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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1、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医保病人如果是医保病人要核对持卡人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医疗卡就医,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
2、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医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药、常用药和甲类药
3、坚持使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4、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明细表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5、对门诊持《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本》的病人,严格按审批得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坚持执行低水平、广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6、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的医保病人的统一,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一、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二、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三、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四、病历在科室、护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五、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六、病历借阅
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
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份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3、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不得他人代借、转借
4、借阅者应爱护病案,确保病案的.完整丢失病案者将视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5、本院医师调离,转业或其他原因离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办理离院手续
八、病历复印(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
(1)病员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员死亡的,应当提供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公安、司法机关向医教部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给予协助办理
4、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九、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教部医疗科专职助理员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宣传医保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积极主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协调好医保管理中心,参保职工、医院等多方面的关系,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
4、根据有关医保文件精神,严格掌握医保病种范围和用药范围,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的医疗保证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5、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工作序的运行
6、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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