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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解读渠海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管理制度(2007年版)农发银发()号200734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简称农发行,下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发行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发行各级机构的各项财务活动第三条财务管理目标根据全行发展战略,科学组织财务活动、合理配置财务资源、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在执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实现持续经营和资本的俣值增值第四条财务管理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各级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级行应当定期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第三十六条同业存放清算款项是指其他金融机构与本行办理资金清算业务存入的款项各级机构应定期核对内外账务,并加强同业存放清算款项利率管理同业定期存款是指其他金融机构存入本行的定期存款各级机构应在总行规定的利率上限内,根据本单位资金需求和市场资金状况,合理组织同业定期存款同业拆入款项是指因资金周转需要从其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各级机构办理同业拆入业务应当经总行授权第三十七条发行债券由总行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市场化方式筹集发行债券按投资者实际认购债券价值计价;发行债券费用按规定摊入成本第三十八条票据交易融资是指将已贴现的未到期商业汇票向同城或异地的另一家银行进行转贴现的资金融入行为各级机构应当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内部程序确定票据交易融资的对手、金额、期限和利率第三十九条其他应付款项应当定期清理,及时办理支付手续第六章资产营运第四十条资产营运是指为实现财务目标而进行的资产配置和经营运作的活动资产包括现金资产、信贷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抵债资产、票据交易资产、其他资产第四十一条现金资产包括库存现金、存入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系统内款项、存放同业及拆放同业款项等
(一)各级机构应当明确现金资产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调度现金资产应当按照内部管理制度,依据有效合同和合法凭证办理手续
(二)各级机构应当在满足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现金资产
(三)各级机构应当加强对存放同业、拆放同业款项的管理,在满足业务需要的前提下,控制存放同业款项余额,防范拆放同业风险第四十二条信贷资产是指按规定发放的贷款、贴现、垫款、进出口押汇等债权资产
(一)各级机构应当按照风险防范原则健全信贷资产的发放、管理和监督制度,并严格执行总行的利率政策,按期收回信贷资产的本金和利息
(二)信贷资产本金按实际发生额计价,按规定的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应收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三)呆账的认定和核销应当符合国家和总行有关规定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为经营管理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达到一定起点的有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取得和处置需按授权规定经有权审批行审批
(二)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三)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折旧采用直线法按月计提,计入当期损益,除另有规定外,净残值率按%计算5
(四)各级机构应当组织固定资产的管理、核算和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至少每年盘点一次,做到账实相符,如有盘盈盘亏及毁损,应当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第四十四条各级机构已交付使用而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项目,应当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应当在一个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第四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可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一)取得无形资产需按授权规定经有权审批行审批
(二)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三)各级机构的无形资产应在预计使用年限内,从取得的下月起,按月平均摊销预计使用年限按以下情况确定、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或者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按1照两者孰短的原则确定、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并且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2限的,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最短年限确定
(四)各级机构不符合要求或不需要的无形资产按授权规定经批准后可以有偿转让或捐赠无形资产转让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第四十六条抵债资产是指银行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
(一)各级机构取得抵债资产应当按程序审批取得过程中支付的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垫付的诉讼费用和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计入抵债资产价值抵债资产入账价值应当依次冲减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
(二)抵债资产不得自用,确需自用的,应按取得资产的程序审批
(三)抵债资产的保管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
(四)按规定出租抵债资产取得的租金计入营业外收入
(五)处置抵债资产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第四十七条票据交易资产是指其他银行持贴现票据向本行转贴现所融出的资金办理票据交易融出资金业务应当核实票据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并严格根据协议和内部授权规定办理第四十八条其他资产包括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及经费周转金等
