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申请工程名称赛特路9号院3号楼工程致宝鸡华山工程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1、依据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五条、签约酬金(大写)肆拾万零伍仟圆整(¥
40.5万元);第六条、监理期限自20大年1月芝日始,至2015年1月21日止
2、依据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五条第3款支付酬金之约定
(1)、首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40.5万元)的20%即
8.1万元
(2)、以后每月25日前应支付(
40.5—
8.1)+24=
1.35万元
(3)、酬金支付至总价款的90%时停止支付,待工程达到竣工验收质量标准并移交全部资料后90天内一次性结清
3、依据上述之约定,贵公司应在2013年4月25日前支付2013年2月、3月、4月三个月监理费即
1.35X3=
4.05万元,合计肆万零伍佰元整(¥
4.05万元)、望批为盼!!!开户银行中行西安长乐路支行账号项目总监何慈辉陕西恒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宝华公司赛特路9号院3号楼项目监理部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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