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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三级预检分诊规章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在医院门诊大厅门口、急诊及医院楼宇各个入口设置相对隔离的预检分诊点,指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呼吸专业的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对就诊患者严格进行三级预检分诊
(一)一级预检分诊
1、医院在门诊楼大厅门口、急诊室门口及医院楼宇各个入口进行初次筛查
2、对持有“xx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的人员,工作人员查验“xx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
3、未办理“xx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的人员,工作人员查验身份证或医保卡,登记详细信息、测量体温
4、持有“xx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黄码”人员,工作人员查验(必要时戴手套)登记详细信息、将来院人员信息通报门“xx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给来院人员配戴外科口诊办公室等管理部门进行报备体温监测为
37.3℃以下的工作人员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内提出预警,警示接诊人员进一步预检,患者按就诊流程进入诊区体温监测为
37.3C以上的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二)二级预检分诊
1、各诊区护士站对经过一级预检分诊初次筛查的患者,再次进行预检
2、凡进入门(急)诊就诊职员、拟进入病房(区)的职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XX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4、体温异常人员,立即给其配戴外科口罩(必要时戴手
3、“绿码”和体温正常人员按就诊流程进行诊疗套)、登记详细信息、测量体温、将详细信息通报门诊办公室等管理部门进行报备,由专人陪同引导至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三级预检分诊
1、接诊医生对就诊、入院人员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查验“XX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2、“绿码”和体温正常人员按就诊流程进行诊疗
3、发现体温异常、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立即给其配戴外科口罩(必要时戴手套)、登记详细信息、测量体温、将详细信息通报门诊办公室等管理部门进行报备,由专人通过专门线路引导至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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