(一)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后期分别负担且摊销期限在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在待摊费用列支待摊费用应当在下1年转销
(二)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后期分别负担且摊销期限在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列支长期待摊费用1应当在规定的受益年限内按月平均摊销
(三)各级机构应当加强其他资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其他资产占用经费周转金年终决算前应当清理完毕其他应收款不能长期挂账第四十九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较短,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但具有部分固定资产属性的各种用具物品下列物品不论金额大小,均作为低值易耗品密押机、压数机、点(验)钞机、捆钞机、扎把机、打孔机、考勤机、档案柜、保险柜、印鉴鉴别仪、扫描仪、票据打印机等银行专用机具用品
(一)低值易耗品按需要购入,在购入时一次性摊入本
(二)各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规范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保管、领用、处置等程序各级机构按年度、类别累计购买支出达到集中采购金额起点的低值易耗品,下一年度采购应当参照集中采购程序进行低值易耗品采购与保管职能应当分离,出入库应当按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三)各级机构应当组织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核算和使用部门对低值易耗品至少每年盘点一次,做到实物与登记簿相一致,如有盘盈盘亏及毁损,应当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第五十条各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信贷资产损失、坏账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等,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级机构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应当根据总行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各级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按税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报税务部门审批第七章成本费用第五十一条成本费用是指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第五十二条各级机构应当强化成本费用预算约束,实行成本费用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第五十三条各级机构应当严格区分本期成本费用与上期或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成本费用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各级机构的成本费用核算,应当以月、季、年为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核算成本费用和营业收入的起止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应当一致第五十四条除国家规定的专用账户外,各级机构分币种只能设立一个费用存款专户,各项费用应当从专户中开支第五十五条各级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第五十六条各级机构成本费用应当取得合法合规票据第五十七条各级机构不得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各项财务开支第五十八条各级机构发生的筹资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第五十九条存款利息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的结息期和利率计付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第六十条债券应当按规定的利率按月(季)计提应付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实际支付时在提取的应付利息中列支,提取的利息不足支付时,直接在债券利息支出中列支,计入当期损益第六H■一条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系统内存放款项利息支出、同业存放款项利息支出、同业拆入利息支出、分摊库存现金利息支出、转贴现利息支出等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按规定的利率计算,计入当期损益第六十二条业务管理费是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一)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具体开支范围、标准按照薪酬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住房补贴根据当地政府房改政策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
(三)职工福利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医疗费和其他职工福利性支出
(四)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提取,用于工会方面的开支
(五)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的开支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费用中支出
(六)失业保险费按规定缴纳的职工失业保险金
(七)劳动保险费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金,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补6助费、抚恤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按照国家规定应由劳动保险费列支的项目
(八)住房公积金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九)劳动保护费职工着装费、防暑降温费、购买劳保用品费等开支职工着装费超过当地税务部门规定的税前扣除标准的,超过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防暑降温费执行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劳保用品包括为职工在工作场所配备的安全保护用品、特殊工种的防护用品等
(十)公杂费购置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公用书籍、办公场所饮用水及茶叶、订阅公用报刊杂志及与业务有关的电子信息等各项公用杂支费用
(十一)交通工具运转费公用交通工具的油料费、养路费、牌照费、车辆保险费、路桥费、停车费、年检费等相关费用
(十二)钞币运送费为运送钞币所支付的租用汽车、火车、飞机的运输费、包装费、搬运费,自备汽车的油料费、养路费、牌照费,以及押运人员差旅费
(十三)邮电费办理业务支付的邮费、电报费、通讯费、电话初装费、电视电话费等
