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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租赁合同书样本山林租赁合同书样本「篇一」甲方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同意将自有松林租赁给乙方采割松脂,林地位置于,面积约亩,树木数株具体规定如下第一条山根费付租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以工人作业采割松树株数,以挂袋数量来计租山根费即每一株树计每年山根费为元人民币(注凡挂袋采割每棵树,每年山根款为元人民币)每年月份底付清当年山根款采割树径胸径10公分以上的松木第二条付款方式乙方工人进场上山挂袋作业后天内,以挂袋实际株数支付第一批山根款总额的%O其余到农历月底全部付清全年山根费第三条投资环境乙方的.工人到甲方发包的林地作业,甲方需配合乙方处理协调好地方群众和林业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工人正常工作,同时通知村民不得进山砍松树枝丫、伐木和干扰破坏采脂,并共同做好防火、防盗治安等工作第四条因甲方未协调好群众和各部门的关系,造成乙方工人不能正常生产的损失和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损失第五条租赁时间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租给乙方使用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表):见证人土地租用协议书租用潜水船合同虚拟主机租用合同年月日山林租赁合同书样本「篇六」甲方(租赁)乙方(承租)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为对耕地、山林进行科学、合理、统
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山林属自留山,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林业环境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或自留山位于,总面积约亩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租金元,于每年月日前将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自留山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自留山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自留山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自留山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山林租赁合同书样本「篇七」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林地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的标的
1、甲方将座落于林地的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2、租赁林地的状况及用途
3、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租赁期限承包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获利付款方式乙方付款方式乙方卖成品时,获得总利润的总和,给予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租赁权的收益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林地的情况
3、协助乙方办理水利、电力有关手续及完善基本设施
4、协助乙方取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有关政策补贴
5、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权利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租赁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者
2、依法享有流转土地和林地的种植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
3、有权获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有关政策补贴
4、流转期间流转土地或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权利
5、在承租期间对土地和林地的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山林租赁合同到期或未到期而甲方依法收回租赁林地,有权获得相应补偿甲方:乙方:山林租赁合同书样本「篇八」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平方,合计亩
二、租用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止,共计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一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月一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山林租赁合同书样本「篇九」甲方乙方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经甲方村民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由乙方一次性买断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年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断范围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山林亩的经营权卖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买断期限买断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买断金额买断费为元,共计元整(小写¥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山林树木、杂树及补偿款等一切费用
四、结算办法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保证该山(林地)经营权、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乙方买断甲方的山岭林地,上级各部门的各种补偿金(如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退耕还林各种补偿金等)无条件归乙方所有
八、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法定人数的村民代表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九、乙方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林地依法被征用、占用的,乙方无条件获得相应的补偿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山林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买断山林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买断期间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买断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甲方负责协调山林周围村民的各种关系,处理突发事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安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能正常使用;并为乙方提供政策、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5、买断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7、乙方一次性买断山岭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为年山岭权属仍为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所有林木等必须按市场价格一次性作价转给乙方,或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原租金
8、乙方法定继承人享有本合同的继承权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评估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费用,并且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第六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如因乙方的原因无法进场采脂的,合同一律押金不退,同时合同也自行作废,但是乙方须同知甲方取消合同第七条提前预缴的山根费(即订金),从山根款付款时扣除第八条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未尽妥善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造成经济纠纷,以本合同通过法律办法裁决山林租赁合同书样本「篇二」山林租赁合同常用版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资源,甲方将所属场地租赁给乙方进行使用,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甲方所属山场,镇(乡)村自家山场
二、租赁时间及租金甲方山场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租金元,年总计J\AO
三、付款方式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山林租赁合同书样本「篇十」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职务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已将林地壹片租赁给甲方,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转租给乙方营林,经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林地坐落在地方,林地总面积亩大写林地,四至东;南;西;北o四至界线以附图为准租赁给乙方生产经营林地地下资源、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具体亩数及四至范围以乙方具体种植为准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
四、甲方责任
1、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会同乙方看察林地,按合同规定,如数移交给乙方生产使用;
2、作为甲方,保证租赁林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权,不得在租赁期限内进行抵押、另行出租等处分权属行为,保证林地租赁时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争议,若因造林基地权属不合法,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负责全额赔偿;
3、租赁林地系其他人的种植物,若甲方村民在租赁林地上的种植物与乙方发生纠纷,甲方必须出面协商解决,作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生产;
4、甲方帮助乙方加强生产管理,配合乙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林地生产经营所有所须办理的有关手续,甲方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6、甲方负责办理林地生产经营的有关手续_________林权证等费用甲方支付
五、乙方责任
1、租赁的林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租赁的林地只许投入林业科研生产加工、销售
3、租赁林地必须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
4、在生产建设设施中,不能影响甲方农业水利等设施;
