债权等清算收益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收益和无法归还的债务等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减去清算费用和清算损失后的差额,为清算净损益,在依照税法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当视同利润依法缴纳所得税第八十三条企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区别下列情况处理如为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为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如不能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
2、按各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企业开始进行清算,应当视作会计年度终了,按照本制度第十二章的规定,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清算期间跨年度的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清算费用及损益表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提出清算报告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及清算期间的会计报表等,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查,并出具证明方为有效第十五章附则第八十四条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第八十五条本制度自—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财务规章管理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第三条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第四条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一一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第二章资产第五条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第六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第一节流动资产第七条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第八条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三)出售短期投资,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第九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发生额入账第十条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第十一条存货,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以及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小企业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一)原材料,是指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二)在产品,是指小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三)半成品,是指小企业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四)产成品,是指小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五)商品,是指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六)周转材料,是指小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七)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八)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第十二条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存货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存货的成本前款所称借款费用,是指小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三)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四)提供劳务的成本包括与劳务提供直接相关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五)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2.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3.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4.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六)盘盈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第十三条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对于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营业成本第十四条小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
(一)属于材料费、人工费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
(二)属于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可以先作为辅助生产成本进行归集,然后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基本生产成本;也可以直接计入所生产产品发生的生产成本
(三)其他间接费用应当作为制造费用进行归集,月度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产品的成本第十五条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第二节长期投资第十六条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第十七条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在1年以上,下同)持有的债券投资第十八条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第十九条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应收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一)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二)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三)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第二十条长期债券投资到期,小企业收回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冲减其账面余额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第二十一条小企业长期债券投资符合本准则第十条所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作为长期债券投资损失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第二十二条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第二十三条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第二十四条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第二十五条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第二十六条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一)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四)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第三节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五)盘盈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者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确定第二十九条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前款所称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成本)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小企业从该项固定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已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第三十条小企业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下同)计提折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第三十一条小企业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第三十四条处置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和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价(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后的金额盘亏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第三十五条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第三十六条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确定
(二)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2.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前款所称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第三十七条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下月起按月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第四节无形资产第三十八条无形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小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第三十九条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相关的其他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三)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由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第四十条小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四十一条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根据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第四十二条处置无形资产,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等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前款所称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减累计摊销后的金额第五节长期待摊费用第四十三条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第五章报帐销帐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公司财务规章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股份制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规定,并报财政部审批或备案企业可根据本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本企业的会计制度第四条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应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企业的会计档案管理,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二章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第五条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月份均按公历起讫时间确定第七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以外国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第八条会计记帐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第九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第十条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一条会计信息必须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第十二条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必要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第十三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第十四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第十五条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合,一个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内入帐第十六条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第十七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帐面价值第十八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第十九条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影响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应当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并在会计报告中重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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