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妇幼保健院孕期营养转介服务工作制度
一、产科门诊医师发现存在营养不良、贫血、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等营养性疾病的孕妇,直接开具就诊卡,孕妇持就诊卡到孕期营养门诊进行检测、指导服务
二、住院孕产妇填写会诊单、孕期营养门诊医师至邀请科室会诊,根据病情及营养状况提出营养治疗方案,疑难病例征求主管医生意见,制度营养治疗计划
三、孕期营养门诊对接诊孕妇无特殊疾病的孕妇根据检测结果,制定个体营养处方,并进行一对一指导
四、孕期营养门诊在群体筛查钟对特殊疾病的孕妇,由营养门诊医生转介至产科门诊,制度营养治疗计划。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