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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申请人签名:2012年10月28日(日期和签名手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年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2系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本人情民族入学时间照片貌况金龙k Rr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户口口A、城镇DB、农村家庭人口总数家庭经人均月收入收入来源济情况家庭月总收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家庭成姓名年龄与本人关系工作或学习单位员情况申请理由:系审核意见:(公章)2012年10月31日(日期手写)学院审核意见:(公章)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律承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为发挥国家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凡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必须自觉履行以下承诺
一、申请人保证符合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完全准确
二、申请人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保证履行以下承诺
1、所获奖助学金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赠与他人或挪作他用;
2、在校期间,谨守勤俭求学的原则,保证不进行高消费,如吸烟、酗酒、使用高档手机、请客送礼、穿戴高档服装等;
3、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和经济资助,已获得的将自愿退还;
4、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每周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劳动至少2小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每周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劳动至少1小时
三、申请人如违反上述第二条各条款之承诺,将主动退还已获得的国家奖助学金和有关资助,不再享受相关利益
四、申请人自愿签署以上自律承诺,并同意将其公开,接受监督申请人学号二O一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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