六、林道及林业设施承包期限内,乙方对造林基地及其投资建设的林业设施享有专有使用权,林地内原有林道及林业设施双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乙方经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书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它方式流转
八、租赁前甲方林地现有的林木均归甲方所有乙方认为必须砍伐有利生产,甲方应当办理相关砍伐审批手续,乙方依法砍伐,乙方应将砍伐的木材归还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或折价补偿给乙方,若有甲方自行组织砍伐,应尽早实施,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
九、租赁期间乙方生产需要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劳动力
十、租赁期间,若遇国家政策的需要和不可抗力因素,若本合同无法履行,应事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决或终止合同如国家需要征用该林地,地面物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0
十一、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终止合同,法人代表更换,本合同仍有效
十二、合同变更或解除下列情况之一,皆构成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事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造林基地被国家征用;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4、合同规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事由
十三、租赁期满,甲方若有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但无须重新订立合同,但应注明继续租赁的年限
十四、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奉还给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申请由林业部门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提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
十六、本合同成立双方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乙方若不按期缴纳租金,逾期半年,以自动解除合同处理
十七、本合同订立由双方签订盖章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壹份报备见证单位,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地村委会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见证单位年月日订立山林租赁合同书样本「篇十一」甲方(出租方)乙方(承包方)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租用范围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其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总面积为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第二条租用年限第三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群众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7、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第六条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第八条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甲方代表年月日乙方代表年月日公证人年月日附件
1、租赁林地的丈量面积示意图
2、租赁林地村民签名单山林租赁合同书样本「篇十二」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认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租赁林地的地点、范围、面积和测量方法租赁林地地点(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权证为准实际租赁面积共计亩,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图》实际租赁面积是用林权证面积减去无法经营面积后计算得出的面积无法经营面积是指油茶等经济林占地、风水山、石头裸露地、坟地等不能种植地以及输电线、电缆等线路法定占用的林地无法经营面积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现场勾绘测量确定林权证登记状况和双方确认的实际租赁面积详见下表林权证编号宗地号林地小地名小班(内业号)林权证登记面积(亩)实际租赁面积(亩)面积合计第二条林地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林地租赁价格和现有林木处理办法甲方将林地出租给乙方,同时也将林地上现有的林木无偿提供给乙方自行处理林地租金按实际租赁面积计算,每亩年的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不含税,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现有林木即归乙方所有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第四条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林权证在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办理流转手续后归还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款方式支付
1、现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亲自签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领取林地租金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的委托书等相关证明给乙方
2、银行转帐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转帐所需的书面依据(指户名、帐号、开户行、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证明和委托书)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租赁给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条件
(1)林地权属为甲方所有,周边界线清楚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没有租赁、转包给他方或与他方合作经营等的林地
(3)属于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非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地,且不属于放牧山、薪材山、风水山及坟墓用地
(4)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林地须报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转林权变更登记申请书》租金作一次性付款元,剩余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后每年_______________元付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山界,与相邻山场主一起予以确认,如发生山界纠纷由甲方付全部责任
2、甲方须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山上树木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一律由乙方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五、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乙方没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
2、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自行终止
3、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协议,需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山林租赁合同书样本「篇三」发包方:
2、甲方无偿提供现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设施给乙方使用,不得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如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负责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经过相邻村、组的各种道路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3、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增开或拓宽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须占用土地时,甲方负责理顺各种关系;如地上有果树或农作物的,占地、青苗补偿费按乙方与收取补偿方协商(或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由乙方一次性补清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所修的道路双方共同维护,不得毁坏
4、甲方必须确保乙方能顺利进场作业和稳定经营,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林地等情况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赁的林地范围内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设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属甲方以外的单位、个人责任的,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林地内开矿、开石、取土不得允准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围内葬坟,原有的旧坟不得再扩大范围甲方需新增葬坟的,每穴不得超过平方米,因此损害林木的,应向乙方交付林木补偿费(由甲方交清补偿费后才能使用)
7、协助乙方办理承租林地的林权证过户手续,完善权属登记
8、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全部归乙方所有,同时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须退还被征用面积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X平均年租金X被征用面积)给乙方,并由甲方从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中优先支付给乙方(―)乙方的权责
1、按时交纳林地租金;落实资金,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造林
2、在租赁期内有权自主经营、与他方合作经营或转租给他方经营
3、乙方在租赁林地内所种植的林木全部归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赁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乙方租赁林地主要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及农业综合开发(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设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农林开发用途的建筑物时,须自行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办理手续第六条其它约定条款因林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仍不能解决的,乙方可根据可经营林地面积的情况,决定解除合同或将存在权属纠纷、侵权的林地面积从租赁面积中扣除甲方应按实际租赁面积或扣除面积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赁的林地%以上被国家征用,乙方自愿放弃经营的