(十四)印刷费印刷业务用票据、凭证、账册、报表、资料、书籍等用品的费用
(十五)水电费营业办公用房及公有周转房的水费、电费、水电增容费及污水处理费
(十六)租赁费租赁营业办公用房、汽车、办公设备、交流干部住房等固定资产的费用
(十七)差旅费职员因公外出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费用,具体开支范围及标准参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十八)会议费会议和系统内以会议形式开展的培训所发生的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办公用品费、印刷费、医药费等开支
(十九)电子设备运转费电子设备运转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备品配件以及维护保养、租用数据(交易)专线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二)防范风险原则各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控体系,防范财务风险
(三)讲求效益原则各级机构应当在经营管理中积极组织收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成本管理,努力提高效益第五条财务管理体制农发行为一级法人,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授权、统负盈亏、分级考核”的财务管理体制统一管理,总行统一制定全行财务制度、办法和政策,统一配置全行财务资源,统一制定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的办法和范围;分类授权,总行对各分支机构不同的财务事项实行授权管理,各级行在上级行的授权范围内开展财务活动统负盈亏,总行对全行财务效益负责,统一安排全行财务预算、汇总全行损益、与财政部进行利润清算;分级考核,各级管理行对辖属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第六条财务管理范围财务管理范围包括财务风险、财务预算、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费用、收益分配、财务信息、财务监督等等费用
(二十)研究开发费为设计新产品、开发新市场所支付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调研、设计、专家论证等费用
(二十一)外事费因公出国人员的差旅费、证照费等相关费用及接待外宾的费用
(二十二)诉讼公证费因各种纠纷引起的起诉或应诉费用及签订协议、合同时向公证机关支付的费用
(二十三)咨询费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二十四)聘请中介机构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验资、资产评估、会计报表审计、经济鉴证等支付的费用
(二十五)取暖费营业办公用房及其附属用房、公有周转房的取暖费,包括集中供暖费用及本单位供暖所发生的燃料费、修理费、季节性临时工工资等费用
(二十六)财产保险费公用财产(车辆除外)的保险费
(二十七)安全防卫费因安全保卫需要购置枪支、弹药、警棍、报警器、监控设备配件、防弹设施、消防器具等,安装营业办公网点门窗护栏及库房加固,保安费用,营业办公场所守库、值班人员的守库费、值班费,以及其他安全防卫方面的开支
(二十八)资产修理费维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应直接在成本中列支的费用和低值易耗品维修费用
(二十九)低值易耗品购置费购入低值易耗品所支付的费用
(三十)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当期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
(三十一)无形资产摊销按规定摊销无形资产的费用
(三十二)物业管理费委托社会物业管理公司或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中心对营业办公用房及公有周转房进行物业管理的费用
(三十三)税金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金
(三十四)劳务费聘用市场化用工和购买其他劳务所发生的服务费、管理费等开支
(三十五)出纳费购买捆钞纸、扎钞纸等出纳用具及出纳人员劳保用品等与出纳业务相关的支出
(三十六)其他费用支出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团体会费、国际组织会费、绿化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其他费用支出第六十三条其他营业支出包括手续费支出、业务宣传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折旧支出、外币汇兑支出等
(一)手续费支出办理结算、现金寄库、委托押运、委托代理等业务所发生的手续费支出对个人以外的手续费支出不得以现金支付
(二)业务宣传费业务宣传活动中发生的制作、购买宣传用品等支出
(三)广告费委托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在一定的媒体传播广告而发生的支出
(四)业务招待费业务营销及接待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
(五)资产减值损失按资产的类别和风险程度提取的减值准备
(六)固定资产折旧支出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规定的折旧年限以及净残值率计算摊销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七)外币汇兑支出报表折算日外币折算产生的损失以及因汇率波动导致的外汇交易汇兑损失
(八)其他支出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列支的其他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第六十四条税金应当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计提,及时申报和足额交纳第六十五条各级机构应当加强税收筹划,在税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努力降低税务成本支出,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第六十六条上级行对辖属单位的纳税事项负有监督、指导和协调的责任第六十七条各级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代扣代缴义务,不得承担税法规定应由他人承担的税收负担第八章收益分配第六十八条收益分配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利润的分配第六十九条各级机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各项营业收入,并相应纳入损益营业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第七十条各项营业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准确计算、及时反映,严禁截留、挪用和存放其他单位各级机构员工因履行本单位职务所得收入,包括对方给予的佣金、手续费等,应当纳入账内核算,不得隐匿、转移、私存私放、坐支或者用于职工福利第七十一条核算收入中的差错应当经审批后予以退还或补收第七十二条各级机构应当加强表内外应收利息管理,定期进行核对,保证金融资产的安全完整表外应收贷款利息按实际收到的日期及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除总行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第七十三条各级机构应当对存放他行款项及其利息收入定期核对,并妥善保管核对记录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存放系统内款项利息收入、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拆放同业利息收入、政策性补贴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第七十四条各级机构从事代理业务,应当严格履行合同,实现代理业务与自营业务分账管理,准确核算代理业务收入第七十五条各级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开办各项中间业务及对外投资业务,按合同、协议、制度规定的标准和费率进行收费,收入全额纳入账内核算,不得随意减免其他营业收入包括结算手续费收入(本外币)、代理保险手续费收入、代理同业业务手续费收入、投资收益、外币汇兑收益等第七十六条营业外收入包括出纳长款收入、罚款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他营业外收入等
