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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细则合肥市政府为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层次人才保障条例》及《安徽省高层次人才保障条例》的规定,结合合肥市实际,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了合肥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细则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1良好的政治品德、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职2称,或者具有高级职业技术资格证书、能力条件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管理组织、市场营销、3教学等专业能力,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实践经验条件具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者具有年以上科研经455历,有较强的实践经验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程序、申请材料提交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高级职业1技术资格证书、有效的学历证明、有效的工作经历、职业技能证书、社会荣誉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申请审核由市人才事务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2家对申请者的技术能力、实践经验及学术水平等进行评估,结合申请材料及申请者自身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是否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认定结果公示审核结束后,市人才事务办公室将认定结果公示,申3请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认定结果进行申诉和抗辩、认定结果出具证书申请者经审查认定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者,4市人才事务办公室将出具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并进行注册登记以上就是合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细则,希望高层次人才在合肥市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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