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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总结非煤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一、2004年工作总结年初就下发了《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监〔2004〕8号),对全年专项整治和安全评价工作进行了周密布置和安排;8月上旬至9月**州对16—非煤矿山进行验收,15非煤矿山通过了验收,并迎接了自治区南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互检组的检查,受到了互检组的好评突出对春季、重点矿区进行了监察执法,州下达整改指令书17份,扼制了事故上升的势头,完善了安全生产条件,规范了安全生产行为,消除了部分事故隐患加快安全评价,科学预防事故,评价率达到了—以上;做9好安全评估,实施分类指导,评估率达到了10;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素质;完善安全条件,加强认证管理,发放及审核《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7—家;摸清重大隐患,制定了《***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处理事故O
二、2005年工作安排继续贯彻落实国办发
[2003]60号文件和六部(局)联合下发的《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在三年专项整治验收的基础上,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为契机,以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工作,加强事故隐患的认定、监控和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取缔、关闭无证或责令整改后证照仍不全的非法开采、经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场工作力度通过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和杜绝各类非煤矿山事故的发生
1、真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认证工作,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加快自治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和认证工作对已颁发《矿山企业安全条件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A类、B类矿山企业,在6月底以前全部换完;C类、D类矿山企业经过整改争取达到A类、B类矿山企业,9的矿山企业在12月底完成换证和认证工作,未换证和认证的矿山企业分别作出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决定同时,按照新的认证管理办法,严格十三项办证条件,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认证工作加大对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矿、小场的取缔、关闭力度,力争在04年非煤矿山总数的基础上取缔、关闭—对各县市认证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2、继续做好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争取得更大成效要认真总结2002年一2004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突出对C类和D类矿山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认证、评估、评价工作,严格验收标准,在10月一H月对全州非煤矿山进行验收
3、规范安全评估工作,实施重点监控在04年非煤矿山安全评估工作的基础上,1月底之前,由中介机构依据评价报告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重新评估,结合原评估结果进行衡量,并下发评估通知给予公布,作为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依据各县市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监管工作的重点仍是C类和D类企业加强对企业整改的跟踪监管,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确保整改实效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企业重大隐患、危险源的辨识、确认和登记建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控2005年通过深化整治使A类矿山企业达到3以上的比例,C类和D类矿山企业控制在2以下
4、认真抓好安全评价评审和非煤矿山“三同时”工作,科学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程序以及安全评价评审程序,提高审批和评审质量,严格把关了解大型和中央、自治区驻州企业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情况,加强对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由自治州审批的大型矿山建设项目和中央、自治区驻州企业的矿山建设项目全面规范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各县市全面实行和规范对所属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的监督管理
5、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大安全监察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全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专项整治、安全评估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等情况进行督查根据季节变化及事故多发时期的不同,分别在春季(4—5月)、入冬前(10—11月)开展两次安全大检查;按照自治区的安排,继续开展南北疆互检、互学活动,推动安全监管工作的共同提高;注重解决好矿山企业占压、影响输油气管线问题,根据自治区的要求理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单位、中央驻疆单位的关系,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6、继续开展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对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工作,加大对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矿长、矿山安全员的持证率达到1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以上并对各县市的安全培训工作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通报
7、逐步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根据04年9月全国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议有关精神,按照自治区的安排,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为今后工作奠定基础
8、做好非煤矿山统计软件的使用工作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按时上报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月报表、安全评估月报表
9、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及其它企业的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10、认真抓好科内各项工作,协助局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非煤矿山安全工作总结在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一”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一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安全监管落实年”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确保煤炭产业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现就全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煤矿企业情况目前,全县共有“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企业26家26对矿井,经瓦斯等级鉴定,均为低瓦斯矿井,XX年核定生产能力103万吨/年,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5万吨/年
(二)煤炭产量和税费统征情况今年1T1月共生产原煤91万吨,生产总产值亿元,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工业增加值5400万元,解决劳动就业XX余人,支付劳动报酬7600万元比去年同期原煤产量89万吨增加了2万吨完成全年计划数72万吨的126今年1-11月实现煤炭税费收入3595(其中国税增值税1933万元,统征收入1662万元),统征收入比去年同期1434万元增加了228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20万元的103今年1T1月实现非煤矿税费收入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0万元的,与去年同期万元相比减少了1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新县城房建建工程建设未启动,造成市场疲软、建材原料滞销,有的企业被迫停产,无经济效益
(三)安全事故情况今年1T1月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9起,死亡9人,百万吨死亡率为人其中顶板事故6起,死6人;放炮事故1起,死亡1人;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瓦斯事故1起,死亡1人超市局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6人,超县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5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抛开煤矿基础条件差、煤层薄、赋存条件差、开采难度大、工人素质低、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的客观问题,主观方面安全监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煤矿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事故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煤炭产业发展基础工作
1、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根据《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绥江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云煤整合[XX)23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到XX年底,煤炭企业户数5户,矿井数量22对,矿井整合技改后设计生产能力186万吨/年我局已落实专人负责矿井的关闭和整合工作,对资源整合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应对的办法,积极协调、引导异地迁建矿井双方按照整合方案的要求进行整合今年按照计划已关闭红春湾煤矿矿井技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做好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工作,有5家煤矿已签订了整合协议
2、完成煤炭深加工项目规划为摸清我县煤炭质量情况,做好煤炭深加工的基础工作,我局于3月15日与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二二地质队签定了《地质技术服务合同》,6月中旬完成了《绥江县煤矿资源深加工开发利用规划》我县煤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建2X30万吨规模的重介质洗选厂,但只有上半县的煤炭具有洗选价值目前,我县有1个年生产能力20万吨的洗选厂,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实际年洗选煤5万吨,产精煤万吨,利润在300万元左右现在要新建洗煤厂受政策、市场、原煤量的制约,不具备按设计2X30万吨规模新建洗煤厂的条件
(二)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1、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我局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挂钩包片制度,以产煤乡镇为单位,分成4个片区,每月深入煤矿企业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片区技术负责人每月到煤矿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10次,主要领导不少于5次,分管领导不少于8次向煤矿派驻驻矿安监员22名,基本实现了每矿1名驻矿安监员进一步明确驻矿安监员的职能职责,要求每月到矿23天以上,下井不少于18天,原则上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在矿
2、为督促煤矿落实好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我局与煤矿企业签订了《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煤矿再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根据昭煤发(XX〕39号《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精神,县政府于XX年7月底与全县煤矿企业签订了《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到目前,事故矿井已予以兑现承诺金25万元
(三)加强监管,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
1、严格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为全年煤矿的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认真做好XX年煤矿春节复工复产工作,我局在春节收假后,及时行文并下发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XX年煤矿春节节后复工及复产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绥煤安字[XX)2号),对煤矿复工和复产验收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在上级“五个从严”标准的基础上,我县硬性规定了15种不予验收的标准成立了复产验收领导组,实行局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复产验收的煤矿,局机关相关股室还实行了汇签制度,任何一个股室的相关要求未达到都不予通过针对6月底7月初全县煤矿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决定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对按要求整治完成的煤矿再进行复产验收
2、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方案》和《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绥江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的意见》(绥政办发〔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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