(一)出纳长款收入是指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中发生的库存现金多于账面余额、不能查明原因、确属无法退付的款项
(二)罚款收入是指因贷款单位违反贷款合同或开户单位违反票据结算办法按规定收取的罚款
(三)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是指转让或变卖固定资产取得的净收入
(四)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是闲置固定资产出租取得的收入
(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本年度发生的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等事项
(六)其他营业外收入包括清理睡眠户收入、出租公有住房收入、出租抵债资产收入、处置抵债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等第七十七条营业外支出包括出纳短款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赔偿和违约支出、检查上缴款项、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救灾支出、缴纳地方性收费、党校经费、购房补贴、案件损失、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他支出等
(一)出纳短款支出是指办理现金收付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库存现金少于账面余额,确定无法追回的短款,履行审批手续后,按出纳短款处理
(二)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是指无法收回的盘亏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的净损失
(三)非常损失是指由于自然灾害、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资产净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清理善后费用
(四)赔偿和违约支出是指因未履行经济合同、协议等过错而向他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五)检查上缴款项是指审计等国家行政执法部门检查上缴的罚没款
(六)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是指用于慈善、残疾人福利事业等方面的社会公益性捐赠支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需报总行审批
(七)救灾支出是指各级机构在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购买救灾物资和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发生的相关支出各级机构应当保存详实资料,逐级上报总行批准()缴纳地方性收费是指各级机构依法缴纳的行政事A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具体项目和标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与计划(物价)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执行
(九)党校经费是指总行党校发生的费用
(十)购房补贴是指易地调动干部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他一次性购房补贴和一次性购房补贴摊销
(十一)案件损失是指各级机构发生案件造成的应当由单位承担的经济损失
(十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本年度发生的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等事项
(十三)其他支出是指按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供暖费用补助、抵债资产保管费用、处置抵债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辞退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费用等其他营业外支出第七十八条企业所得税由总行统一清算、汇总缴纳,各级机构应当按时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所得税申报、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及其他涉税事项申报各级机构因财政、税务、审计等国家管理部门检查就地补征的所得税,按授权规定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后列支,除此之外,各级机构不得发生所得税费用第七十九条农发行发生的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期超过法定税前弥补期限的,可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营业利润=营业收入一成本费用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净利润=利润总额一所得税费用第八十条各级机构实现的利润(或亏损)逐级上划总行,全系统汇总的利润(亏损)由总行向财政部清算第八十一条利润分配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然存在的亏损;
(二)按照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提取法定盈10%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时,可不50%再提取;
(三)提取风险资产的一般准备;
