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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协议书【汇总篇】15借款协议书篇1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借贷给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
2、借款利息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期限
5、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担保人签字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抵押权人保管
(5)抵押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抵押人应当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6)抵押物由抵押人负责保管,抵押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抵押人应予以配合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的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非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9如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10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与抵押物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公证、估价、登记、过户、保管、提存、诉讼费用等,贷款人有权从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中直接扣收1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抵押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12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而抵押物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13其它约定事项
3、质押担保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为详见质押物清单
(2)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质权的效力除及于质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4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质物及其从物或出质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交付质权人
(5)出质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质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出质人应当将质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6)质物由贷款人占有和保管,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在被担保债权收回之前,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质物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分质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处置质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出质人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停止其行为、恢复质物价值、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质物价值减少,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非出质人的行为致使质物价值或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或其它补救措施质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保险金、赔偿金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债权,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因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其处分质物所获得的价款中直接扣收
(10)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拍卖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本合同债务处分质物所得价款超过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11)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出质人为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2)其它约定: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人未按时足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担保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担保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担保物不利的处分
(6)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1担保人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担保物;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5、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6、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7、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8、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第十二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履约保证保险、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同时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
(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3、本合同项下担保为抵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抵押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质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出质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保证担保时,担保人即为保证人
4、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抵押时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2)贷款未还清,该车要接续购买保险全保险种,由贷款方代办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或借款人支付,如违约保费则从其保证金支付约定投保公司为梧州中保营业部、梧州太保苍梧支公司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洲信用社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借款人壹份、贷款人壹份,车管所壹份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特别提示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借款人(签章)贷款人(签章)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担保人(签章)担保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地住所地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担保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借款协议书篇3甲方(债权人)乙方(债务人)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还款内容⑴还款金额人民币⑵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乙方至年月曰前还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执行,具体为-
二、抵押物乙方将作为还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签字日期年月日借款协议书篇2借款人(全称)贷款人(全称)担保人(全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第一条借款用途借款用于购买汽车所购汽车基本情况如下汽车品牌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牌照号汽车颜色购车合同号购车价格购车用途运输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二年(口年/口月/口日),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第三条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
(1)浮动利率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2在甲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甲方
2、乙方的义务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2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
四、违约责任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五、本合同经见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单位留存二份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借款协议协议书篇4借款方法定代表人贷款方法定代表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用途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元;年元;年元;年元;年元;第三条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年元;年元;年元;年元;年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第五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条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第八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借款方(盖章)贷款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借款协议书篇5贷款方借款方
1、借款用途略
2、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3、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4、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5、保证条款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4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7、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个人借款协议书篇6贷款方借款方
1、借款用途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2、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3、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o收利率%
04、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5、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7、保证条款1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借款人(甲方)贷款人(乙方)年月日年月日借款合同协议书篇7编号年口字号贷款人(甲方)借款人(乙方)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第一章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市(县)区(镇)路(街)号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第三条贷款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第二章贷款的发放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号和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1年月日,金额元;2年月日,金额元;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第三章贷款的归还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曰归还,每期金额元,共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个月的日归还,每期金额元,共期乙方按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归还,每期金额元,共期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罚息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甲方乙方日期日期个人借款协议书篇8编号年口字号贷款人(甲方)借款人(乙方)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第一章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市(县)区(镇)路(街)号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第三条贷款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第二章贷款的发放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号和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1)年月日,金额元;
(2)年月日,金额元;
(3)o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口上/口下)浮%,执行年利率%O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第
②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②贷放日生效,中长期贷款实行一年一定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借款发放对应日,按照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一年内有多次利率调整的,以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2)固定利率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口上/口下)浮%,执行年利率%o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逾期贷款的罚息依逾期贷款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执行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依违约使用贷款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执行
4、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第三章贷款的归还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曰归还,每期金额元,共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个月的日归还,每期金额元,共期乙方按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归还,每期金额元,共期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罚息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2)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3)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4)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5)根据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6)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第十七条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
(1)、
(2)、
(3)、
(4)、
