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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经济适用房)2022购房合同(经济适用房)正文内容
1、本合同为经济适用房买卖签约使用文本签约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与出卖人充分愤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所称经济适用房是指按《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并取得《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的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一户限购一套本合同文本同时适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非住宅的买卖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的定或补充的定双方常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对合同文本中选择的内容、空格部位的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愤商确定中选择的内容,以划J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做的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
5、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6、本合同条款由武汉市房产管理局、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解释武汉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常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垂R编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委^代理人地址垂3编联系霓U委^代理机构购房合同(经济适用房)正文内容结束注册地址垂6编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霜买受人籍贯性别住址酬编身份证号码联系^配偶性别身份证号码委IE代理人性别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武汉市城镇民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愤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愤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推荐合同范本•北京购房合同・南京购房合同-西安市购房合同-苏州市购房合同-武汉购房合同-重庆市购房合同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穗,批准文件号《建设用地规划言午可证》编号《建设工程规划^可证》编号《建筑工程施工I■午可证》编号O第二条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售言午可证》编号为武经房号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栋座单元层号房,户型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阳台个该住房层高为米,属结构该住房合同的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栋座单元层号房该房屋层高为米,属结构该房屋合同的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3、如无特别的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四条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定价标准文号为武价函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核准的楼层^节率为乐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X=元,合^总金额为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双方的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合言十总金额为百拾万千百拾元整第五条出买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愤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常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的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的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的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的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义100%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15日内签署补充愤议
2、双方自行的定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第八条交付期限及条件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的定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绿化有线电视、宽带小高层、高层电梯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辨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瞪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
2、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O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愤议第十条违约责任出卖人保瞪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僮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辨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幺冬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II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逾期不超过日之内,自本合同第九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的定的标准达不到的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关于产权登记的的定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将辩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辨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代为辩理权属登记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辨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瞪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瞪书》承^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的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愤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第十二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三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的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物业管理用房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定的内容第十四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规定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辨法》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凭缴款证明、辨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第十五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常事人愤商解决愤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愤议第十七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第十九条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连同《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登记备案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出卖人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委^代理人委^代理人年月日签于附件一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层房屋平面图出卖人买受人附件二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出卖人买受人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天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出卖人买受人附件四合同补充熔议出卖人买受人《购房合同经济适用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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