(四)经财政部批准进行其它分配第九章财务信息第八十二条各级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和内容编制财务报告,并通过内部审核,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行报送,不得拒绝、拖延、提供虚假或隐瞒重大信息的资料第八十三条各级机构应当定期将重大财务事项对本单位员工公开第八十四条各级机构应当以财务预算为依据,以财务信息和其它相关经济资料为基础,对本行过去和现在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未来趋势进行系统的分析财务管理部门是财务分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部署本行财务分析工作,指导监督分支机构财务分析工作的开展,对各分支机构财务分析工作进行审核和考评,编报本行财务分析报告各级机构应当根据内部管理要求,明确财务分析责任,提高财务分析的质量,充分发挥财务分析的预警和决策支持功能第八十五条各级管理行应当建立健全财务评价体系,对辖内机构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活动及其财务成果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评价指标包括发展指标、风险控制指标、效益指标等评价结果应当与财务资源配置挂钩第八十六条各级机构员工应当恰当使用所掌握的财务信息,并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财务信息谋取私利或者损害农发行利益第十章财务监督第八十七条财务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中介机构、农发行内部机构及其人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农发行内部制度规定,对财务活动进行检查、控制、督促和处理处罚等活动的总称第八十八条各级机构应当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财务监督第八十九条各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第二章职责职权第七条各级机构财务管理职责
(一)总行财务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总行和省级分行财务管理权限;负责向财政部编报全行财务预算;负责全行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和审批;负责配置全辖财务资源;负责对各级机构实施财务监督,对省级分行实施财务考评;履行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二)省、市(地)管理行财务管理职责组织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行财务管理政策;组织本行财务活动;处理本行各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配置本行财务资源;对辖属机构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评;履行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三)经营机构财务管理职责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行财务管理政策;组织本单位财务活动;处理本单位各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履行其他财务管理职责第八条各级行行长、主管财务的行领导、财务审查委员会、财务管理部门、监督部门按照规定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行长对本行财务管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负责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建立本行财务管理的审议机构,健全财务内控制度,确定行长、主管行长、财务负责人的度各级机构应当按照总行有关规定及本行实际需要设置内部财务监督机构或人员,并相应赋予一定的财务监督权第九十条各级机构及其员工的财务违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处罚第十一章附则第九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可依据本制度,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总行备案第九十二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原《中国200911农业发展银行财务管理制度》农发行字号同时废2001134止第九十三条本制度未涉及的其他财务事项,按有关制度、办法和规定执行几个常见问题的简单总结理解一些名词和机制的内在含义和形成过程,体会其中的管理思想和智慧,可以提高我们制定政策理性思维水平,避免盲从和随意性,也能开阔视野和刺激我们学习的积极性
一、不同的几个利润概念账面利润税后利润经营利润经济利润、经济增加值不同表述的利润收入-成本-营业费用-流转税-风险成本-所得税-资本成本
二、几个常见的资本概念会计资本(净资产)实收资本,注册资本监管资本经济资本、RAROC
三、银行自我约束的监管机制的形成规模控制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本约束,追加资本的两难抉择表外业务、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规模巨大与增长迅速、美国金融危机的形成与资本约束机制的关系
四、风险分布的特点和弥补来源尖峰、瘦腰、胖尾的准正态分布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压力状态风险
五、新准则学习的几点体会整体观约束下的具体准则和条款理解观念和习惯转变(意愿和能力的人本思想)同一业务事项的不同名词表述(工具、合同的契约思想)管理思想的融入准则(资产负债表观、实际利率、减值测试、未来现金流量法等)
六、一个流行的激励约束观点(股权激励思想)企业结构治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其实是在两个层面上解决一个问题治理解决的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利益关系的问题通过权力和责任的分配,干的不好要承担责任,干的好要得到收益,这样才有积极性激励和约束不当会使行为发生扭曲激励机制在国际上叫“薪酬包”,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金手铐(水中月、镜中花是常有的事,看着金光闪闪,有时也是相当的难受)和金降落伞(可以避免岁59现象)中高层薪酬(长期性、不确定性、资本性)薪酬的大部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右下方,因此叫人力资本中低层员工薪酬(短期性、确定性、费用性)薪酬的绝大部分甚至全部反映在损益表上的职工薪酬,远期激励更多的是象征意义,因此叫人力资源财务审批权限,明确各部门在财务活动中的职责
(二)主管财务的行领导按照行长授权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协助行长做好本行财务工作,对授权范围内的财务管理事项向行长负责
(三)财务审查委员会按照本行制定的财务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对本行集中采购、重大资产处置、辖内基本建设等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议
(四)财务管理部门根据行长授权,执行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拟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预测,编制财务预算,实施财务控制、分析和考核,组织财务事项审批,组织缴纳税金、税费,归集财务信息,组织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实施的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负责其他日常财务管理
