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2019年1月
四、资产处置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提出、上报、公示、招标委托、合同签订及履行、验收决算及财务报账等工作资产处置过程由村“两委”和XXX进行监督,乡镇“三资”代理中心负责对处置活动进行业务指导
2.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必须纳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范围,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竞价处置方案应当履行“五议两公开”和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程序资产处置必须进行评估,评估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或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市场调查后,参照同期同类型资产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评估价或者市场调查确定价格的基础上,确定处置标的的底价和交易方案,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评估或市场调查确定价格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由乡镇交易服务站公开交易;1万元以下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交易
3.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书面形式(附有关会议记录)将处置方案送乡镇“三资”代理中心预审,并报乡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