3、因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第八条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的,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条第
(一)款第8项规定处理补偿费
2、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依法律规定处理
4、属租赁期间乙方投资购置的设施、设备、建筑物、种植的林木等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处置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后归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归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盖为主
5、合同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
(一)款第1项约定,导致乙方造林受阻碍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发生权属纠纷,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况,甲方在一个月内未能妥善解决的,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在乙方种植后发生上述情况的,甲方除赔偿乙方在此之前对该地块所投入的一切费用的经济损失外,还需赔偿乙方在承包期内经营该林地所应得的收益
4、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将出租给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转包给他人的,甲方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含乙方对该租赁地投入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应得收益)
5、甲方因违约而又不及时向乙方赔偿的,乙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
6、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第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应包括
1、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甲方租赁林地范围示意图
2、《土地所有权证》、《林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其它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如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满为止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起诉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鉴证单位执二份第十五条本合同主件页共条,附件件共页甲方代表(签名按指印)乙方代表(签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签订日期年月日鉴证单位鉴证日期年月日山林租赁合同书样本「篇十三」甲方(流出方)乙方(流入方)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租赁山林的状况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1、租赁价款
2、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取得山林经营权的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山林,制止乙方损坏租赁林地和其它森林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约定租赁的山林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谿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价款
4、山林租赁期间,乙方将山林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超过本合同的剩余期限
3、地上附着物和相关设施及乙方投资种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原则上由乙方自行处珞,若甲方同意接收,则上述物品由双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收购
六、合同到期后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等事项的处理合同期满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不续租,则按如下处理
1、林地归还甲方所有;
2、由乙方投资种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清租赁款的,每超过一天加收1%的滞纳金,乙方无故超过一年未付清租赁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租赁当事人一方违反租赁合同时,除国家征用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裁定
八、其它事项
1、租赁期内,因政府项目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本合同涉及的林地时,双方当事人均应支持,并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在政策处理方面的基本原则是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乙方投资的地面作物及附属物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劳力安络费归乙方所有,其他损失的补偿费,由谁受损谁享受补偿
2、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奉化市农林局协调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需说明的事项乙方租赁区域内的道路应保证甲方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
4、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监证方奉化市农林局一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承包方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XXX年,即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XXX年共计金额为XX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XX%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村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甲方乙方日期山林租赁合同书样本「篇四」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职务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已将林地壹片租赁给甲方,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转租给乙方营林,经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林地坐落在地方,林地总面积亩大写四至界线以附图为准赁给乙方生产经营林地地下资源、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O
四、甲方责任
1、行出租等处分权属行为,保证林地租赁时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争议,若因造林基地权属不合法,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负责全额赔偿;
2、植物,若甲方村民在租赁林地上的种植物与乙方发生纠纷,甲方必须出面协商解决,作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生产;
3、配合乙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林权证等支付
五、乙方责任
1、林地只许投入林业科研生产加工、销售
2、好防火、防盗
3、利等设施;
六、林道及林业设施承包期限内,乙方对造林基地及其投资建设的林业设施享有专有使用权,林地内原有林道及林业设施双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乙方经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书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它方式流转
八、租赁前甲方林地现有的林木均归甲方所有乙方认为必须砍伐有利生产,甲方应当办理相关砍伐审批手续乙方依法砍伐,乙方应将砍伐的木材归还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或折价补偿给乙方,若有甲方自行组织砍伐,应尽早实施,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
九、租赁期间乙方生产需要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劳动力
十、租赁期间,若遇国家政策的需要和不可抗力因素,若本合同无法履行,应事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决或终止合同如国家需要征用该林地,地面物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
十一、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终止合同,法人代表更换,本合同仍有效
十二、合同变更或解除下列情况之一,皆构成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事由]、______
2、______
十三、租赁期满,甲方若有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但无须重新订立合同,但应注明继续租赁的年限
十四、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奉还给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申请由林业部门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提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
十六、本合同成立双方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乙方若不按期缴纳租金,逾期半年,以自动解除合同处理
十七、本合同订立由双方签订盖章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壹份报备见证单位,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地村委会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见证单位年月日山林租赁合同书样本「篇五」发包方(简称甲方)(户主)承包方(简称乙方)XX县新境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面积共平方,合计亩
二、租用期为50年,即从20xx年11月1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止,共计50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7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2月1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补偿方案参考〈九狮峰景区开发》)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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