(五)监督部门负责对财务制度执行和管理进行监督,负责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权限做出相应的处理第九条各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开支管理制度,明确财务开支规则、程序及审批权限财务开支必须实现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分离财务审核、审批人由各级行按照本行内部管理规定确定第三章财务风险第十条财务风险是指在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中,因企业内外部环境及各种难以预计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影响,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实际财务结果与预期财务结果发生偏离,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第十一条各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和控制等内容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财务风险管理包括资本风险管理、筹资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资产质量风险管理、利率和汇率险管理、委托业务风险管理、受托业务风险管理、担保业务风险管理、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全行应当按照监管部门资本充足率管理要求,保持业务规模与资本规模相适应第十三条各级机构应当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筹资政策,选择适当的筹资方式、筹资时机、筹资规模和筹资工具应当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第十四条各级机构应当加强流动性管理,防范流动性风险第十五条各级机构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价,并逐步实现动态评价,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类,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总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各级机构对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当落实监管责任对能够收回或继续使用的,收回或使用;对已经损失的,按照规定的程序核销;对已经核销的,实行账销案存管理第十六条各级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市场利率、汇率波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按照管理权限,合理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并运用适当的金融工具,减少利率、汇率风险损失第十七条各级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从事代理等业务,应当进行风险评估,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业务授权和具体操作程序,定期对账,制定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第十八条各级机构经批准受托发放贷款、经营衍生产品、管理资产以及开展其他业务,应当与自营业务分开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承担责任,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不得转嫁经营风险第十九条各级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针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及偿债能力,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及时跟踪监督第二十条各级机构应当对表外业务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及时、完整记录所有表外业务,跟踪检查表外业务变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四章财务预算第二十一条财务预算是指依据本行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对一定期间的财务活动进行规划和安排第二十二条各级机构应当建立财务预算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目标的要求,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费用控制、收益分配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财务预算管理第二十三条财务预算流程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评价四个基本环节第二十四条各级机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财务预算的编制财务预算编制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历史资料,结合本期经营发展目标以及其他对预算编制有较大影响的因素,针对不同的预算项目,采用适当的方法编制财务预算管理行可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核定辖内分支机构财务预算第二十五条财务预算一经正式下达,预算执行单位应严格执行,并通过预算分析、预警和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纠正预算执行偏差,确保实现预算目标第二十六条预算执行单位应当维护财务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除由于政策法规、经营条件和其他客观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较大偏差的,按照规定程序调整财务预算外,其他情况原则上不调整财务预算第二十七条财务预算评价包括预算执行结果评价和预算管理质量评价财务预算期间结束后,预算评价部门应对预算责任主体的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对预算组织管理措施、预算编制准确性、预算报告质量和预算报送时效性等内容进行考核和评价第五章资金筹集第二十八条资金筹集是指各级机构通过不同渠道,按照一定程序,筹集资金的财务活动按筹资性质,可分为权益性筹资和债务性筹资第二十九条总行负责全行权益资金的筹集,各级机构负责对本单位权益资金的日常管理权益资金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一)总行负责统一管理全行实收资本,向省级分行核拨分辖营运资金省级分行负责核拨省级以下分支机构的分辖营运资金各机构分辖营运资金的变动应当经总行批准
(二)投资者缴付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项目,计入资本公积
(三)盈余公积按财政部规定比例由总行统一提取第三十条债务资金包括各项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系统内借款、同业存放清算款项、同业定期存款、同业拆入款项、发行债券、票据交易融资、其他应付款项等第三十一条各级机构应当根据资金成本、债务风险和资金需求,依法合规筹集债务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并合理调整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第三十二条各级机构筹集的债务资金应当执行中央银行和总行有关利率方面的管理规定,准确、及时、足额计付利息第三十三条各级机构吸收存款应当根据总行有关规定,按照存款种类分别核算、分类管理,并定期与存入单位核对,保证内外账务相符第三十四条向中央银行借款(除日拆性借款外)由总行统一借入、统一还本付息利息按合同期限利率计算,按季支付第三十五条系统内借款按用途和期限实行分类管理各级行应当加强系统内借款的调度,减少资金占用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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