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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企业降本增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采购廉政风险,根据《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XXX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采购,是指公司以市场化手段,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信息发布、公开招标选取供应商的方式,有偿取得物资的行为招标限额以下的零星采购,按照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服务平台,是指由XXX省和XXX市产权交易机构建设运营的第三方综合性电子服务平台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公司科研、检测、经营、改造、管理所需的各类原(辅)材料、设备设施、备品备件、办公设备等商品第五条招标采购限额标准
(一)科研类单项品目50万元以上需公司招标采购委员会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采购程序;科研类单项品目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可视紧急程度、规模大小、难易复杂程度,通过招标采购委员会会议决定,遵循就近就快、择优选取的原则,采取直接委托、竞价或询比方式进行单项品目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按照《XXX市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二)非科研类单项品目次超10万元以上的或年预算累加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单项品目次10万元以下的,按照《XXX市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第六条应采尽采原则公司符合招标条件的采购项目,凡是能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的,全部通过该平台规范操作开展采购活动,实现统一平台,统一采购、统一交易第七条公开透明原则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实现采购信息统一发布和采购结果公开,采购环节全程留痕,确保采购行为阳光、公开、透明第八条成本效益原则面向社会优质资源开展竞争性采购,提高采购议价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权衡实际成本与预期效益,灵活选择采购方式,优质高效满足企业生产及经营管理需要第九条资源共享原则公司建立供应商和承包商资源备选库,逐步建立起采购业务、供应商管理平台,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十条公司设立招标采购委员会,由公司经理担任主任,分管采购工作的副经理担任副主任,公司招标、财务、经营、技术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采购管理部门为公司采购活动的具体执行部门,招标采购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与采购业务有关的法规、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建立公司采购组织体系;
(三)负责拟定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公开透明的采购工作体制机制;
(四)负责对接采购服务平台,监督指导公司的采购活动;
(五)监督检查公司在采购服务平台上的采购活动实施情况第十一条职责分工
(一)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汇总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建立采购目录、制定供应商准入标准,编制拟采购技术标准,协调各相关部门实施本部门的采购活动;
(二)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申报生产物资计划、预算控制;
(三)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技术质量标准的审核;
(四)法务部门负责合同主要条款法律风险的审核;
(五)财务部门负责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第三章阳光平台采购方式第十二条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价采购、询比采购、合作谈判、竞争谈判、竞争磋商、单源直接采购、多源直接采购、综合评审、直接委托等方式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自主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第十三条采购范围以内,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非直接委托方式和询比采购的,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取自采、直采、委采、代采等方式实施采购(-)自采是指公司自行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全过程的行为;
(二)委采是指公司委托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全过程的行为;
(三)代采是指公司委托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全权代理组织完成采购;直采是指公司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直采商城或其他供应商直接采购第四章采购形式及适用条件第十四条公开招标
(一)是指采购人自愿以采购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特定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完成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采购方式
(二)公开招标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采购需求明确;
2.采购标的具有竞争条件;
3.采购时间允许;
4.采购成本合理
(三)采购人可以采取委采、代采的方式进行招标
(四)至投标截止时间、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流标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批准,该采购项目在供货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转入其他采购形式继续进行,若该采购项目在供货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经招标采购委员会批准可直接采购第十五条竞价采购
(一)是指采购需求明确,采购人通过一次报价、多次竞价或评审+报价的竞价方式,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二)竞价采购应符合以下条件采购需求明确、规格型号统
一、货源充足、价格稳定或价格形成机制明确的采购
(三)竞价方式包括一次报价、多次竞价、评审+报价方式
1.一次报价(反向一次报价/正向一次报价)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竞价采购公告的潜在供应商进入报价环节潜在供应商通过阳光平台电子竞价系统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按照反向一次报价最低或正向一次报价最高、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标的流标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批准,该采购项目在供货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第二次竞价招标,若该采购项目在供货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经招标采购委员会批准可直接采购
2.多次竞价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竞价采购公告的潜在供应商进入报价环节潜在供应商通过阳光平台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高于采购预算,下次报价须低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的减价幅度应是报价阶梯的整数倍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报价方式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潜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采取竞价方式采购时,如只有一家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且技术参数、方案、质量服务均能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第十六条竞争谈判
(一)是指采购功能需求明确且具备一定竞争条件的前提下,采购人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就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相关事宜进行谈判,并规定潜在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最终报价,最终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竞争谈判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采购标的存在紧迫需要,采用招标采购时间、程序,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且该紧急需求非采购人拖延或可以预见所致;
2.发生灾难性事件或有利商机采用招标或其他采购程序难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3.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均不能满足采购实际需求的采购人可以采取委采、代采的方式开展项目
(二)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满足2家(含)以上即可启动谈判程序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经采购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批准后,可将采购方式变更为单源直接采购第十七条单源直接采购、多源直接采购
(一)单源直接采购是指从单一供应商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的一种采购方式单源直接采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采购标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获得,或者其供应商拥有与采购标的相关的专属或专利权,且存在不可替代性
2.生产经营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采用其他方式且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采购的
3.保证现有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与原有采购项目保持一致和配套性
4.采购金额小,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单一或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度高和竞争力低的采购项目
(二)多源直接采购是指在不具备竞争要素的条件下,从多家供应商处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一种采购方式多源直接采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多家供应商可以提供,但不符合招标或其他竞争条件,经采购人与其价格要约后,多家供应商承诺并签订合同的采购
2.货源质量经评估,采购人根据质量等级确定价格,采购人与众多供应商签订合同的采购采购人可以采取委采、代采的方式开展项目第十八条合作谈判
(一)是指采购需求明确,但不具备招标条件,只能通过合作谈判方式同供应商签订货物或服务合同,并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一种采购方式合作谈判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需要长期稳定供应、采用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采购
2.需要和特定供应商现场沟通、交流、协商长期合作的采购采购人可以采取委采、代采的方式开展项目第十九条直接委托
(一)涉及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不适宜进行竞争性采购的;
(二)由于时间紧迫不满足招标时间要求的;
(三)其他适用于直接委托的方式采购的第二十条应急抢险工程所需应急物资设备的采购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采购流程与分工第二十一条采购工作流程
(一)需求部门向物资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物资设备管理部门核对库存和年度计划,请示主管领导;
(三)经批准后,招标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招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选择省或市阳光采购平台,委托招标代理公司;
(四)招标管理部门协调招标代理公司,按照阳光采购平台有关程序履行发标、评标、议标、定标、发布中标通知等程序,签订采购合同;
(五)采购部门与中标单位沟通采购实施细节,办理预付款支付手续,按合同督促供应商发货;
(六)采购部门组织需求部门、技术、质量等部门验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七)采购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供应商及采购物资设备后评价,更新供应商和商品库第二十二条物资设备管理部门应在招标采购审批后,组织需求部门、技术质量等部门确定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要求、供货周期等信息,并填写《采购申请表》提交招标管理部门第二十三条招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请召开招标采购委员会会议;
(二)负责依据《采购申请表》及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拿出采购方式意见,符合公开招标的直接实施,非公开招标的采购形式报招标采购委员会确定;
(三)完成采购中的相关文件编制、审核及公司流程审批,组织、参加非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的开标评标工作,对采购进行全过程管理;
(四)负责招标采购文件的整理、归档、转发、移交工作第六章采购纪律与监督第二十四条在采购业务中,参与采购的人员不得相互串通损害企业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排斥供应商和承包商参与竞争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如遇与国家法律法规、省市招标采购管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照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招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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