(6)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第四章合同的变更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第五章争议的解决第二十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1)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六章费用及其他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方各执一份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号和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章)负责人(签字)借款人住所贷款人住所电话电话身份证号码传真存款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附件编号年()字号抵押权人(甲方)抵押人(乙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年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市(县)区(镇)路(街)号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第三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二章抵押合同的登记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第六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第三章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第七条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第九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十条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十一条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第四章抵押物的保险第十二条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日内,到甲方指定的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第十三条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第十四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第十五条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第十六条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第十七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第五章抵押物的处分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3.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第十九条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二十条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第二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第六章抵押人声明及保证第二十二条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七章违约金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第八章争议的解决第二十四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
1.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二十五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九章其他第二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第二十七条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均有同等效力由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抵押权人住所抵押人住所电话基本账户开户行传真账号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日利率二月利率/30,月利率二年利率/
12.第四条提款条件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已按不低于贷款人规定的比例向汽车经销商支付首期购车款,并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担保的,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有关登记、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且有关手续持续有效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已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交贷款人保管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已将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贷款人保管
4、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第五条划款方式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账号年月曰年月曰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个人借款协议书篇9第一条贷款种类第二条借款用途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金额第一期年月底前元第二期年月底前元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2.还款分期如下归还期限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第一期年月底前元第二期年月底前元第三期年月底前元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
2.还款方式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况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其它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保证方(公章)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地址地址地址银行帐户银行帐户电话号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年月日订借款协议协议书篇10出借人借款人借款人因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第三条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方式归还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二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o还款日为每月日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账号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第七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户名账号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第十条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第十八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第二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违约责任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违约金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第二十五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第二十六条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联系人信息出借人借款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第二十七条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划入本条第一款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划入以下账户(户名公司,账号,开户行(社)),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直接划入以下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社)),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3、本合同的划款授权是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第六条还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4种方法还款
(1)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利随本清
(2)按(口月/口季/口半年/口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口月/口季末月/口6月和12月/口年末月)的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3)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还款数额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月的20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二[贷款本金一月利率_(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九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出借人(签字或盖章)借款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市区借款协议协议书篇n贷款方—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o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一月起至一年一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借款协议协议书篇12合同编号年字第号保证人名称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金融机构帐号债权人名称交通银行分(支)行住所行长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为确保(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以下称甲方)应(以下称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为借款人所借款项向债权人(以下称乙方)提供保证该主合同的借款金额和币种为(大写),期限为经乙方审查,同意甲方作为借款人还款的保证人甲乙双方遵照法律规定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愿为上述主合同中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写)整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应付款项(以下称应付款项)作担保第二条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包括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15天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第三条甲方保证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批准手续,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下列原因受到任何影响和免除
1.借款人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及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
2.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各类有关协议;
3.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被认定无效;
4.甲方机构的变更、撤销或财力的变化;
5.主合同债务重组第四条甲方若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借款人和甲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第五条甲方同意今后乙方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除了变更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无故擅自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范围外)这四项条款,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响甲方的保证责任主合同中与贷款金额、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后,本合同项下保证的贷款金额和期限相应调整,贷款利率按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第六条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直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为止第七条在本合同的保证期间内,甲方有责任定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并接受乙方对其担保能力变化情况的调查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未代借款人清偿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并可向甲方继续追索任何不足部分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有权向变更后的机构收取相当于担保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七条规定,作出不真实陈述或违约,乙方有权要求其纠正行为,并处以担保总额%的违约金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随主合同同时生效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借款协议协议书汇总篇13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祥见授权委托书)鉴于
1、甲乙双方均不服—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并均作为上诉人提出上诉;
2、甲乙双方在上诉过程中为妥善处理双方之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有意和解为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万元给甲方,甲方自愿放弃一审判决书所认定的赔偿金额;至此,双方所有债权债务结清,且甲方不得以其他任何事由向乙方要求或者主张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税款、管理费、补偿、返还、诉讼费以及因该工程项目所产生的其他债务)
二、双方一致同意,一审时所产生的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上诉费的减退自行办理和承担
三、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承诺当天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以下帐户户名开户行:4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归还的贷款本金数额相同,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还款日为每月的,20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一月利率
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账号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3、贷款人扣划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抵充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第七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
2、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的,贷款人除收取当期应收本息外,对其余结欠本金不再计息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贷款人与担保人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约定剩余本金的还款期数和月还款额提前归还部分本金后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本合同约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维护和保养好本合同项下的车辆,每年按时年审和办理保险,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7、当发生事故时,借款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损失减到最小
8、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赔款应用于修复汽车至正常状态,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或被盗抢时,保险赔款应优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如保险赔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直至贷款本息完全清偿第九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约定处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第十条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同时在适用的下列担保方式前的方框内打钩确认
1、履约保证保险1借款人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保单编号为保险单必须注明贷款人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应长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2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
2、抵押担保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详见抵押物清单2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3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4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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